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火火双色萝卜
金玉满堂
抄西兰花学了一个好方法.我有一个很方便的电子热水壶,抄西兰花前先烧热水.把肉抄熟后,加西兰花抄,然后浇点儿热水闷以下就好了. 这样就不需要汆烫西兰花,营养也保持得好.
猪耳朵
烧开水把猪耳朵烫 5 – 6 分钟去腥味. 捞起猪耳,把烫水倒了. 煮卤水. 卤汁煮好后,放猪耳煮大概20分钟. 猪耳取出以后,进冻箱. 等猪耳冻够了,取出切细条. 拌以酱油,麻油, 糖,味精, 盐, 花椒, 姜,青葱,辣椒. 任何肉类和卤味用冻后再切的方法都可以切得很细.
牛肝菌抄榨菜
凤求偶(鸡抄藕片)
猪手贺年
全景(罗宋汤忘了拍)
****************************
歌儿按:这篇是旧帖,不过估计大家都没看过,我就借过来贴上了。咱歌友会的牛人众多,做饭的牛人目前已经暴露的大家也都知道有谁了,我就不说了,这席美食的作者呢,应该属于还没暴露的那部分里的。大家努力猜猜,但不许放狗,否则就不好玩了。:)
回复果果儿的评论:
果果儿同学,你租房住的时候不上锁?还租在公园里,敞开着大门?
如果能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你那篇文章算有逻辑,否则全是废话。
0分,打回去重写。
-----
汉代蜜瓜, 删贴权=锁。为什么呢?瞧你想不出我就点拨点拨你吧。估计也没什么用。就算这是写给能被点醒的人看的。你那脑瓜子满脑袋的复仇,估计再有逻辑你也看不进去,也没那种海量承认自己错了。
家有锁是锁君子的,坏人想进也能进,比如ta可以用枪啪的一下就把锁打下来,然后长驱直入。然后主人报警,坏人被关,就象博主删帖。坏人被关放出来后,也可以选择再把人家的锁打下,那主人就再报警,坏人就再被关。就象博主删了贴,那人还可以继续贴,那主人只好再删,烦不甚烦。 一样的道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10&postID=9861
“唐朝游牧人”是在最近的小泥山风波中涌现出来的一个新 ID , TA 写了一个贴反砸艾黄,贴在艾园,被我删了,并给 TA 回了一个贴,希望 TA 能从删贴这个事实中悟出 TA 理论上的错误,意识到TA 的贴被删, TA 却没有权利起诉博主,这说明在他人博克跟贴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是什么合法权益,只是目前技术上办得到的事情。
但唐朝游牧人显然没有这个悟性, TA 没有悟出这个道理,反而把 TA 的贴子贴到了文学城海外原创。
据我观察,凡是涉及到艾米的贴子,在海外原创都能引起轩然大波,会有众多跟贴,所以想吸引眼球的人不妨到海外原创去发有关艾米的帖子。但凡是涉及到艾米的帖子,在海外原创也很可能被删。具体原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事实,而最新的事实就是唐朝游牧人的贴子也被删了。
这说明即使在文学城的公众论坛,你的发贴权也不受法律保护,而是由版主来决定的。
唐朝游牧人也把 TA 的帖子贴到了孤草的博克,在那里得到一片喝彩。有人赞赏说:到底是学法律的,说话就是不一样 ( 大意如此 ) 。
唐朝游牧人是不是学法律的,我不知道,也没看到 TA 自己声明或者承认自己是学法律的。估计只是一些不懂法律的人看见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相当法律的字眼后产生的联想。
我从前是很敬佩学法律的人的,认为他们必定精通法律,但自从发生了海明律师代表十三亿中国人起诉 CNN 之后,我对学法律的人的敬佩就打了折扣。海明能在美国当律师,想必也是有法律学位的,而且是考了 BAR 的,但似乎也没妨碍他干傻事。
( 我希望唐朝游牧人不要告诉我们 TA 真的是学法律的 )
唐朝游牧人的贴子在两处被删,在一处受到欢迎,据说 TA 专门开了博克,把自己的贴子贴在那里, TA 的博克 TA 做主, TA 在自己博克绝对不会遭遇被删的经历。
那么仅仅就我所知,唐朝游牧人就在四个地方发了同一个贴,但却经历了几种不同的遭遇,品尝了几种不同的滋味。照说任何一个能做简单推理的人,就能发现自己论点的错误,所以我没兴趣反砸 TA ,艾黄也没兴趣反砸 TA 。
但有位网友发悄悄话给我,说她知道唐朝游牧人的帖子有问题,但却不知道怎么反砸。既然是这样,我这里就不揣冒昧,来反砸一把唐朝游牧人这个帖子的观点。
唐朝游牧人说:“黄艾对私人财产的定义,不在于你能不能进去,而在于它属于谁”
就我所知,艾黄没有这样说过。艾黄说过“使家成其为家的不是门锁,而是它属于谁,箱子也有锁,但箱子不是家。” ( 大意如此 )
请注意艾黄说的是“家”,而不是“房屋”。艾黄在谈到博克时,一向都是使用比喻,他们把博克比喻为“家”,称之为“网络家园”,谈到“门前屋后的草坪”,“踏上草坪”,“闯入”,“警告” “开枪射击”等,都是比喻的用法。
