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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琦
出狱
从无期徒刑减到有期徒刑15年,我虽然很高兴,但屈指一算,再过15年就1990年,我已经是79岁的人了,是否还能活在人世?处于两可之间。于是我决定把减刑作为新的起点,争取早日出狱。如何争取呢?当时我还是把早日出狱寄希望伟大正确的共产党有一天能查清我的革命历史,把被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但在那种“文化大革命”恶浪滚滚的年代,党的一些老领导都被关进了监狱,还有谁敢过问我的冤案?看来,只有乞求上帝给我延年益寿,以便我在有生之年出狱,看看我为之奋斗了多半辈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美好景象!
1975年12月1日早6点,中队长找我谈话。我进到他的办公室,他把我的存款折交给我,并说:你赶快回监号捆好行李,等着坐汽车去太原。我回到监号还未捆好行李,值班员通知我,快到大伙房去吃饭。红烧猪肉白面条,尽量吃(平时是限量的)。8点钟,有一辆电瓶车把我送出监房大院,到了大礼堂门前,那里已经有七八十名犯人,还有几辆大型客车。大家进了大礼堂监狱政委讲话。他说:送你们到太原去学习,与你们的前途有很大关系,沿途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到太原的目的是什么?坐在汽车上,大家还在猜测。下午四点多钟,到了太原,住在一个劳改单位太原石碴场。这里己经集中了从山西各劳改单位来的数百人。此地消息比较灵通,传说学习完了,就要进行“特赦”。到了晚上,山西省劳改局的王处长到各监号和大家见了面并说了“招待不周”等客气话。这是在劳改场合很少听到的话。大家的伙食也由窝窝头改成白面馒头。白天,大家可以在石碴场的大院内随便活动但不能出大门。晚上,监号的门也不上锁。
第三天上午召开了大会,山西省劳改局的王书记讲了话。他讲的主要内容是国内外大好形势,并布置了几个与形势有关的学习文件。他最后说:目前的大好形势与你们的前途有密切关系,你们要好好学习。
12月13日下午,又召开了全体来太原学习人员的大会。劳改局王书记在会上总结了大家对形势学习的情况。并宣布政府即将对你们进行宽大释放。大家掌声雷动,欢欣鼓舞,喜形于色。王书记随即宣布了几项政策:(1)除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外被宽大释放的人,凡是有家可归的都可以回原籍。(2)无家可归的,由政府分配到劳改就业单位就业,享受国家职工待遇,三个月以后定级。(3)要求回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的人,必须具有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原职务级别属于国民党少将以上或伪省政府、伪省党部委员以上;第二,在要去的大城市内必须有常住户口的直系亲属接收;第三,必须得到要去的大城市公安局同意。(4)愿意去台湾的,政府提供方便。会后,劳改局给来太原学习的人,换发了新的被服。
12月15日上午,宽大释放大会在太原寨沟煤矿大礼堂举行。主席首先宣布: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在押的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特人员全部予以宽大释放。根据这一决定,现在宣布对你们全体人员予以宽大释放。顿时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在这次大会上得到宽大释放的约有七八百人。发给每人一张宽大释放裁定书和一张入户证。我以“国民党少将身份”,也领到一张宽大释放裁定书和一张回北京的入户证。裁定书上写明予以公民权。最后有一位省级领导讲话。他首先向大家致贺,并宣布发给每人人民币100元,作为零用。大家鼓掌表示欢迎。会后政府招待全体被释放人员会餐,每10人一桌,每桌有一位干部作陪,饭菜丰盛,气氛融洽。下午全体被宽大释放人员,由石碴场监房搬到了场外新搭起来的几排活动平房,完全脱离了监狱生活。不久,又搬到了寨沟煤矿新建成的干部宿舍。
回京
被宽大释放的人员一批一批地走了。有的由家属接走了,有的由干部送走了。到1976年春节之前,山西本省的被宽大释放人员,绝大部分都走了;外省的宽释人员也相继离开太原。根据劳改局王书记在大会上宣布的政策,和我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大家估计我会是第一批回北京的。但北京的被宽释人员已经走了几批,劳改局的干部还没有找我谈回北京的事,我有些不解。我到劳改局询问原因。一位科长说,早已把你的情况通知了北京市公安局,至今尚未接到回信。我再向北京打电话问问。问的结果是:我的原工作单位已经被撤销,没有接受单位,难以解决住房和工作问题,所以北京有关方面不同意我回北京。
几经交涉,由我女儿向北京市公安局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我回到北京之后,不向政府要求住房和工作,有关方面才同意我回北京。
山西省劳改局派了干部和护士各一人,于1976年3月26日把我送回北京,住在崇内旅馆。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干部找我谈话。他说:原准备把你安置在山西,由于你女儿的要求,才同意你回北京,住房由你女儿解决,你每月可以到东城区街道办事处领生活费18元。他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女儿。不久我女儿、儿子来到旅馆。那位干部对我女儿说:你去叫一辆出租汽车,把你父亲送到你给他找好的住处,汽车费可以到公安局报销。我和女儿上了汽车,一直开到北京北郊清河镇附近的一个农村。我女儿在这里给我向一位农民朋友借了一间房子,我侄女正在给我安置床铺,这就是我回到北京的新居。
当时摆在我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有三个,即户口、粮票住房。
