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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基督 ——我信的到底是什么?

(2008-12-30 18:32:17) 下一个




刘同苏


 基督徒就是信仰基督的人。然而,“信仰基督”又意味着什么呢?自“文革”结束以来,中国基督徒的数量迅速增长,据说目前已经达到八千万之众。可是,这八千万声称信仰基督的人实际信仰的是什么呢?或者说,对于他们,“基督”到底意味着什么?基督在中国的首要载体就是中国基督徒,换言之,基督在中国就活在中国基督徒的生命之中。今天,当福音运动开始进入中国主流社会之际,承载基督生命的中国基督徒将向中国人民介绍什么样的基督?是在基督名下我们自我的投射?还是改变我们生命的永恒之神?

  基督徒之所以是基督徒,就在于信仰基督;被信仰的基督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信仰基督”就是具有基督的生命,就是活在基督里面。信仰的本质是生命,从而,信仰就是活着;“ 信仰基督”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更确切地说,信仰是一种生命关系。在一方面,被信仰的是一个生命。在另一方面,信仰者也必须以自己的生命去信仰;生命只能够被生命承载,从而,接受基督生命的也必须是一个生命。只有生命与生命相会时,生命才能够在其间传递。信仰就是生命,既是基督的生命,也是我们的生命。唯有当基督的生命活在我们的生命里面,同时也就是我们以自己的生命承载基督的生命,我们才可以说自己是基督徒。

  生命是内在的。一切有形的事物仅仅是内在生命的外在载器。基督也赐给我们有形事物,但是,那只是为了让我们在具有(或者丧失)这些有形事物的过程里面经历基督的生命。在有形事物的得失过程里面,生命是目的,而有形事物不过是手段。如果我们以为信仰基督不是为了经历基督的生命,反倒是为了得到或增加有形事物,那么,我们就本末倒置,把基督用作手段以达到自我扩大的目的。基督是主;一旦“基督”被我们用作手段,这个被我们使用的“基督”一定不是真正的基督。基督是生命;即使我们硬把我们得到的有形事物指派为“基督”,这些无生命之物也不可能变成满有生命的基督,从而,我们得到的也不是基督,而仅仅是有形事物本身。在我们与基督的信仰关系里面,基督生命是一切有形事物的意义;只要离开了基督生命,那些有形事物就成为无意义的空壳,在信仰中毫无价值。基督赐予的有形之物只是为承载他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只接受那些有形之物,却不理会里面承载的基督生命,那么,我们就只保留了包装盒而丢弃了包装在里面的珍宝。信仰的目的是因信称义(即具有义的生命),而不是因信致富(即增加有形事物)。若是信仰就是生命的话,只抓住外在有形包装而不要内在基督生命的人绝不会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生命是动态的。生命是活出来的;唯有在活的过程里面,生命才真正实现。不活的,算什么生命啊?可是,今天就是有那么多基督徒认为:自己不用活出基督生命却依然具有基督的生命。这种将生命物质化的态度以为,基督生命可以像对象一样封存起来束之高阁,跟我们每日的生活毫无关系。那位把主人委托的本金包裹起来埋在地里的仆人没有认识到:主人托付的是在流通中生发的活的资本,而不是死的银子;构成资本生命的不是死的银子,而是银子在流通中的活动(运转与生发);如果资本不能在流通中“活出来”,它就丧失了作为资本的生命,蜕化为物化的银子。(见马太福音25:14-30;路加福音19:11-27)生命物质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割裂生命与运动。“得救”与“成圣”的分离就是这种理论的一个明显例证。这一类理论申明:得救可以分离于成圣而独立;在得救中,被救者得到了一个与“活出来”无关的基督生命,从而,无论一个人活没活出基督生命,该人都已经得救了。实际上,得救是出生,而成圣则是活着;只有在活着里面,出生才实现了自我;一个从未活过的出生不是出生,而只是出死。得救是起点,而成圣是过程;一个没有过程的起点,还是起点吗?得救意味着我们一次性地获得了基督生命的DNA,而成圣则是该DNA的实际存活;没有实际存活,该 DNA就根本不曾实际存在。得救就是我们一次性地把自己生命的主权交给基督,而成圣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里面将我们生命的具体内容实实在在地放在基督的主权之下;如果我们说我们把自己的生命主权交给基督,却拒绝把时间,金钱,性情,家庭等等实际生命内容摆在基督的主权之下,我们交出的所谓“主权”就是空洞的,虚假的,毫无意义。生命必须活出来,从而,没有活出来的基督生命根本就不是基督生命,而只是被我们用来自我辩护的物化偶像。