“ 家”不等于“房屋”,更不等于法律上所指的 PRIVATELY OWNED PROPERTY ,而是相当于 HOME 。当我们谈到房屋的“所有权”时,我们用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等,但当我们谈论“家”的时候,我们所说的“属于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意思,而是一个带有感情色彩的概念。
以前很多大陆中国人都是住在单位的房子里 ( 公家财产,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财产” ) ,现在也有很多人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 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财产” ) ,但他们都有“家”。
所以不是艾黄概念不清,而是唐朝游牧人概念不清,混淆了家和房屋的界线,也混淆了比喻意义与法律意义的界线。
关于博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跟唐朝游牧人没有分歧,我们都认为博克主人对于博克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艾黄也是同样观点,这个唐朝游牧人已经承认过了。
至于“占有权”,我跟唐朝游牧人之间有分歧,但这个分歧不影响我们今天的讨论,所以放弃不谈,只谈“使用权”。
唐朝游牧人的理论是:既然博主对博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那么博主就只能在博克存东西, 办展览,既然博主办的是公开展览,敞开了门让人进,欢迎谁不欢迎谁也就不是博主能说了算的。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只有使用权的地方就一定是存东西, 办展览,而不能是家呢?
我来美国前,住的是学校分的房子,每个月扣房租,但只扣几块钱。后来花几千元买下,不用每月扣房租了,但只买了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我所知,现在中国还有很多人住的是这样的房子。即便是 PRIVATELY OWNED 的房子,据说也只能 OWN 七十年,因为国家对于土地有规定,只允许占有土地 70 年。据说很多人都很担心,怕 70 年后自己的房子就被政府收走了。据说政府对此做了一些解释,大意是 70 年后,你对你房屋下面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
又据说大陆正在进行土地改革,将允许私人拥有土地。但我估计如果改革后效果不好,保不住哪天又会来个解放初期那样的土地改革,再把私人手里的土地收回来。
中国大陆拥有自己房子的人毕竟还不是那么多。即便是在美国,也有很多人住的是租来的房子,他们对房子都只有使用权。
那么这些租人房子住的是不是都只能在租住的房子里办展览呢? 他们门前屋后的草坪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让人踩呢?
当然不是。我想这些租房子住的人大多都不是在房子里办展览,而是把租来的房子当自己的家的。请注意“家”“家庭”“家园”和“房屋”的区别。除了“房屋” 涉及到“所有权”之外,其它几个说法都带有感情色彩,当我们说“博克是我家”的时候,并不表明我们认为自己拥有博克的所有权,而是强调这是一个给我家的感觉的地方。而“家”是可以建在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的房子里的。
也就是说,即便只有使用权,你的合法权益仍然是受到保护的,不应该受到侵犯。没有所有权只表明你不享受所有权带来的权益,比如转让权,收益权等,但不表明你连不受侵犯的权益也没有了,要不谁还租房住?
这应该是个常识吧?我想大多数中国人在中国都租过房,大多数来美国读书的中国人都在美国租过房,都应该知道即使是居住在只有使用权的地方,我们仍然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难道唐朝游牧人会不懂得这个道理?难道 TA 没租过房?还是 TA砸艾黄的心太切,脑子转不过弯来了?
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唐朝游牧人的父母租住在一套公寓里的一楼,他们对那套房子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某天,两位老人正在阳台上乘凉,几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指手划脚说:“你们的孩子读书读呆了,你们是怎么教育你们的孩子的?”