那时的北京还是“四人帮”统治的天下,事情很难办。我拿着山西省公安厅发给我的北京入户证到派出所报户口。派出所的户籍员问:你住在什么地方?门牌是多少号?我说我前天刚回到北京,暂时借住在朋友家中,我自己还没有住房。户籍员说:户口、户口,必须有住房,才能报户口,你还没有住房,没有门牌号数,我们无法给你报户口。你先到房管局租房子去吧。我到了房管局,要求租房子。房管员说:你拿出户口本看一看。我说:我刚回北京,还未报户口。房管员说:我们是北京市的房管局,你没有北京市的户口,即使有房子,也不能租给你。
我拿着太原市粮食局发给我的转粮食关系证明,到北京市粮食局领粮票。粮食局的同志说得更干脆:你先拿户口本来领粮食本,再拿粮食本领粮票。我住的郊区农村,离城约有20里,我的视力又不好,为了解决这三个小问题,几乎每天都要克服困难跑个来回。我上访过北京市政府、市公安局、公安局东城分局交道口派出所、市房管局、东城区房管局、交道口房营所、市粮食局、东城区粮食局、街道办事处等等机关,费时三个多月,这三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后来,我听说这次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在押人员的文件,是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公安部发出的。于是我到中央统战部上访。接待的同志说:我们统战部只管政治,关于生活安置问题,由公安部和北京市负责。我又到公安部上访。我说明来意后,接待的同志说:政府既然让你回来,北京市就得让你吃饭,不管别的问题怎样解决,粮票问题总得先解决。他要我写了一份材料,由公安部转给北京市公安局。
过了一段时间,我到北京东城区区委统战部上访,谈了公安部的意见,要求解决粮票问题。东城区委统战部负责人于水旺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并接受我的要求。他当即打电话给公安局东城分局,建议每月先借给我粮票,以便生活。东城分局同意了。我到该分局见到一位魏同志,他约定9月10日陪同我到粮食部门,办理借粮票手续。9月9日,毛主席逝世,北京各机关都忙于办丧事,我的借粮票问题也延期了。9月下旬办妥借粮票手续,每月可以从北京东城粮食局借到粮票28斤。
每月18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和28斤粮票这是我回到北京后的唯一生活来源。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打倒了,形势开始好转。东城区委统战部与东城分局研究决定,把我单位户口报在我女儿的住处。这样解决了我的户口问题,我成为北京市的正式公民。剩下的一个问题是住房问题。东城区委统战部虽然已经和房管所联系了关于我的住房问题,我自己也多次往访房管所,回答总是说:没有房子。1977年1月8日,我写了一封悼念周总理逝世一周年的信,寄给了当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邓颖超同志。信中谈到我当时的困难处境,我回到北京将近一年仍流落在京郊农村中,没有一个安定的住所。邓大姐把我的信转给了东城区委。2月下旬,东城区委统战部通知我去看房子。这是一间8平方米的小平房,坐落在北京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96号的大杂院内。我到房管所办了租房手续,于1977年3月8日搬进这间小平房。我命名这间小屋为“九六陋室”。虽然是陋室,却是我的发祥地。我读书、睡觉、做饭、写申诉、接待新闻记者……都在这间小屋里。我在这里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单位写了100多份申诉(其中包括胡耀邦同志批的那封申诉信),接待了几位新闻记者,我的冤案便大白于天下。我在这间小屋里还辅导了6名高中毕业生考上了大学,其中的一名还在美国得到了博士学位。
现在介绍一下大院的情况。这个大院共住了16户,有14户是工人家庭,有一户男的是中学老师,女的是工人师傅,他们对我都很照顾。特别和我住隔壁的李学俭师傅,他是河北省吴桥县人,在南口暖瓶厂工作。他看我生活困难,主动要借钱给我,我婉言谢绝。安炉子、挂蚊帐等我做不了的家务活,他主动帮忙,他家改善生活,他的老伴赵同志总是送给我一份。当时我的视力很差,烧蜂窝煤对不上眼,他女儿炳芬、儿子炳洲、炳海轮班给我生炉子、封炉子。大院内没有厕所,要到大门外小胡同上公共厕所,晚上我看不见路,由炳洲或炳海领着我去。
张梅芬同志是大院里唯一的共产党员。她参加街道工作,常动员我去听政策性的传达报告;我有病住医院时,她让她的爱人李国强师傅带着水果去看我。大院附近有三位青年工人,听说我搬进了大院,主动来看望我。他们的名字叫马长辉、赵端钧、刘汉如。他们热情诚恳、慷慨义气,帮助我解决了很多困难。例如:我的视力不好,不能誊清我向各有关单位写的100多份申诉材料,都是由马长辉同志代我誊清的。他白天上班,夜间誊写,每次都按时写好,字字楷书,一字不错。赵端钧、刘汉如两同志经常帮我料理家务活,如换煤气、买蜂窝煤、送文件、看病等等,从不嫌麻烦。赵端钩同志的爱人杨同志,每逢过节,总是约我到她们家改善生活。刘汉如看到我在小屋里蒸窝窝头,转身便出去买回一饭盒包子来……这是我回到北京结交的几位青年朋友。有一次,我到北京陶然亭甲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接待站上访,遇到一位全超凡同志,他看我视力不好,主动帮我填写了登记表,并把我送回我住的地方。以后他多次协助我到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上访,对我争取平反起了积极作用。
国家“宽大释放”了我,并且给了我公民权。我在社会上,应该和其他公民享有同样的政治待遇。但事实不然。由于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那种极端“唯成分论”流毒,我在政治上仍然受着歧视。例如在我搬进交道口东大街96号大院之前,有关单位派干部,到那个大院做了安排。他们对老住户说,有一名“老右派”、“国民党少将”、“特赦释放的犯人”要搬到那间小空房里住,你们要提高警惕,划清界限,“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种政治压力,使我如重负在肩,喘不过气来。
本文选自《葛佩琦回忆录》,葛佩琦/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