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美国大选手记二十九】撕开的面具: 分析奥巴马的演讲
(2008-09-30 18: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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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美国大选手记二十九】撕开的面具
by 尼伯龙根·蜗藤
奥巴马的“诅咒门”事件出来之后,奥巴马在右派和中间派的攻击下,遭受重重压力。
尽管左派媒体比如CNN和纽约时报都采取鸵鸟政策,视而不见,但是长期被动挨打对于
奥巴马也不是一个办法。星期二早上,奥巴马终于在宾州发表了一次关于种族主义的演说,全面回应了质疑。
在奥巴马演讲前,奥巴马阵营已经把讲稿发给传媒。左派称之为超脱于竞选之外的有超越时代意义的讲话。我昨晚细细读之后,不得不承认:奥巴马此次精心撰写的演讲确实写的不错,不少地方值得反复研读。
(1) 我认为奥巴马在此次演讲最大的意义在于他终于揭开了之前挂在他和他的阵营脸上的跨越越种族、超越旧政治的面具(也就是我下面讨论的Steele说的“交易者”面具),选择直言当今美国社会和政治在对待种族问题上的误区和直面种族问题的必要性。
这个对于奥巴马是一个赌博,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我认为它既没有超脱竞选之外,也没有超越时代的意义。此演讲发生的时间和背景就已经注定它是奥巴马在万分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意在扭转竞选劣势的一个手段,又如何能超脱于竞选之外?
奥巴马此演讲的终极目的本来就是解释自己为何不能割舍和莱特牧师之间的关系,哪怕明知莱特政治观点极受争议。
奥巴马大篇幅的就种族主义的解释和议论,都不过是为了这个解释而铺垫和转移视线,令选民,尤其是白人选民,把注意力转去更广阔、更看不见边际的种族意识讨论上,从而不再深究他到底为什么那般不顾一切地要和莱特和他的教堂捆在一起的真正原因,因此他的演讲根本谈不上任何跨时代意义,不过是一个被逼入死角的政客挣扎反抗的一种自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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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篇讲话不乏亮点。我总结一下:
第一部分,
讲到了美国黑人历史上的不平等,奥巴马从制宪讲起,配合演讲地费城。这
点做得不错,因为费城正是制定美国宪法的地方。如果从奴隶贸易或是独立宣言说起来,就没有这么情景交融。
第六部分,
为莱特牧师辩护,解释了莱特牧师的思想来源于60年代的黑人受压迫的历史
。这段写得不错,让人了解到莱特牧师的极端反美反白人是事出有因的,而这一切不过是莱特牧师没有与时共进的结果。这个说得通。
第七部分,
奥巴马为了把白人也拉下水,于是专门提到白人劳工反对全球化的怨言。这
个有点混水摸鱼的意思,因为这件事完全和种族主义毫不相干。但是如果一个不细心的白人,却完全有可能在听的过程中被说服。
第九部分,
奥巴马用华丽而有煽动力的语言呼吁大家要move on,不要再纠缠在莱特事
件上。这是奥巴马赢得掌声的一段,连番的排比在现场很有感染力。
第十部分,
利用支持自己的普通的白种女人的故事作为演讲的结尾,富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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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然而,精心审词度句的演讲仍然无法掩盖奥巴马在“诅咒门”事件上的致命弱点。
我先从演讲本身分析奥巴马的前后矛盾和弱点,然后再根据Shalby Steele的“面具说”来从另一个角度、在更深的层次上分析奥巴马和“诅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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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奥巴马到底以前知不知道莱特的极端反美反白人言论呢?
奥巴马之前说没有,还说如果他“反复(repeatedly)”听到这样的话,那么他就会退出这个教会。星期一,据纽约时报报道,一个名叫Kessler的记者早在去年8月的时候就写过一篇报道,指在去年7月22日曾经去过这个教堂听布道,当时奥巴马正在现场,而当时莱特牧师正好有反美反白人的言论。
当时记者是为了写一篇关于候选人的宗教信仰的文章,专门跟随奥巴马到这个教堂。但是奥巴马阵营反驳说,奥巴马当天下午一点半在美国迈阿密演讲,所以根本不可能出席在芝加哥的布道。
但是Kessler供职的Newsmax网站就说,该教堂一天有3次布道会,上午两次,早场7点开始,晚上还有一次,所以奥巴马下午在迈阿密,不等于他上午或晚上没有参加布道会。
Kessler在去年7月参加过几次,所以他也有可能在日期上记错。但是去年七八月时奥巴马还远远不是热门,所以该记者按理没必要在去年8月就开始栽赃。所以我觉得Kessler说的很可能是确有其事,但是日期可能是搞错了。
奥巴马大概非常明白: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搜集他曾经在莱特的布道会上听过后者的极端言论,迟早会有“穿帮”的时候。所以,他选择干脆就在这次演讲中明确承认自己曾听过莱特牧师有争议性的言论。那么,奥巴马在之前的声明中有没有说谎?我想大家心里应该有数了。
第二,
奥巴马承认了在选举中有种族因素,甚至把他自己的先天血缘背景作为他更能了解黑人立场的证明。那么,他和他的阵营之前又凭什么严厉谴责和攻击克林顿和菲拉罗呢?
