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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15:16)
在这节经文里提到三件事。得着神的言语——这只会临到那些殷切寻求的人。接着是吃——充作个人所需的食物,把神的话吸收进去。“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然后要欢喜快乐——“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的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先得着,有得吃,于是欢喜快乐。“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
这里的中心思想是吃。寻找、得着是在吃之前,欢喜快乐则在吃之后。得着的唯一目的与作用是吃;欢喜快乐的唯一原因与生命泉源也是吃。在内室的隐密处里,何等需要做这件事——“就当食物吃了”。
吃神的话与得着神的话之间的区别,就好比桌上的面包与收藏在谷仓之小麦的差别。除非一个人每天吃身体所需的面包,否则所有播种、收割、收藏所付出的殷勤劳苦,所有悉心照料而得的丰厚赏赐与他无益。在得着、收割、收藏的过程里要求份量多、速度快。然而在吃的过程里却恰恰相反——每次吃的份量少,细嚼慢咽,持之以恒。
你是否知道如何把这些应用在晨更的读经里?你必须藉着慎思,得着神的言语,精通神的话,好贮藏在心思和记忆里,供自己和别人使用。在这过程里,通常会带来极大的喜乐——收割与得胜的喜乐、得着财宝与克服困难的喜乐。但是我们必须记得,这样得着并据有神的话还不是吃它,只有藉着吃,才能带来属天的生命和力量。
一个人拥有满仓美好而有益健康的小麦,并不会使他得着滋养。同样地,一个人对神话语的知识深感兴趣,这事本身并不会使他得着喂养。“我得着你的言语”是第一步,“就当食物吃了”才会带来欢喜快乐。
那么究竟什么是吃呢?农夫看见小麦长大了,很欢喜是属于他自己的,然而除非他取来吃,否则生命仍得不着喂养。他必须将它完全吸收、消化,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进入他的血液里,成为他的骨、他的肉。每次所吃的量不要多,一天要吃两、三次,一年里每天都要如此。这就是吃的律。真正有助于灵命之健康与成长的,不是看我从神话语收集而得之真理的份量有多少,不是看我对读经的兴趣与成就,也不是取决于观察力、领悟力的增强。绝非如此!这一切通常不会使人的天性成圣或变得属灵,也不会叫人有基督耶稣的圣洁与谦卑;我们需要别的。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
去吸收些少份量的神的话,比方新生命所应遵循的某条明确的诫命或职责,用心灵的意志和爱安安静静地领受,整个人向这条规则降服,并且在主耶稣的大能里,许下实行的心愿,然后去做,这才叫吃神的话,把它吸收到里面的最深处,成为生命的要素与成分。对于真理和应许,也应抱同样的态度;你所吃的都化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生活里,不管你走到那里,它都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
由此你可以明白在你所有的读经里,收藏于谷仓的小麦和放置桌上的面包有何等大的区别;收集圣经知识是一回事,藉着赐生命之灵的大能,把神的话吃进心里又是另一回事。你多么需要遵循吃的律,这律和得着的律迥然不同。你可以收集谷粒,贮藏起来,供好几年用,可是你不能一次吞下足够份量的面包,供数天之需。每天你需要摄取一天的食物,而且一天不只一次。同样地,吃神的话必须小量摄取,每次只能照一个人所能领受和消化的份量摄取,而且天天如此、年年如此。
惟有这样吃了神的话,我们才能说:“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乔治穆勒(George Muller)曾提到他在读经的事上学会一件事:他应该不停止读神的话,直到他在神里面觉得欢喜快乐,然后才适合外出开始一天的工作。
慕安得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