  生命必须是主体的属性。主体就是自我;生命的主体性表现为生命只能由自己活出来,别人不能替代一个人活他的生命。别人能不能替你吃饭?别人睡觉了,你是不是就可以不困?你的生命可不可以借给别人活两年?既然在世上我们都知道,自己的生命得自己活,怎么到了教会里面自己的生命倒不需要自己活了呢?明明是自己要经历的十字架,却非要基督替你背着。十字架是一种生命;不用你自己的生命去经历,十字架就与你没有关系。“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拉太书2:20)“不再是我”的生命仍然要我活出来,由此,基督才会在我的生命里面活着。“不再是我”就是“舍己”;舍己是舍掉自我,而不是没有自我;被舍掉的对象就是自我,自我怎么可能从舍己的过程中消失呢?以“不再是我”为名而从舍己过程中溜号,并不是真正没有自我,而仅仅是要在舍己过程中没有自我,换言之,就是不舍自我,由此,这种“没有自我”恰恰为的是“保全自我”。“耶稣为我们上了十字架,从而,我们就不用上十字架了”。按照这种说法,十字架的目的不是舍己,而是舍别人,即舍一个叫耶稣的别人。这样一来,十字架就不再是以生命体验舍己的生命过程,而是把自己当付的牺牲代价(舍己)卸到别人身上的挪移功法。实际上,耶稣是代表我们上了十字架;耶稣的十字架预定了一切在耶稣里面之人的命运;如果你真的在耶稣里面,包容你的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你又能跑到哪里去呢?如果耶稣在十字架上钉着,你却在一旁看着,那么,你就不仅在耶稣的生命之外,而且把应当钉你的钉子钉在耶稣身上。“ 与耶稣同钉十字架”,一方面意味着我们不是凭借自我上了十字架,而是依靠耶稣的十字架才背起了我们的十字架;另一方面则表明,依靠耶稣十字架钉死的仍然是我们的自我。若是我们从“我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生命经历里面把“我”撤出来,那么,“同钉”就没有发生,应当同钉耶稣与我们的钉子仍然单钉在耶稣一人身上;如此一来,在耶稣的十字架中没有我们的生命,而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没有耶稣的十字架,于是,我们与耶稣的十字架没有生命的关系,十字架改变生命的拯救功效也与我们无关。只有经过基督裂开的身体(圣殿里裂开的“幔子就是他的身体”。见希伯来书10:20),罪人才能进入至圣所;而一个真正活在基督身体里面的人,就不可能不与基督一同在十字架上裂开(破碎)。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保罗可以说“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见歌罗西书1:24);基督钉十字架的生命永不改变,所增大的是十字架生命住在其中的身体;换言之,当我进入基督的生命,我并没有增大基督生命的十字架性质,而仅仅扩大了背十字架的肉身(外形);反过来说,若一个人还没有用自己实在的生命加大(即补满)背十字架的肉身,该人尚未在基督的生命里面。有人说,得救是基督的恩典,而成圣是我们的作为。按照这种理论,在得救中无我们,而在成圣里无基督。“我们与基督同死同活”,而“我们与基督”都在其中才称得上“同”,从而无论在得救还是在成圣中,基督和我们的主体性都不会消失。基督和我是作为两个生命,一同行过得救与成圣的生命历程。只要一者的主体性从得救或成圣的过程里面消失,该过程就不是生命的同行。“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一方面,基督不是取消我的外在力量,而是从里面更新我的内在生命渊源;另一方面,我也不是被基督摆布的对象,而是活在基督里面的新生命。在我里面,基督的主体性并没有丧失;在基督里面,我的主体性也不曾消灭。正因为这样的生命同行,拯救才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物质过程,而是具有生命意义的主体经历。

  生命是整体性的。生命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所谓“整体性”是说生命不可分割,不可化约。我们不可能接受半个的基督,也不可能以半个生命接受基督。人不可能一半活在北京,一半活在上海,从而,基督徒也不可能一半活在天国,一半活在世界。如果我们仅仅活在基督生命的某个成分中,那么,我们一定只经历了部分性的外在事情,而没有经历事情里面整体性的基督生命。只要祝福而不要破碎的人,所得到的一定不是基督的生命祝福。只有那些在发财里面依然领略到十字架之破碎的人,那些在失业之际仍旧满有复活之喜悦的人,才不被发财或失业束缚而经历到基督的生命同在。企图只以部分生命领域承载基督生命,所承载的一定不是基督生命。生命永远是整体性的,由此,部分性的存在肯定载不下生命。部分性接受的人,就只能得到部分性的东西;以理性接受基督的人,只得到理性;仅在主日才到基督里来的人,只得到一个业余爱好。生命不可能一半儿一半儿地活着,从而,半截子基督徒也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生命的性质取决于生命活动的方式。上帝创造的方式不是简单地变出一些物质,而是“各从其类”地赋予每个事物以独特的存在样式(即类别)。如果静止地看,人和猪一样都是一堆肉;使人区别于猪的是人不同于猪的生活方式。比如,如果人处于猪的境遇,人肯定不会象猪一样拼命争食;人可以超越肉体欲望而节制自我,而猪完全被肉体欲望控制而加速死亡。“道成肉身”就是道在肉身上印下自己的样式,或者说是肉身携带真道的样式,即按照真道去活。耶稣之所以是基督,就因为耶稣的肉身完全彰显了被称为“道”的生活方式。做基督徒,就是经历基督的生命,就是按照基督的生活方式活着。基督徒主要不是一个名称,而是一种生活方式。若一个人虽顶着基督徒的名,却完全按照世界的方式生活,那么,他尚不是一个基督徒,而是打着基督旗号的世人。如果世人离婚,我也离婚,世人行贿,我也行贿,世人包二奶,我也搞婚外情,世人收红包,我也拿回扣,世人逃税,我也做假账,那么,即使我用基督徒的名称和语言包装得再好,我在骨子里(即本质上)仍然只是一个世人。如果基督信仰是有基督样式的生命,那么,是否是基督徒,就取决于怎么活(即生活里面是否有基督的生命样式)。