不知道唐朝游牧人的父母会有什么反应?很可能会忍无可忍,喝令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怎么跑到我的家里来告诉我如何教育儿子?”
( 小泥山这时可以插进来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我不赞成你们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我今天要三次上门来告诉你们这一点。 )
那帮闯入者听罢,更加起劲地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大为光火,喝令道:“你们这群混蛋,给我滚出去 ! ”
( 孤草这时可以插进来批评唐朝游牧人的父母:不管怎么说,你们不该骂人“混蛋”。 )
我们的唐朝游牧人对父母说:“父母双亲大人,要知道,你们对这套公寓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公寓老板手里,因此你们只是在这里办展览,既然你们办了个公开展览,那么欢迎谁不欢迎谁就不是你们说了算的了。”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辩解说:“这是我们的家啊,这是我们的私人空间,他们怎么能闯进我们的家里来指手划脚呢?”
(WORLDLING 这时可以插进来说:关于博克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维基百科有解释。 )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气昏:“你别拉大旗做虎皮吓唬人了,难道私人空间就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的意思?”
唐朝游牧人生气了:“父母双亲大人,我再说一遍,你们对这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这里不是你们的家,只是一个办展览的地方。”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见儿子的确是读书读呆了,只好转回去对付闯入者:“你们这群无赖,赶都赶不走,一点自尊都没有,太丢脸了 ! ”
唐朝游牧人厉声道:“父母双亲大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欣赏标准,你不能因为人家的标准和你不一样就说人家丢脸,这么说只是丢了你们自己的脸,说明你们心胸狭隘,容纳不了不同意见,你们只是井底之蛙,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吗?”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大怒,将不肖之子赶了出去。
我们的唐朝游牧人毫不气馁,转身到文学城海外原创发表高见去了。
谢MM!
这两样都是我的心头好,就是嫌麻烦,高压锅的主意好,周末就上!完了拍根黄瓜,弄盘花生米,整两打啤酒,约几个哥们斗地主。可惜凉皮整不来,不然这人生就完美了,哈哈哈!
MM周末愉快,多上好菜!
这个猪手我们是用高压锅压的,那样熟得比较快。也不一定要用卤水,可以放酱油,盐,糖,姜,八角,桂皮这些东西。它们都是卤水的原材料,效果差不多的。
猪手和猪耳朵都是剩菜,所以这么少。
卤猪手和猪耳朵之前应该用开水汆个5分钟去腥。
猪手和猪耳朵是可以放在一起卤的。
卤水可以重复用.
卤水可以重复用吗?
惭愧,我的卤汁就是中国店里买的卤粉包,再加上一些桂皮,大料(八角),姜,干红辣椒,花椒,老抽及生抽上去煮。
狗到一个好方子:
http://ngayencancoo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120134
ZT:以上是我今晚整鹵水汁的Step,步驟如下﹕
第一張相的是材料(花椒、八角、桂皮、陳皮、甘草、丁香、冰糖、薑)
第二張相的是將材料袋入湯袋
第三張相的是將湯袋放入大半煲水一同煲起,收慢火但繼續滾約半小時,加入老抽3湯匙及生抽5湯匙,再煮10分鐘
最後成為年輕的鹵水汁
小撇步﹕
一直滾的時候,味道一定沒有大家在街外買到的鹵水香濃;但是,請放心;因為鹵水與英文一樣,要浸出來的;用完的鹵水放涼後,冷藏於雪櫃可再用,湯袋不用倒掉。
YY,豆豆好有福呀!豆豆爸也好有福呀!哈哈
她说卤汁很关键。:)
说实话,我知道谁做的这么好吃的菜,打死我也不说
哈哈
关于艾园,跟你一样,希望硝烟早点散去,回归以往的‘爱园’。:)
1.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还有很多网友发悄悄话给我鼓劲儿,让我更加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2. 我很享受这场争斗的过程。艾米那一赌,居然让我把控了她的“发贴权”数天,爽!唐朝游牧人的反砸,把我想说而没水平说的话,一字不差地说了,牛,牛,牛!
