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美国贝尔城发生的事情,引起了俺的深思。
美国思想家和开国之父之一的杰弗逊,曾经有一个观点,就是美国的选举制度,需要对选民负责的政客和有教育水平的选民,才可以合理的运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当然这个可以作为一个借口,为啥当年的美国选民,被限制在有钱有教育的白人男人群体。但是从贝尔城发生的事情来看,当时确实是选出来的蛀虫们,推出了一个议案,就是由他们来决定工作人员的工资。
这个议案,因为利用了美国法律条文繁杂艰涩的特点,因此将法案的危险性隐藏得很好。所以在投票的时候,只有400个人参与了投票,因此非常轻易的通过了。
因此等到一个捡破烂为生的大妈,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从市政府扔出来的垃圾中间,发现了没有被摧毁的工资单,这些蛀虫的作为,才曝光了。
可是曝光虽然曝光,闹得全国风风雨雨,人家一样大大方方辞职,合法地拿自己的80万美元辞职补偿金,高高兴兴地走人。法律在俺手里,法律至上,你奈俺何?
这个也是俺认为法律至上的另外一个问题。除了法律和道德脱钩,制定、解释和施行法律的人,可以大行非道德的行为,挖空一个社会的根基(不要以为这些非道德的做法,不会动摇美国屁民对法律的信念),而且这种法律的条文化和繁复化,其实就是用来抵消这么多年来,人类社会进步发展之中,屁民们开始越来越受到教育,没有办法被传统的政府管理给忽悠了。
就是说,你本来有一个游戏,就是唯有读书高。你这帮贵族弟子才有机会读书,因此垄断了整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权力。那么现在教育开始普及了,大家都可以读书了,开始明白这个游戏了。
于是俺们不这样玩了,俺们开始引进繁杂的法律游戏。反正搞出一套更复杂的东西,你又变成了游戏盲了,从文盲到法盲,到条文盲,就把你又从权力游戏给忽悠出去了。
当然杰弗逊的假定,也有一个漏洞。就是俺们这些号称要为民申命的人,会犯一个大的错误。那就是俺们经常确信,在位置上的权力集团,为了一己私利,常常违背了应该为其管制的人民或者是选他们上位的选民的承诺和责任。
正如英文的政治Politics一词,有笑话说,poli就是希腊词汇“很多”的意思,而tics就是一帮“吸血的昆虫”。
但是俺们往往忘记了不在权力位置上的屁民们,也可以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损害整个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
就是说俺们为民请命的时候,也要搞清楚,不是所有民的诉求,都是正确的。
这个在没有受到教育的乡村村民里,和拥有不少学位头衔的高知人群中,都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在西方受教育比较高的人群中,现在有两个非常明显的趋势。
一个就是NIMBY,英文全称“不要在俺的后院(Not In My Backyard)”。就是说任何对大家,包括俺自己,都有好处的事情,应该去做。可是,只要不在俺的后院。
就是说,俺们城市需要一个高铁,好事,俺支持。但是不要从俺家后院过。结果全城人民都支持,但是都不要从任何俺们城里任何一家门口路过。最后结果,可能就是没有高铁从这个城市经过。
前一阵发生在香港的一件事情,就是因为中学生吸毒问题比较严重,因此社会共识,就是要成立少年戒毒中心,帮助染上毒瘾的中学生戒毒。大家完全赞成,只不过,不要在俺们这个区里做。其他区,一定支持。
另一个是在美国和欧洲,都可以看到的事情。那就是任何增加社会服务,提高大家好处的事情,俺们选民们全部支持。只不过,你要俺们交税来支付,嘿嘿,修想。
有钱人说,你敢加税?俺知道你选举要靠俺的钱,看你下一次怎么混下去。
没钱人说,你敢削减俺的好处?俺知道你选举要靠俺的票,看俺下一次还选你不。
所以美国国会通过医疗法案的时候,国会议员们说,俺们搞不记名投票,免得被你们有钱人和无钱人算账。
最后的结果,就是俺们举债吧。街上见到了一个可口可乐空罐头垃圾,谁都不会捡起来,只是一脚向前踢。倒最后,总会有一天,你整个国家,会混不下去。
因此,现在谈到中国政改的方向,大概很多专家注重的,都是如何增加民众的监督,如何提高中国政府行政的透明性,如何限制政府权力,如何推行以法治国等等。
这种偏重也没有什么错。只不过,不考虑到另一个方向的优劣,尤其是制度缺陷,你就要付出从一个陷阱,走进另一个陷阱的代价。
就像以前推行的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和住房产业化一样,你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现在造成的社会乱象和发展困境,不是很清楚吗?
因此俺提出的在道德体系的回归之下,建立非条文繁复化的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的基本路线,既不是否定法制,也不是强调德治,而是倡议综合治理。
而且道德体系的重建,也不是只是针对权力拥有者,还针对将来要发挥更大作用的一般民众。只有这样的话,在平衡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私人利益,在平衡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利益,俺们才可以有清晰明了的法律规则,有合理合情的道德仲裁,而避免走西方社会短期利益损害社会中长期利益的弯路。
这个是俺对中国政治改革,在底层的一个想法。这个底层,基本上就是以中国的县,或者县级市为一个主要的考虑。而俺认为现在中国的政改的争论焦点,其实没有关注在这里,而且为了短期的安定红利,现在的中央政府,反而有借重县级政府和警察力量的更密切的结合,来达到目的。
这种做法,和俺说的那种踢空罐子的脚法,是没有太大区别的,也可以说是另一种饮鸩止渴。
当然现在推行的省管县,在取消中间层次上面,是一个好的做法。另外就是尽快达到县一级官员,通过差额推选的方法,解决了上位子的程序。倒是如何发展出一种由管制区的老百姓,对任上官员进行中期评估,对不合格官员进行罢免,来解决下位子的程序,是一个需要好好探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