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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泄露"文革"时期的枪毙“反革命集团主犯”现场照片

(2012-10-12 16:51:47) 下一个

不慎泄露"文革"时期的枪毙“反革命集团主犯”现场照片

          
      http://shbbs.soufun.com/picture~-3~3862/63050358_63050358.htm



    想起40年前1968年的清明节,那一天我曾拍摄记录枪毙“反革命集团主犯”巫炳源、王永增的一组照片,他们两人油印散发一张16开的传单,因该小报取名《向北方》,被指为“一心响往北方的苏修”,并指其内容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他们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枪决。现将我当年拍的部分图片发到博客上,供博友网友借以反思那场可怕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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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4月5日,清明节。这一天我拍摄了一组枪毙七男一女的照片。这个女人与其情夫合谋杀害了她的丈夫,包括这两人在内的六人是普通“刑事犯”。另有两个人是重要的“政治犯”——“反革命集团主犯”巫炳源、王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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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炳源、王永增当时是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的技术员(相当于现在的工程师),他们都受过高等教育,1968年1月1日他们在街头散发张贴一张传单,这是一种用腊纸刻钢版油印的16开小报,报名为《向北方》,这被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解释为 "一心向着北方的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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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的党报一律在报眼位置上印“毛主席语录”,他们俩油印的小报也照此办理,在这张《向北方》小报的报眼上印了“毛主席语录”,是一段文革中人人都能熟背下来的“最高指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光,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但是,他们在这段语录下边又加上了两句话:“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不允许任何人篡改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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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被解释为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此事件被定为全省重大的“6811反革命案件”,发动群众限期破案。很快便破获。当时就有人私下议论,千错万错就错在这两个人因有文化而太有思想了,太忧国忧民了,否则也想不出后边那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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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召开的数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军管会负责人对他们当场宣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两个人的罪名是“反革命集团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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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张小报从刻钢版到油印,再到街头散发张贴,只有他们两个人,不存在任何从犯,而这两个人就被定为“反革命集团”,都是“主犯”,全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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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宣判大会上,当巫炳源听到“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时,他仰天长叹,大喊一声:"这个世道太黑暗了!"随之便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在宣判大会后的游街示众,直到押解到刑场枪毙时,他至死都没有再睁开眼睛。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采用闭眼赴死的方式作最后的抗争,以此表示不管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这个世道”都是黑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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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8个人的脖子上挂着大牌子押到卡车上,经过市区长时间的游街示众以后,开赴哈尔滨西北郊外黄山火葬场相距不远的一片空地上,他们一字排开,双手被反捆,并被强迫跪下,然后由8名军人持枪站在十余米的距离,从脑后被开枪把他们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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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行刑者退下之后,几个负责执法检验的人立即上前,扯着遭枪击而东倒西歪的尸体的双脚向后拉,摆成整齐的一排,再一一检查每个犯人是否一枪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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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当时的报纸对这类新闻事件只发表文字消息,绝对不会发表刑场照片的。报社领导也没有派我去采访拍照,事后要是知道我又私自拍“没有用的照片”,一定会找我谈话,严肃批评我“浪费公家胶卷”。当时我是一名27岁的血气方刚的青年人,出于新闻摄影职业的好奇心,凡有这类事件我都前去记录下来,也许这会成为社会历史碎片,以供后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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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回是公安局军管会的摄影通讯干事到报社摄影组,说他们将有一次处决8名犯人的事情,问我们想不想前去采访?我所在的摄影组另外四位资深记者都说,这类照片不能见报,拍了也是没有用的。我心里很想去拍照,但嘴上不敢说,在送这位公安摄影通讯员出门时,悄悄对他说我想去,让他到时候把车停在报社对面的交警岗亭旁边接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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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一次背着报社领导和摄影组同仁,自作主张地跟随公安局军管会的车队先去参加游街示众,最后到了刑场,从头到尾完整拍摄了几十张游街示众及行刑枪决的连续性画面,还忍着枪毙后脑浆崩裂的浓烈血腥气味,近距离拍了刚刚失去鲜活生命的尸体特写。由于当时我使用的"莱卡M3"相机上只有35毫米的一支广角镜头,必须靠得很近很近,因此能闻到剌鼻的血腥味和脑浆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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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我从刑场回到报社没敢马上冲洗胶卷,生怕同事们看到这些底片,他们当中有的人每次看到我拍那些属于“给文化大革命抹黑”的“没有用的照片”,就会背地里向主管摄影组的总编室副主任“打小报告”:“李振盛又去拍没有用的照片,浪费公家的胶卷。”领导则会找我谈话作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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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我是在他们都下班回家了,晚间一个人钻进暗房里去冲胶卷,赶紧把湿漉漉的胶片放进烘干箱里用电风扇吹干,收起来藏到我用的资料柜在抽匣最后边特制的暗层里保存起来。在后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我一直无法忘却这些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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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虽然已经结婚三个月了,但是我和妻子还没有分到房子,两人仍分开来住在与家属混居的简易筒子楼的单身宿舍里。这个宿舍里几十家人共用的一个厕所在走廊的尽头,半夜里,我需要起来小便时,总是在灯光昏暗的走廊上闭着眼睛往前走,试图作到不要碰到走廊两边各家摆在门口的鞋子和杂物,还努力控制自己的思维不要想到那些被枪毙的人,更害怕想到那股让人恶心的血腥气味。其实,当提醒自已“不要想”的时候就是已经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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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每当我在暗室里昏暗的红灯下放大这些被打死的人的照片时,总是默默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变成鬼魂的话,请不要来找我。我只是想要帮助你们,我拍这些照片是在记录历史,我要让人们知道,你们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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