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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步出台北地院,在两位律师陪同下发表简短谈话。
陈水扁涉及弊案12日下午被起诉,晚间9时30分召开延押庭,公诉检察官以扁恶性重大,有勾串证人之虞声请延押。扁则用大水库理论为国务费案自辩,地方法院法官以无逃亡之虞,裁定当庭释放,但盼望扁勿「挟持」群众,开庭须到场。扁在被羁押31天后重获自由,并限制住居。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在扁裁定释放后表示,肯定法官作法,还被告公正空间,并盼司法勿以押人取供方式侦办案情。郑文龙并表示,扁心情很高兴,将回家「过火」。 陈水扁重获自由的第一刻,步出台北地院时,对着在场守候的各家媒体发表一简短谈话。谈话中主要提到,自己在看守所中度过最辛苦,也最孤独的32天。感谢的两位大律师、诸位民进党先进与支持者的声援和鼓励,尤其特别感谢台北地院法官的裁定,让他得以重获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