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吴法宪回忆录》
(2010-11-26 23: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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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是一个生猛粗犷的军爷,一身皱巴巴的黄军装,矮壮黑胖,帽子扣在头上,单摆浮阁一样。吴法宪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有许多狼狈,那是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到一九八一年一月,作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他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力五年。吴法宪说那个法庭的组成人员多是他以往的熟人、同级或部下,对于那次审判他一直耿耿于怀不能接受。那次审判给吴法宪定下的罪名主要有: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诬陷贺龙罗瑞卿;在空军批判关押和迫害了一百七十多位干部和群众;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致使林立果得以组成反革命集团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基本力量“联合舰队”。
一九八一年九月,吴法宪“保外就医”,被规定在济南市居住,直到二零零四年去世。他活了八十九个年头。在生命最后一个时期,他做了一件相当有意义的事,经由香港北星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岁月艰难》的长篇回忆录。
书的前面有出版者的介绍:“此书是作者用十年的时间,以过人的记忆力而著成。它如实地记录了作者坎坷的一生,史料之丰富,材料之生动,视角之独特,心态之超脱,在众多中共将帅回忆录中是少见的。”作者自己也说:“我的主观想法是实事求是,如实地去反映我所亲身经历的事件和情节,不虚构,不造假,不粉饰,不渲染,不分析,不作结论。既不掩饰自己的过失和错误,也绝不违心地去承认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
十年磨一剑。这十年,是他走出秦城监狱十三道铁门之后,试图站在一个平民百姓的角度思考并看待人生荣辱的十年。他提到的“实事求是”,其实是共产党各个时期的口头禅,讲来讲去,一贯为共产党人所自我标榜。但是包括毛泽东林彪周恩来在内的许多共产党人一辈子干过多少“实事求是”的事?相反,指鹿为马,违心奉上,成为对他们自己讽刺的一块遮羞布。吴法宪参军之后历经百战生离死别,长征一开始就突破过四道封锁线,职位也一路飙升,一直升到中共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和空军司令。他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只读五年私塾,可他与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几个人起草了共产党和国家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宪法时连加拿大的宪法都让他们研究透了。志得意满时,锒铛一声,他入狱了,“一觉醒来,窗户都焊上了铁条”。秦城监狱十三道铁门让他失去自由身,领略人生,说不上大悟大彻,但多少有点活明白过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解放军不是一所大学校,秦城监狱是。
“秦城监狱是一个让自己认识自己不是人的地方”,在这里他开始了另类思考,他的一些思考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致为重要。中国共产党自己写的历史,早就因为配合不同时期的不同斗争形势的需要而被一改再改以至篡改,早就面目全非乱七八糟,并且故意留下了空白,现在相信它的人恐怕不会很多了。但是,历史不会因此而被人遗忘,需要被人记住并且能够为子孙后代提供营养的历史必须“不虚构,不造假,不粉饰,不渲染”。这种历史,中国共产党人说不清楚,为什么?吴法宪解释说:“由于这一段历史过于敏感,因而对这一段历史资料进行了极为严格的控制,用所谓‘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来进行简单的处理。这样一来,这一段历史,按照有些人的说法,象是一团谜一样。我感觉到,当时的一些问题,并不是本身不清楚,而是出于厉害关系和实际需要,不想说清楚,或者不允许别人说清楚。”
《吴法宪回忆录》下卷回忆描述了“谜一样”的文化大革命发生以及到1971年9月24日作者被捕为止亲历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不能否认,限于工作和职务局限,回忆录主要涉及军队内部情况,并且缺失了对文革后五年的记录。尽管作者声称“不分析,不做结论”,但由于身份和视野的独特、经历回述具体详尽,仍然为文革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材料,比如对毛泽东的反思、对林彪的敬佩、对周恩来的感叹,对康生、江青、张春桥等人的厌恶鄙视,由衷之言,每每流露字里行间。
