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创造主

主啊!让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赐我以你的眼光把他们看待, 让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诸于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宽深的爱!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文章分类
正文

《在磐石之上》10 作上帝儿女

(2009-05-25 18:26:35) 下一个






傅格森(Dr. Sinclair Ferguson



相对来说,有关被上帝收纳作(Adopt)他儿女这方面的教义,写书的人不多。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在当时相当著名的苏格兰神学家康吏胥(Robert S. Candlish)曾经写过一部关乎这方面题目的作品。他那本书在当时苏格兰的神学派系中,引起了极大的争论。他那部著作的主题是「上帝为父的身份」(或作:「上帝的父职」The Fatherhood of God)。接下来,他还发表了一系列讲章,分别以「信徒为子的身份」(或作:「信徒的后嗣位份」)和「信徒彼此间为弟兄的身份」(The Sonship and Brotherhood of Believers)为题。但自此之后,就再没有什么人着墨在这类题目上了。其原因,很可能是圣经有关上帝之父职这方面的教导,已经被普救论所取代了;也就是说,人既然在本质上是上帝的儿女,那么又何需被上帝收纳作为他的后嗣呢?

的确,每当一个伟大的教义被误用时,这教义就难免倾于为人所贬抑。因此,福音派讲台上的信息,一直缺乏强调上帝的父职、以及与其相对的、作上帝儿女这方面的教导。人们生怕给人误会他们是在宣扬普救论。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例如,许多人在研究救赎的教义时,常常把「被上帝收纳」或「成为上帝后嗣」这个观念,不是跟「称义」就是跟「重生」视为同一件事来看待。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先分清楚,收纳不是称义,收纳也不是重生。

非称义也

有些神学家把收纳说成是称义中的「积极因素」。无疑,新约圣经的确从来没有把称义和收纳分割开来,但也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过。试用人的常识来想想:一个人在被宣告无罪之后,你很难想像他竟然会冒起一个被收养的念头吧!称义和收纳两者间简直是风马牛毫不相干的事。难道当一个法官在宣判被告人无罪释放时,就表示他必须得把这人带回家,让他享受一切作自己儿子的特权吗?恐怕很少会有被告人有这种的痴心妄想吧!然而,圣经用了这些不同的词汇,目的是要让我们对上帝丰富、多重的恩典有更宽阔的了解(彼前4:10)。当救恩的光芒透过圣经文字的三棱镜时,圣经丰富的词汇就把这道光析射成一片绚灿的光谱,每一道色彩都有它独特的荣美。收纳教义中所强调的我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是在称义教义中找不到的。

非重生也

收纳也不是重生。新约的众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把这两样分得很清楚。使徒约翰所写的是最明显的例子,他说对于那些「不是从血统生的,不是从肉身的意思或从人意生的,而是从上帝生的」人,上帝就「赐给他们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约1:12-13)。在这里所提到的后嗣位份包括两件事:首先是我们被重生,因而获得足以成为上帝儿女的本质;其次是上帝赐予我们一种权利,叫我们获得真可以作他儿女的位份,好与我们新获得的这个本质相对应。约翰壹书3:1对这一点讲得更清楚些:「你们看,父赐给我们的是怎样的爱,就是让我们可以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了!」约翰这话的意思是,我们被称为上帝的儿女因为我们被上帝收纳了,但这不只是一个虚有的头衔,而是我们实实在在可以经历得到的福份。这个名份与我们重生以后的心是相匹配的。上帝作了一件不是人能做的事--他在收纳我们为儿女之余,更把父自己的本性赐给了我们(彼后1:4)。跟称义同一个道理,被神收纳是没有程度高低之分的,反之,收纳所表达的,乃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新位份。要完全体会这个位份的荣誉,只有等到我们在荣耀里完全披戴基督的形象时才行(罗8:19,23;约壹3:2)。对收纳的教义认识清楚了,就应该表示我们对上帝的美善和上帝的慈爱等观念有了无比丰富的加增。

上帝收纳我们为后嗣的含意

虽然说,收纳(或后嗣)都是保罗专用的词汇,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也提及过作上帝儿女这个概念。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5节,以弗所书一章5节,以及罗马书八章15、23节和九章4节,均明确用到这些词汇,但是每当他讲到上帝为父时,这些思想都一并涌现出来。成为上帝后嗣,就是指重生之大能将上帝生命的种籽种在我们心中(约壹3:9);成为上帝后嗣,就是对我们已是他儿女的一种宣告。

