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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 2)
保罗在罗马书第一部分(罗一16至五11)阐释了因信称义的道理后,来到第二部分(五12 至八39),他要揭开凭信在基督里领受新生命的教义。他以亚当比拟基督,指出我们实际上全都因着亚当死了,被他的死来辖制我们的本性;虽然如此,一切相信基督的人,实际上也真的在罪上死了,并且也从罪中释放过来,接受了基督新的、圣洁的生命。
他问道:「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话富有深奥的属灵意义:借着基督我们在罪上死了,他更把我们从罪的权势里拯救出来,所以,我们不再需要或可能住在罪里。真正全然成圣的秘诀就是信心,透过圣灵的能力,时刻知道自己已经在罪上死了。
保罗在阐释这个真理时,提醒信徒他们已经受洗进到基督的死当中,与他一同埋葬,并且借着与他同死,联合为一。我们的「旧人」与他同钉在十字架上,于是过去的罪身就再没有任何权柄和能力了。我们要把握时间,静心追求圣灵的教导,细想这些话语,直至完全掌握个中真理:我真的靠着耶稣基督在罪上死了。我们愈明白和认知到自己与受死的基督联合时,就会愈发经历他在我们里面的生命能力,是足以将我们从罪中释放出来的。
罗马书第六章乃新约主耶稣的教导中,最使人蒙福的其中一章。它教导我们,那「旧人」(我们的旧有本性)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因此,我们不再受罪的辖制。不过,我们要记得,不是任何强权公理,而是圣灵本身,使基督的死真正在我们里面;同时也只有靠着那神圣生命的能力,才使我们实际在罪上死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不住的活在耶稣基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