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57)
2010 (55)
2011 (83)
2012 (66)
2013 (88)
2014 (102)
2015 (497)
2016 (457)
2017 (603)
2018 (637)
2019 (816)
2020 (701)
2021 (540)
2022 (880)
2023 (542)
作家路遥
在相对论的意义上,故乡,就是为我们这些高加林准备的,对于我的爸妈,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槐树路的父老乡亲,是无所谓故乡的。
——毛尖
卖了良心才回来
文|毛尖
八十年代有一本风靡中国大陆的小说,是陕西作家路遥写的《人生》。故事主人公高加林就像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费金一样,人名变成了词汇。一个男青年,离开故乡进城,在城市里积极奋斗,城市女朋友立马把家乡的姑娘给比了下去,但是,城市不是那么容易站稳脚跟的,都市的陷阱又把他送回了原地。这样的男青年,我们统一称他为:高加林。
高加林引发过天南地北的讨论,关于乡村的梦想,关于城市的冷漠,关于现代化,关于爱情,他是活到今天的虚构人物,也是八十年代最重要的文学形象。小说最后,被城市打败的高加林回到老家,原本绝望的他,发现故乡的亲人并没有嘲笑他,而他望着“满川厚实的庄稼,望着浓绿笼罩的村庄”,“单纯而又丰富的故乡田地”,终于泪如涌泉。
《人生》,路遥 著
《人生》是文学课堂里的必读书,每次读每次生出不同的感受。年轻的时候比较罗曼蒂克,什么故事都只重感情部分,基本把高加林当陈世美。但这些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也人到中年了,越来越理解高加林。再加上,离家多年,把老父老母交给姐姐姐夫照看,午夜审视自己,几乎就是个高加林,甚至还不如高加林,因为没有了他旺盛的奋进心。
电影《人生》剧照
1988 年到上海读书,除了中间跑到香港读三年书,我在上海已经住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其实老家宁波离上海很近,从前是一个晚上的火车,现在只要两个小时,可车程短了,回去的次数反而少了。当然,我有很多理由。我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家,有孩子要管,家务事要做,课上不完,文章也写不完,每天晚上两三点,钻进被窝的时候,还没想到父母,就睡着了。虽然在梦中,曲里拐弯走过的街道巷子,永远是宁波槐树路一带。
但我内心知道,真正构成我和故乡之间离心力的,不是因为我忙。和高加林一样,我生活的度量衡发生了转变。在老家,跟着父母八九点上床,在床上磨蹭到十点,蹑着手脚起来到客厅夜生活,弄到半夜也饿了,去厨房噼里啪啦搞吃的,然后一回头,被我妈吓得魂飞魄散。她听到声音以为有贼,抄起扫帚悄没楞登站我身后了。而等我魔都的生物钟发生作用,我妈也起床了。所以,一直以来,她觉得我脸色不好是因为上海生活质量差,我偶尔回一次家,当然得各种食补,整整一天,她剥毛豆拔鸡毛刮鱼鳞,所有我们一律交给菜市场完成的工作,她都亲力亲为,否则,毛豆不鲜鸡肉不鲜鲫鱼不鲜。在诗歌的意义上,我认同我妈所有的工作,她一边剥毛豆,一边还要跟毛豆说话,但是,爸妈年纪大了,看着爸爸骑上自行车去菜场,右脚要在地上划好几下,妈妈下午炖蹄髈的时候,会在灶台边睡着,我就觉得这前现代的生活,以它全部的抒情性构成了我无法面对的拷问。每次回去,每次逃兵一样离开。对于躁动的灵魂,故乡只是疗伤机制。
电影《恋恋风尘》剧照
侯孝贤电影《恋恋风尘》的结尾,失恋的阿远回到故乡,他用经历了伤痛的眼睛看故乡,故乡也用全部的柔情回望他,青山绿水,岁月悠远,阿远可以继续生活,观众可以继续生活,但我们知道,阿远以后还是不会留在家乡,就像“风柜来的人”,“从风里走来就不想停下脚步”。也像回到故乡的高加林,其实是带着更多的高加林离开了故乡,涌到声名狼藉的城市。而在相对论的意义上,故乡,就是为我们这些高加林准备的,对于我的爸妈,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槐树路的父老乡亲,是无所谓故乡的。
所以说,故乡总是和热泪连在一起,如同信天游唱的,“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而故乡的分量,好像也只有通过一代代青春的热血献祭,成为我们最后的乌托邦。
本文选自毛尖《一寸灰》
毛尖,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作家,著有《非常罪非常美》《乱来》《例外》《有一只老虎在浴室》《一寸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