收纳的背景

被上帝收纳这个概念究竟从何而来?根据旧约的家庭生活方式,没有任何律法条文提到有关收纳、领养的事。那时的家族结构,在性质上根本没有收养的必要。即使以色列被称为是上帝的儿子(参何11:1),但这称谓是指出于上帝的创造,不是指上帝的收纳。即使旧约中有提到作君王的是上帝的儿子,但这也不是从家的这个观念而说的。

新约圣经中收纳这个观念,大致应该是从罗马律法典中套用过来的。保罗身为一个罗马公民(徒22:27-29;23:27),对罗马的法律应当是相当熟悉的。罗马当时的社会和我们现在的不同,他们那时订立收养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保障被收养孩子的权益,而是完全以收养人的利益作出发点。(当然你也可以说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领养父母也获得了许多的利益。这话不错,但这不是领养法最主要的精神,领养法主要是为了保护被领养的孩童。)那时就有些案例,讲到有人收养了比自己更年长的人,目的是为了产业的继承!收养比自己年幼的人,也被视作是为自己防老的好方法。有趣的是,保罗有提到收纳这个观念的书信,全都是写给在罗马法律管辖下之区域的信徒(加拉太、以弗所和罗马本身区)。在此,我们不妨用罗马的这个法律背景,来作为我们个人的提醒,就是说,即使基督徒生命的最高权利,也不可只用作我们自己的享受、只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有的恩典最终都应当用来荣耀上帝。在上帝立我们为他后嗣一事上,他乃是为他自己的缘故,在我们身上重新恢复了他儿子的形象,即那在人堕落时被破损失落了的形象。

上帝收纳之举动

我们被收纳为后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头包含了两个基本步骤,当事人旧有管辖权的失效和当事人新得管辖权的竖立。即使新约圣经中有些地方没有用到收纳这类字眼,但这些概念则不难找到。由罪所建立起来的国度必须被拆毁,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林前15:56),罪利用律法作为杠杆支点来操纵人的生命(参罗5:20;7:7-13);罪也对人宣称其合法管辖权利,因为人因自己的悖逆已经自动放弃了自由权。如果上帝的收纳要长期有效,黑暗的势力和权能就必须要被粉碎。这一点上帝已经在基督里做到了(参罗6:1-4)。但单凭这一点还不够。上帝为我们开创了一个与他自己的新关系,他立我们为他家中的嗣子,赐给我们只有真正儿女才能享有的权利和殊荣。而事实上,康吏胥在他那本《上帝的父职》一书中,甚至说到,我们所享有为后嗣的权益,和基督所享有的那个并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分别只在于基督比我们先尝到这种福份而矣。你不难想像为什么这句话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辩。其实,无论在当时也好,在现今也好,最大的困难就是,人们很难证明康吏胥这句话那里不合乎圣经。或许康吏胥的言论超出了圣经所记载的范围,但你很难说他的言论是违背圣经的。他希望把我们的视线提升到一个地步,让我们好好看清上帝认我们作儿女这尊荣是何等的奇妙。他这一出发点还是值得称赞的:

看哪!何等奇异厚赐,
父神亲手予施。
本为罪恶之子,
竟成父神后嗣!

收纳的重要性

我们前面谈到称义的时候,看见在旧约和新约里,得救的方法都是一样的--本乎恩、藉著信。对圣经作任何其他的诠释,都会叫我们在对上帝的性情和对圣经的理解等事上出岔子。但是,如果我们只认定新旧约的一致性,这也会造成对圣经认识的失衡。旧约和新约,在对启示的清晰度、启示的完整性、经历上帝的深度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分别。两者的分别不在于救赎的事实,也不在于救赎的方式(彼前3:20;罗4:18-25),而是在于经历救恩的深浅多寡。旧约和新约之间不单有延续性--旧约的预言在新约的基督身上应验--而且从旧约到新约有著难以计算的恩典倍增。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旧约的信徒若不跟我们连在一起就不能达至完全(来11:40)。

有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新约圣经中讲到时代的划分这方面来看。保罗列出了一大串上帝定人罪的判词后,在罗马书3:21,他告诉我们一个新事件的来临:「现在.....上帝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在基督里,上帝所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祝福临到了外族人(加3:14),并且一个更美的约、更美的应许开始了(来8:6起)。

不过,旧新两约之间最大的分别,乃在于人与上帝相交的性质不同了。在旧约,即使最伟大的圣徒也未敢与上帝建立一种亲密关系,亲密到一个地步,好像父亲与孩子之间的关系那样。许多学者都指出,耶稣的教导中最特别的一点就在这里。也正是这样的一种关系,突出了这新纪元的特色,带我们达到了属灵经历的顶峰。试想想,我们居然能称这位宇宙万物的创造主为「阿爸,父!」这是何等大的特权!这简直不是数学计算能推算得出、理性思维想像得到的事。这就是为什么说,除了希伯来书2:13引用以赛亚书8:18对耶稣的描绘以外,你很难找到有同样感人的画面。那段经文描写到主列席在敬拜的会众中,带领著众人敬拜,他向父举起双手,扬声歌颂,与众圣徒一同欢乐,他说:「看哪!我在这里,这就是上帝赐给我的儿女!」