3. 我挑起这场争斗的本意,是想让他们反省。现在看来,我是与虎谋皮;长期效果呢,让时间证明吧!他们难道真的看不到,谁的民愤更大?支持他们的ID,屈指可数,我都为他们难过。内心深处,我仍然期望,艾园早日回归真正的“爱园”。
4. 唯一的遗憾是“小泥山”和“hairycat”ID被封。我本是个潜水的,没啥损失。毛毛猫的博克内容丢了,那还真可惜。抱抱猫猫,相信你足够坚强!网管封我的ID,确实过分,对我这么文明的捣乱者,博主用删贴功能就足够摆平。谢谢大家在网管处为我讨说法。文学城是商业网站,艾黄的好文章给城里带来的点击数,咱是非常地服气的;再说了,艾园丢失跟帖功能的大半天里,谁知他们背后作了什么交易?也许艾黄交了一份再不骂人的保证书,也未可知。至于网管最终是否还我ID,I don’t give a damn.
很高兴咱们有缘在此相会。我继续潜水去了。大家多多保重!
P.S. 嘿,我又上来了!但愿毛毛猫也能上来。
我就是大姑姑: 这是不是你的手艺啊?跟亲人可不能搅浑水是不?:)
您说这个理儿,对,您就支持!
你说得对!支持!
在家里也不能随便张口就骂人的。人都向往文明,动不动就骂人,是文明的表现吗?TRY TO BE NICE 是谁提倡的呢?
所以我觉得是我曾经喜欢过的人变了。赫赫,还好,我从来不是知傻
I guess I am late
刚才替毛猫发的那段话,应该是‘托’,不是‘拖’。
牛蛙博士,我也理解删贴,但删就该把两面的言论都删了,不能说,凡是支持自己的,哪怕满嘴脏话也留着,只要反对自己的,有理有据也删,这就显得可笑了。再说删贴是一回事,骂人又是另一回事。博主在自己博客骂人网管应该出面干涉的。
这席的厨娘是谁,暂时不公布,我建议她下次详细写写做法,这样大家就可以借鉴了。:)
Would you please kindly help me to express my appreciation to all of my good friends who tried to help me to re-gain my ID. Would you please post my comment like this:
I'm very touch by every one of you and just want to say thank you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Love, hug and kiss all of you. I see your beautiful hearts under the WXC ID's and feel your emotions. Who said that web is intangible? Your friendship is very real to me. Hairycat
唐朝游牧人 opened a blog and posted her article which expressed her support to xiaonishan and I. Would you please express my appreciation to her as well.
Love you, and thanks for your help.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9&postID=39279&page=1#mark
看着都好吃. 是谁做的呢? 一下子还真看不出来....
警长,意见区有关艾园的贴全删除了,包括艾园要求封杀小泥山和毛毛猫的,其他网友要求回复两人ID的,还有艾园要求回复跟帖功能的。
再就是我刚上的帖子,呼吁网管公布封两人ID的原因和根据,要求解释她们违反了什么法律或文学城跟帖规定,并请网管公布剥夺艾园跟帖功能的原因和根据,这样的话,网友和博主都可以有规可循,避免类似混乱的再次发生。
估计网管喜欢解决那些是非分明的小CASES,这次双方各持己见,各不相让,网管被闹得头大了,没时间跟双方解释,所以最后,管不胜管,删之!这下我倒有点理解艾园的删贴行为了,哈哈。
hi all, I am at the意见区 now, but can't find your comments there....still searching....
http://feedback.wenxuecity.com/
文学城意见区
Can you give us a link?
歌儿怎么又变成孤草了呢?
作的真好看,看着流口水!
另:我贴了帖子在意见区,也看见了麦片的帖子,呼吁恢复小泥山和毛猫的ID.文学城这么偏袒太不分是非了。希望大家支持一下。每个ID后面都是有感情有思想的生命,不能因为一个名人就这么草率的封杀了别人,剥夺了别人的话语权。文学城对读者的尊重在哪里?
建议大家吃饱喝足,都去意见区支持一下小泥山和毛毛猫吧!
我们都到意见区呼吁恢复小泥山和毛毛猫的IP了,希望网管可以公正处理这件事情。毛毛猫的博客都被清空了,我觉得处理适当,毕竟艾米在博客骂人在先,就算博客是找文学城租的房子,租来以后也不能在里面随地吐痰不是?
2.这席美食的作者呢,应该属于还没暴露的那部分里的.--排除'猫',阿贝'
3.吃'猪手'--看着不象南方人.
4.不象阿小歌,也不象PP偶.
还剩下: 暖姜, 秦西,阿静(哪的人那?), 还有谁? 新人太多...不过,怎么越看越象阿贝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