到目前为止,官方对于文化大革命的描述一直含糊不清,后人对于文化大革命的理解大多也出于这种官云亦云的含糊之中。这种含糊,首先来自于(不管什么动机)对毛泽东和周恩来在文革中行为的袒护。《吴法宪回忆录》从文革前奏即庐山会议斗争彭德怀以及军委会议斗争黄克诚、七千人大会林彪跳了出来、斗争罗瑞卿,一直写到另一个庐山会议上以林彪和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为首的军人集团和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之间的斗争,一波三折,惊心动魄。用吴法宪的话说:“难免有个人恩怨”,但主要还是“在对待‘文化革命’问题上,当时中央政治局里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的严重分歧。从‘九大’前后开始,在对待稳定全国和军队秩序的问题上,在继续‘抓革命’还是‘促生产’的问题上,在对待文化艺术中是‘样板戏’一统天下还是百花齐放的问题上,在对待老干部和造反派的问题上等等,分歧日益公开和加剧”。作为这场斗争失败的一方,吴法宪心中一直感到迷惘,一方面,毛泽东和周恩来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支持了他们,几十年里毛泽东在他的心目中都是一个光辉的形象,他始终认为毛泽东是党的最高领袖,对毛泽东他是最崇敬的,把毛泽东看做了真理、正义的化身。遇到任何问题,都要想是不是忠于毛泽东。一方面,在紧跟毛泽东的过程中他觉察到了某些问题,九届二中全会,陷于极端孤立状态的张春桥姚文元抱住毛泽东的大腿哭,把毛泽东的裤子都哭潮了,使毛泽东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毛泽东翻脸如此之快,周恩来变脸如此之快,吴法宪说:“毛主席在我心中的形象,真的是瓦解了。用一句话来说,毛主席是言行不一。”
吴法宪拿出来的是一件件事件,这些事件因为亲身经历,有独特的感受,有它的连贯性,我们很难“宜粗不宜细”地予以忽略。在陈述这些事实的基础上,吴法宪总结说:“‘文化大革命’中,在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央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迫害的问题上,毛泽东和周恩来应当负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毛泽东是决策者,周恩来是主要执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说我们几个人,就是包括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在内,对此都不是说了算的。”
吴法宪如果避讳自己在一些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和该负的责任,那么他的这本回忆录一钱不值。吴法宪没有那么做,如实地写了打倒贺龙和罗瑞卿自己干了些什么,斗争陈再道时动手打了人。打人当然丑恶,吴法宪当然丑恶,尤其把人打死或者逼死几十年后仍然不肯认账,仍然以伟大领袖接见并为伟大领袖戴上了红袖章为荣更加丑恶。毛泽东和周恩来从来不动手打人,君子动口不动手,但正如吴法宪所问,没有毛泽东这位君子的的许可,没有周恩来这位君子的协助,文化大革命能发生吗?文革中许多人被打以至于被打死的事情能发生吗?
顺着这种感受,吴法宪进一步问道:文化大革命中同样的一些事情,“牵连到我们的都是‘反革命犯罪’,牵连到毛主席的就都是‘失误’,牵连到周恩来的就都是‘违心的’”?
这是一种说不过去的逻辑。它直接质疑了‘宜粗不宜细’提出者和坚持者们所要的结论。首恶不问,胁从必办,历史在他们手里,假做真时真亦假,再一次被搅成一团浆糊。
《吴法宪回忆录》不少地方提到了林彪,作者说他是林彪的老部下,同林彪的个人关系比较密切,主要是工作关系。这个说法比较勉强,因为作者同时又在说自己想“讨好”林彪,对林彪的敬佩不加掩饰,来自战争时期一仗接着一仗斗争环境的生死信赖,同样也描写了刘少奇彭真等在军事指挥上的失当。作者一再悔恨犯那么大的错误,说他“不该到中央来工作”,惊呼“一有了意见,就算总账,算老账,一得罪就得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对彭德怀刘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让人心寒哪!”其实,这是一种文化现象,从中共建党来一直存在,后来又随着中共建政进一步发展,一直到文革,并且延续至今。这就是专制极权,领袖居上,只要这种制度不被打破,这种文化现象就会一再发生,砧板和鱼肉的关系就一直存在,今天是贺龙刘少奇,明天是林彪江青,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毛泽东通吃!
“林彪这个人,生性孤僻,从不拉个人关系,同他见面,除了谈工作,没有别的好谈的,他也不会跟你谈别的。”“我个人的感觉,林彪当时对毛主席是没有‘二心’的。”这样一个林彪,在中共内部作风还是比较正派的,但也免不了助纣为虐,帮助毛泽东发动文革,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罪魁祸首。林彪反对把军队搞乱,怒斥江青,很早就种下了与毛江不和的种子。准备九大报告时,林彪指示陈伯达强调文化大革命的意义和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被康生、江青、张春桥和姚文元等人批成“唯生产力论”。准备四届人大时,林彪主张设立国家主席。仍然以当年的认识批判这些实际上想把国家生活拉回正轨的努力是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夺取最高权力,或者将两个性质不同的政治集团混为一谈,不能让当事人吴法宪折服,也无法对历史作出圆满的交待。林彪一生追随毛泽东,到头来石破天惊鱼死网破,林彪问题必将成为今后历史研究的一个重点。
作者十五岁参军,名字开始叫吴臣清,后来改吴文玉、吴法宪,再后来改回到吴澄清,好象转了一个圈,荒诞且黑色幽默。我读这本书,是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海滩上,椰语海风,云起云落。合上书页,眺望诡谲的天际,我的心绪很久地收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