这种与上帝的契合,乃圣灵的工作所结出的果子,也是基督救赎之工的成果。当耶稣提到「活水的江河」时,约翰注脚道:「他这话是指着信他的人要接受圣灵说的;那时圣灵还没有降临,因为耶稣还没有得着荣耀。」(约7:38-39)。虽然所有的圣经译本把约翰这段话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但这些翻译却没有把约翰这段话的力度很适切地翻出来。约翰这段话更准确一点应该这样翻:「那时还没有圣灵」(Up to that time the Spirit was not)。当然,约翰绝不是想说圣灵不存在(参1:32-34),他要强调的是主在世的那些日子和圣灵降下来的日子,两者之间根本上的区别。约翰在后几章书里就把这个重点作了较全面的突出。当耶稣要离开门徒时,他说他不会「撇弃」他们(约14:18)。希腊文原文用的字是orphanos,而新国际版圣经就干脆翻成orphans(孤儿)。门徒一直所接收到的信息就是,当上帝的圣灵来了,他会带著基督所有的恩典来。不但如此,他会叫人打心底里觉悟到,他们有一位父在天上深深爱著他们。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提到一切有关父的事,如今他们透过圣灵的工作,都能亲身体验了(参太6:5-14,25-32)。正如耶稣很独特地提出上帝为父的这个观念,当耶稣的灵进入门徒的心时,他们同样会以一种崭新的方式体会呼叫「阿爸,父」是什么滋味(罗8:15)。

其实,我们若想正确了解作上帝后嗣的特权,就必须先对圣灵身为「使人成为上帝后嗣的灵」这方面的事工有所认识。

立嗣的灵

保罗在两处地方讲到,圣灵的工作与我们成为上帝后嗣一事,两者之间的特殊关系。在加拉太书4:1-7里,保罗讲到上帝作的一件新事,把我们带进所立的新约里,在罗马书8:12-27,他讲到我们如何亲身经历这位立嗣的灵:

蒙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接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使你们仍旧惧怕;你们接受的,是使人成为嗣子的灵,使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亲自和我们的灵一同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罗马教会的信徒早已经知道那「仍旧使人惧怕之奴仆的灵」是什么。保罗在这里也许是指从前他们深深觉悟到自己有罪,认识到自己被罪所困,而且为此极度畏惧的光景。但是这福音已经带给他们释放,并且他们已经接受了这立嗣的灵。他们现在已经进入了一种特权里,这特权是用宝血买回来的,可以叫我们认基督为长兄,认上帝为父亲。

圣灵同在的记号:立嗣的灵与人同在时有四种记号:

(i) 被上帝的灵所带领(罗8:14)。就好像父亲引导自己的儿女一样,(意思就是说,儿女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现,父亲的心意往往是决定他们自己如何处理事情的主要因素),上帝的灵也同样地引领上帝的儿女:「蒙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罗8:14)。但保罗这里所讲的引导,是有一个清楚特定的内容的。这引导是与圣灵密切有关的,并且在13节说,这引导是为了「治死身体的恶行」。圣灵所作出的引导是对罪毫不含糊的拒绝。若有人一方面宣称有立嗣之灵在心中作工,而另一方面却仍在罪中作乐,他是在自欺欺人。收纳人归父家的灵也同是那位保罗之前提过的,圣洁的灵(罗1:4)。圣灵的同在给我们带来一种对待罪恶的新态度。凡用这种新态度看待罪恶的人,就表示有圣灵与他同在了。

(ii)  会呼叫「阿爸,父」(罗8:15)。正是在这一点上,许多人产生了种种误解。有人说,这认我们为儿女、又让我们有为上帝儿女确据的灵与我们同在的证据,就是当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一种很平静的感觉的时候。无疑上帝的灵是会赐给我们这样的福气的,但是罗马书8:15所形容的绝不是这样的一种泰然的经验。保罗是说信徒会呼叫「阿爸,父」的!原文用的动词是krazein, 而在新约中,这个字表示大声地呼喊,通常是指在极度痛苦中所发出的大叫(参可15:39,我们的主在十字架上的叫喊;启12:2,妇人在生产时候的叫喊)。这里给我们的图画,不是一个信徒很平静地依偎主怀,好像天真的儿童安睡在那里一般,而是像一个跌倒在地上的孩子,痛地大叫:「爸爸!爸爸!」那样的情形。这种呼叫,就是拥有立嗣之灵同在的记号,这表示在信徒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会仰望我们在天上的父。