  十字架与复活是基督生命的本质。生命是一个包容纷繁要素的综合体。整体性地经历基督的生命,并不等于事无巨细地重复基督做过的事情。基督吃饭,你也吃饭,但是,是否吃饭就使你成为基督徒了呢?基督之所以是基督不在于吃饭,从而,你单单重复基督的吃饭并不能使你成为一个基督徒。一个事物的特殊存在不来自于外在要素的集合,而出自自我独特的本质。本质就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独特活动方式。同是种树,果农种植的是出产果子的树木,而园艺家培育的是成为艺术的树木,所以,前者是农民,而后者则是艺术家。两者的区别不取决于“种”和“树”这样的外在物质要素,而决定于“如何”种树的活动方式。本质并不直接表现为外在有形要素,却在所有外在有形要素上打下自己的印记。吃饭固然不是耶稣生命的本质方式,但耶稣却可以以自己的本质方式吃饭。对耶稣心仪者其实不乏其人,问题在心仪耶稣生命中的什么东西。“犹太人是要神迹,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哥林多前书1:22-23)。基督当然也行神迹,但是,得了神迹,就得了基督吗?基督行神迹,跳大神儿的也行神迹,从而,神迹不能成为基督的生命本质,因为神迹并不是基督所专有的。由此,有了神迹,不一定就有了基督,因为神迹也可能出自跳大神儿的生命。另外,尽管基督行过神迹,可基督也有不行神迹的时候,甚至可以说,基督在世的大多数时光都不是以神迹方式度过的,例如,若行使避免痛苦的神迹,也就没有基督的十字架了。神迹不能够涵盖基督的整个生命,由此,也就不能构成基督生命的本质。基督也有智慧,然而,有了智慧,也不等于有了基督。智慧不为基督所专有(孔子也有智慧),智慧也没有贯穿基督生命的全过程(十字架就是一个笨办法),所以,智慧也不可以成为基督生命的本质。在否定神迹与智慧可以成为基督生命本质之后,保罗特别强调:真正的基督只能是钉十字架的基督,也就是说,唯有十字架才构成基督生命的本质,离开了十字架,就没有基督;而十字架恰好是对专求神迹与智慧的否定。更确切地说,十字架和复活这样一个两位一体的事件集中表现了基督生命的本质,换言之,十字架与复活是基督生命的本质方式。基督是拯救罪人的救主,而十字架与复活就是拯救的方式。十字架意味着罪人被钉死,而复活则是回复到神的形象;十字架与复活的两位一体的过程就是使生命脱离罪而进入永生的拯救。十字架与复活是基督所专有的生命方式。“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7-8)无论就主观动机与客观能力而言,除了基督,无人可能实现十字架的拯救;只有纯然之爱的基督才自愿为所有钉死他的人而死,唯有无罪的基督才能够为罪人付赎价。复活不是长生不老(即现世生活的无限延长),而是进入永生。永恒不是时间积累的结果,所以,只有从永生而来的基督才可能带人进入永生。是十字架与复活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基督。“基督是唯一的中保”仅仅表明“十字架与复活是进入永生的唯一道路”。十字架与复活是涵盖全部生活的普遍生命方式。“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希伯来书2:17)在凡事相同的条件下,行了全然不同的十字架与复活。这显明十字架与复活并不是附加在外在生活之上的另一超凡善行,而是寓于一切日常生活行为背后的独特生命方式或者生活态度。无论一个人有什么美意和善行,只要他的老我没有在其中被钉死(十字架),只要没有基督生命样式彰显其中(复活),他就没有活在基督里面。换言之,只有带有十字架与复活的印记,一个人的所思所行方活在基督里面。

  基督徒“因信称义”,但是,这“信”不是一种主观理念(“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意念),也不是一种外在行为(架桥铺路的善行),而是经历十字架与复活的生命方式。信仰是生命,从而,若没有经历过基督的生命,就不能说自己具有基督信仰。信仰是有明确样式的生命,由此,如没有按照十字架与复活的样式生活,就无权声称自己具有基督信仰。今天,如果我们仅仅向中国的主流社会介绍了一种关于基督的理念,教会就没有改变主流社会的实际生命力量;若是我们单单为主流社会引入了一些外在善行,教会不具有从根上转变全面社会生活的整体生命力量;唯有以十字架与复活的样式彰显出来的基督生命,才是根本改变主流社会生活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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