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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安德烈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壹一 9 )
许多时候,很少基督徒会真正恳切认罪,也很少人感到诚心认罪能够予人力量,过得胜的生活。与主耶稣相交时,我们需要坦然诚实,向他承认可能阻碍我们属灵生命的每一项罪过。 大卫说︰「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 …… 你是我藏身之处 …… 以得救的乐歌,四面环绕我。」(诗三十二 5 、 7 )大卫提到自己曾经不肯认罪︰「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不过,待他肯认罪时,生命就马上出现截然不同的转变。 认罪不单指羞愧地承认罪过,它更表示把罪交给神,相信他会将它除去。 这种认罪,可引伸为我无力逃脱自己的过犯,准有凭信依靠神,才能使我从罪中得释放。而这释放乃是我知道自己的罪恶得救,并且基督亲自使我得洁净,保守我不再受制于罪恶之下。
假如你与主耶稣相交,相信每次认罪后,神都使你罪得赦免,那么,就让你认定︰你凡事认罪,神凡事赦免。然后,你会晓得「耶稣要将自己的百姓认罪恶里救出来」。我们当相信认罪背后是有莫大的能力,因为我们的救主亲自背负了罪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