(iii)  有圣灵的印证(罗8:16)是所有经文中最难理解得无误的经文之一。约翰卫斯理的父亲对卫斯理说,此乃基督教信仰的真正凭证。他父亲这话实在有一定的道理。这种印证常被解释成一种很神秘的内在声音,这声音带给信徒安慰和确据。还有一些人认为这是指圣经的见证,圣灵只透过圣经向人说话。看来对保罗这话最佳的理解应该是,这圣灵的同证与其他和圣灵有关的经验一样,(例如那治死罪恶的经验和危难中仰望父上帝的经验),在这种实际体验中,保罗说圣灵很主动地在我们心中证实,让我们感受到自己已经是上帝的儿女了。

 (vi)  有立嗣之灵内住的人,会在今生发出叹息(罗8:23)。不止是被造之物会叹息(22节),圣灵自己会叹息(26节),我们自己也会叹息。这里讲的叹息不是指13节中信徒在与罪搏斗时的叹息。罗马书八章所提到的叹息是具展望性的。受造之物往后看,为它们将来要得的自由而叹息;圣灵往后看,为他所祷告将来要成就的而叹息;而信徒叹息则是为了他们将来所能完全经历到的救恩。我们大可与瓦兹(Issac Watts)一同唱这首诗歌:

蒙恩的人已发现,
永生荣耀今世见,
属天种子斯土栽,
信望浇灌果实坚。

我们在今生就能透过圣灵享受到这样大的救恩。但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到上帝的产业得赎。」(弗1:14; 参罗8:23)。由于我们今生不能体验到救恩的全部,所以我们叹息,渴望那日的来临,到时我们可以饮于整条活水的江河,而这江河就是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稍微经历到的那条。

只有现在对这种的经历心中有数,才能觉悟到自己已经是上帝的儿女了,并且欣然享受这立嗣之灵的工作。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会同时发现做上帝儿女不但有权利可享,也有责任要负。

权利与责任

(i) 新位份。我们现在渴望与历世历代、各方各族的人一同进入上帝的家。在人的社会中,找不到有这样的契合。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新的名份--如今我们是上帝的儿女,而不再是魔鬼之子(约壹3:10),或者悖逆之子(弗5:6),又或者可怒之子(弗2:3)了;我们获得从上帝家里延伸过来的一切特权和享受--与上帝亲近、认识上帝(英文“familiar,(认识)”和“belonging to the family(属于同一个家庭)”有同样的意思);我们可以坦然无惧、自由自在地来到他面前,并且确知父上帝的慈手会叫万事互相效力,叫他自己的儿女得益处。

而我们相应的责任,就是要像他,并且要向他所有的儿女流露出他的爱,因此要以爱、以怜恤、以开放和温柔的态度对待其他上帝家里的弟兄姊妹。当我们认识到大家彼此是弟兄姊妹,与我们一样同是上帝爱的对象时,我们就要从心里对他们发出一股深切的爱。这一点实在是我们常常容易忽略的。

(ii) 对上帝之眷顾的新观念。耶稣说:「在你们祈求以先,你们的父已经知道你们的需要了。」(太6:8)。这样基本的真理,我们却很少认真地去默想。彼得花了多长的时间才能够以个人的亲身经验印证这句话!因此他最终能够用这句话来鼓励历世历代的信徒:「你们要把一切的忧虑卸给上帝,因为他顾念你们。」(彼前5:7)

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放下忧虑,把它们带到我们的父跟前,确知他会顾念我们,凡事交托给他就行了。

(iii) 对人生终极的新观念。我们最终的一切特权都有待将来完全体验,因为虽然我们已经经历与基督同为后嗣所享的基业,更多的好处还在后面!因此保罗把作上帝儿女和上帝的一系列救赎行动连在一起来讲,上帝的救赎计划只有在荣耀里才会完成(弗1:5,11,14)。这方面的责任,在这一节经文里讲得很清楚:「凡对他存著这盼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一样的洁净。」(约壹3:3)。当我们觉悟到自己是被上帝收纳作他儿女的,就应当约束自己以表彰他的性情,因为有一天我们会永远住在他家里。既然如此,我们必须乐意分享我们的长兄基督的生命样式,因为:

(iv) 既然是儿女,便是后嗣;是上帝的后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后嗣。我们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

我们若能坚忍,就必与他一同作王。(提后2:12)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