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的答案有4种可能,带路不打枪,打枪不带路,既不带路也不打枪,带路打枪兼而得之。
瓦爷认为,即带路又打枪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非有极高的政治智慧执行不了,此非吾等蚁民所敢言也;既不带路也不打枪难度最低,易于推广,便于执行,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哈爷推荐使用。
带路不打枪,执行这一路线的人或是屈从于压力,或是出于利益,总之是改变了立场以适应了环境,至于会不会损害了其他人,为了个体的生存也就顾不上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拍皇军的马屁和以后向党表忠心,具有同样的性质,屈服于皇军和共党的都是同一类人。瓦爷今天就不批判带路不打枪的了,把它留给批判瓦爷的爱国志士们吧。
瓦爷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带路还打枪!
除了一种情况,那就是本人作为国军士兵,任务就是要在村口阻击或伏击鬼子,那就一定要打枪,即使是战死也要打,因为这是军人的职责。以下任何情况都是不能不带路还打枪的。
1. 掉队的或负伤的国军碰到鬼子进村,一定要跑或躲,因为打枪是无谓的牺牲,还削弱了抗日的力量,并提高了鬼子的士气。
2. 如果是八路军士兵就一定不能打枪,不然就会犯路线错误,暴露了人民军队的实力,对革命有百害而无一利,将来年纪大了还会被戴高帽游街,被愤青拳打脚踢。
3. 如果瓦爷仅是个老百姓,打枪就是损人不利己,不仅对鬼子形成不了威胁,还把无辜的家人,乡亲置于险境,如果是便衣武工队打黑枪,那更是件丢人的勾当,要坚决批判。
所谓的游击战和“人民战争”是懦夫的战术,打扮成老百姓对敌方军队发动袭击,假设的前提就是敌军对平民警戒比较放松,这么一来,就等于逼敌军滥杀无辜了。百姓供养军队来抵抗外族的入侵原意是保护本族的利益,防止做亡国奴的,而陷平民的生命于不测,或鼓动没有抵抗能力的百姓成为本土政权的陪葬,对老百姓的利益只有损坏没有保护。我们就不讲美军在越战中屠杀平民的事了,解放军在79年”对越反击战”后期,执行的就是三光政策,号称要让越南倒退20年,这都是让“人民战争”给逼得。
所以说,鬼子进村了,既不能带路,更不可开枪。
06.21.2008于南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