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刻
出处:《字里藏珍》
我还记得在神学院中吃第一顿晚餐的情景,同桌的人彼此都很陌生,大家尽情地随意聊天,彼此认识。我对坐在对面一位常咧嘴而笑、个子矮小的韦尔斯人说,我是一个“清教徒迷”,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清教徒为我带来益处,他们很有深度,而且真正能够攻克己身。“攻克己身!”他说,“饭后让我们好好谈一谈。”
当夜,我们在牛津的河岸散步,谈了大约两小时。我告诉他:当我被一种有关成圣的流行教训弄得团团转的时候,欧文(John Owen)所写关于治死罪行的六十页著作,如何帮助了我。他则告诉我他在一个过度火热的团体中受过些什么痛苦,这个团体要求完美主义,但其道德标准却每况愈下,“攻克己身”一词在他们当中是一种禁忌,因为他们假设人人都应该有这种经历了。神在这一种气氛中教导他,叫他知道罪并没有从我们里面连根拔起,并且在我们一生中,不论任何阶段,罪也不会失去它的控制能力;基督徒的儆醒、祷告、不信靠自己,及经常省察内心和行为,都是极其重要的操练,否则我们会不知不觉陷入试探当中。最后,他觉得必须离开这个团体(他因这样做而受责骂);然而他置身其中的时候,他经历了灵性上一点点的复兴,自此以后,他对属灵的事就异常敏感,正如许多经历过复兴的基督徒一样。
基督徒一生要与世界、肉体和魔鬼争战。攻克己身是他对第二种敌人的攻击。保罗有两段经文,可反映出攻克己身(或治死罪行)是基督徒生命的要素:“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西三5);“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八13),“治死”是上引经文中两个希腊文动词的字面意义,在第二段经文中,那动词是现在式的,表示治死的行动必须继续下去。在第一段经文中,那动词却是完成式的,表示治死的行动一旦开始,必会成功地完成。第一段经文告诉我们,由于基督徒所享有的特权,攻克己身就成为信徒必须实行的真理。保罗的论点是这样的:所以你们若与基督一同复活,有属天的国民身份和盼望,不再是忿怒之子,而是神的儿女,荣耀的后嗣,你们的行为必须与地位相称,你们必须活出现在的身份,而不是活出过去的身份,因此你们必须治死罪(西三1-5)。第二段经文告诉我们,攻克己身是达到某个目的的方法,是通往“生命”的途径。这生命就是今生有健康的灵性,来世与基督同享荣耀,攻克己身不能为我们赚取生命(这事基督已为我们成就了),但这是“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前一3)的一部份,借着它,我们可以得着并保存基督白白的赏赐(参提前六12;腓三12一14)。它是表现我们信心的一种“行为”,没有这种行为,我们的“信心”(即我们自称拥有的信心)就是“死”的(雅二26)。保罗的辩论可以这样去引伸:如果你要证明你的信心是真实的,以确定你已蒙神呼召和拣选;如果你要奔跑以致得着,走路以致抵达目的地,你就必须治死罪。欧文曾说:“在旅途上不治死罪的人,他根本未曾朝向终点走过一步。”
如此重要的一个课题,竟一直以来都为基督徒所忽视,实在是可悲又奇怪。或许,导致这种忽略的一个原因,是福音派信徒对传统天主教那些形式化的克己方式(例如站在冷水中数小时等)的反感;那些方式所对付的,似乎是肉身,而不是灵里的罪一一这显然就是歌罗西书二章二十三节所抨击的。但更深一层的成因,肯定是现代基督徒在悟性和经历上的浅薄。我们既然不太认识神,也就不太认识自己;我们既然大多数人都以为内省是老套和不健康的,也就从不去尝试,因而就根本不会认识自己内里的罪。
有一出古旧的短篇喜剧(或许是美国早期电影导演辛尼达Mack Sennett的作品,我不敢肯定),说到一只逃脱了的狮子,取代了一只松毛狗的位置,伏在一张安乐椅旁边,而主人翁仍热情地用手指抚弄狮毛,一点也不知道大难临头。我们对自己犯罪的习惯也有同样的表现。我们视这些习惯为朋友,而不是杀手,从不怀疑放纵内在的罪会导致灵性的轻弱和死亡。这恐怕是因为我们已成为罪的猎物,从不知道与神关系良好、灵性真正活着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现代人忽略攻克己身的操练所带来的后果。
因此,关于这个课题,似乎没有什么重要的当代著作。为了帮助我们了解这方面的圣经真理,我们必须回到十七世纪的伟大清教徒著作中。莱尔主教(Bishop J.C.Ryle)曾说:“我不能不说,那个时代对于实践的宗教,比现今的世代有更深入的研究,有更好的理解。”曾被司布真誉为“神学王子”的欧文(John Owen)在这方面提供了不少贡献,他的有关著作包括:《隐而未现之罪的本质、势力、诡计和影响》(The Nature, Power, Deceit and Prevalency of the Remainders of lndwelling Sin in Believers);还有“圣灵论”(A Discourse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Works,古雨德〔W.Goold〕编,卷六、卷三)中有关“攻克己身”的部份(第四册,第八章)。笔者必须说明,上述这些令人惊惧的著述,不但为笔者提供参考资料,而且本章所处理的主题,几乎所有亮光皆来自这些古籍。
攻克己身是一场战争,而成功的战略必须包含以下四个步骤:
我们的敌人
我们必须认识我们的敌人。攻克己身的起点,就是认识到我们不单是与罪行(sins)争战,而是与罪性(sin)争战。正如本书的前部分曾提到的,圣经所说的罪性是“在人里面一种积极的、具破坏性的天然通病”(亨达A.M.Hunter)。这是一种遗传性的冲动,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们的人性中,并驱使我们盲目反抗神。简单来说,罪性所驾驭的思想,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罪性是漠视神,要突出自己的一种意欲;至于专心倚靠神,存着感恩的心敬拜她,和顺服地与造物主相交,这些都是与罪性绝对相违背的思想。罪性是一切实际罪行的根源;堕落的人类有魔鬼的样式,也是源于罪性(参约八44;约壹三8-12),基督为我们列出一张罪性所结的果子的清单,好让我们认出它来(可七21-22);保罗则列出两张(加五19-21,西三5、8)。罪性就是衍生这一切罪行的内在动力。
不信的人完全受罪性奴役(参罗六16-23)。他与罪能够和平共处,因为罪已夺得他的心。
但信主的人已让基督作主宰和榜样,并决定不再像从前那样突出自己、抗拒神。这是他的“心意改变”(这是“悔改”一词的希腊文metanoia的原意)。从此他“脱去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并且穿上新人(弗四22一24)。他弃绝罪;他定意要治死他里面的罪;因此在心志上他已“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了”(加五24)。
但罪性不会就此死去;相反,它自己另有生命,而基督徒会发现罪性在他里面积极工作。它出现的姿态,是属魔鬼的“另一个我”(alter ego),是自我的影子。它悖逆神,抗拒神,并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拦阻信徒遵行神的旨意。欧文说:“罪性好象一个人,一个活人,称为‘老我’,有着人的才能、特性、才智、技俩、诡诈和力量。”
因此,信徒发现他里面互相冲突:“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五17)他要完全,但他永不完全,而且在他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中,他不得不像保罗这样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往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七19-20)罪性永远与他心中的律作对(罗七23、参25节)。欧文写道:“罪性在这方面的活动,其能力和形式实非笔墨所能形容。有时候它使人隔离正轨,有时候令人劳累不堪,有时候它专找麻烦,有时候它掀起冲突,有时候使人产生偏见,无论如何,总要使人心灵混乱,以致人不能完全靠着神的恩典,圆满地完成任何使命。”罪性已经与我们开战了(罗七23;彼前二11),力求毁灭我们;我们唯一保卫自己的方法,就是还击,而我们还击的途径,就是攻克己身。
我们的目标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目标。弄清楚目标是第二步要做的。人若对他的敌人无知,就会盲目打仗;没有一个清晰的目标,就会漫无目的地争战,像打空气一样。没有对准目标的人,永不能成就任何事情。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我们究竟是想要做些什么?
在本章开始,所引用的经文中,那两个翻译成“治死”的字眼,都有“置诸死地”的意思。这就是我们的目标:要把罪性的气息抽干,使它永不能再有所行动。神没有应许我们可以在有限的人生中达到这个目的,但神命令我们要向此目标进发,除掉那些含有罪性的倾向和习惯。我们不是单单抗拒罪性的侵袭,还要采取主动攻击它。正如欧文所说,我们必须寻求的,“不但是令罪失望,使它不能有所作为还要战胜它,穷追猛打,直至完全征服它为止”;不是仅仅反攻,而是要消灭它。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治死罪。
攻克己身是一生的工作。欧文向我们提出警告:“除非我们不断削弱罪的能力,使它逐渐变弱,否则它不会死去你若放过它,到它创伤治愈的时候,就会重新得力。”我们若在罪性未死之前,就停止防范,必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这点我们可从圣经和教会历史中,得到不少印证。无论罪性如何失去能力,它也永不会在这世上销声匿迹。
此外,攻克己身是一种痛苦的操练。我们对罪已经习以为常,以致当我们尝试把罪性消除的时候,就好象是要砍掉一只手,或是把眼睛剜出来一样(参太五29-30)。“属肉体的我”自然渴望继续存活下去,它会尽一切所能拦阻我们把它毁掉。
然而,攻克己身是一种有效的操练。借着攻克己身的操练,罪性的力量会渐渐枯竭,因此信徒能愈来愈多经历从罪中得释放,这是健全的基督徒经历的一部份。当基督徒想起他现今已借神的灵之大能,制服了那曾一度管治他的罪行时,他所得到的欣慰和鼓舞,实在是非常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