比尔克林顿不过说选民在选举时会考虑种族和性别,菲拉罗不过说奥巴马在初选中因为肤色而受益,而他们说的哪一句不是现在奥巴马承认的事实?之前左派传媒更是大喊克林顿和菲拉罗说选举中存在种族因素就是搞种族主义。现在奥巴马自己也承认了选举中存在种族因素,那么他的阵营是不是该向克林顿和菲拉罗道歉呢?或者左派媒体是不是也应该要炮轰奥巴马,而不是吹捧他的演讲如何具有跨时代意义呢?
第三,
奥巴马把自己教父莱特牧师的言论和菲拉罗言论相提并论,甚至为保莱特,竟然把他白人外婆过去私下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咕哝和莱特在公开场合大肆发表极端仇视白人、反美的叫嚣混为一谈,这简直是对听众智慧的最大侮辱。
菲拉罗只是接受采访时说明一个事实,而对这个事实没有加以评论,这个和莱特牧师彻头彻尾的反美反白人煽动性的演讲是一回事吗?可怜奥巴马的白人外婆,悉心照料他、培养他,令他可以接受美国最好的教育,结果奥巴马竟然为了替他的黑人牧师辩护,不惜将她从前私下对其他黑人的咕哝和怨言抛出。由此也能窥探出在奥巴马心目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第四,
奥巴马在白人和黑人应该如何改变的问题上,又一次表明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偏袒。
他劝说黑人社群应该放下历史包袱,把自己的委屈和美国其他的不平等结合起来,多一些家庭成员的交流等等。这些都是出于心态和个人修养上的要求,并无实际性的行动。
而对于白人,他就要求他们进一步认清祖上犯下的罪(legacy of discrimination)。他要求白人应该为黑人投资更多的学校和投资更多的社区,应该加强民权法的执法和保证执法的公义(就是应该更加对黑人偏斜),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给黑人等等。
很明显,在奥巴马的演讲中,白人仍然是应该做更多实际性贡献的一方,原因也不过继续为历史上的事赎罪。从奥巴马对黑人和白人的不同要求看,黑人要做的是思想上的提高,而白人要做的除了思想上的提高外,还要有物质上的给予。我看不出奥巴马的这种思想,到底和以前的黑人民权主义者有什么不一样。
第五,
奥巴马一再认为自己才是真正能够unite美国人的人,但是我们看看他在演讲中
给出的理据是什么:他强调了自己半黑半白的混血身份,强调了自己由白人抚育长大,强调了自己拥有的一大堆各个种族分布在三大洲的亲戚。因此,他认为自己最能明白美国的伟大(令他有今天的成功)和美国的需要(各个种族的需要),也最适合团结和联合民众的人选。
可是他的血统是天生的,他亲戚的血缘是注定的(当然他的太太米雪可以算是他后天努力的选择),他由白人抚育长大也不由他自己控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奥巴马自己作出了任何的努力和尝试去令到美国更团结。如果就凭他先天的因素就能令美国团结,那么这个和种族主义的先天决定人的优劣又有什么分别呢?
另外,他总强调自己是可以带领民众改变的人,可是,既然他对莱特的极端政见及其在黑人社区的重大影响早有所闻,那么过去二十年他又为何不凭借自己的努力试图改变莱特和受莱特负面影响的黑人民众?
既然他认识到种族问题仍给美国社会和政治带来很多不良影响,那么他为何直到现在才“振臂疾呼”?
从他过去对自己反对和提倡的观点事件的不作为来看,奥巴马凭什么让选民相信他谴责华盛顿的一切旧政治就等于他真的会为改变它而变得有作为?凭什么相信他现在号召大家团结就等于他入主白宫后真的会做出实际的努力平衡和代表各个种族的利益?难道只有成为总统才能带领民众进行改变?做州的参议员的时候和做联邦参议员就不能多做实事,让人们看到和感受到通过他的努力带来的希望和变革?
我看要么是奥巴马眼高手低,要么就是他完全对自己要改变什么、改变成怎样都没有清晰的概念和规划。不管怎样,那都说明他根本不是一个可以令人信服的总统候选人。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奥巴马的演说没有解决这次危机的最大问题,就是奥巴马始终没有能够清楚地解释自己为何不能公开割舍和莱特牧师的关系。
奥巴马承认自己知道莱特的政治观点,但认为只要自己不赞成就无伤大雅。
姑且说奥巴马有一定的判断力,可以对莱特的言论免疫,但他的妻子米雪呢?她对克林顿的恨,“第一次爱国”以及她宣称要对美国人的灵魂进行修补,难道就没有受莱特影响?
他的一对年幼的女儿,分别只有6岁和9岁,难道就不怕她们受莱特牧师反美反白人的言论的影响?难道他不知道孩子是最容易耳闻目染的吗?由此可见,奥巴马显然在这个问题上避实就虚,不可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尤其是白人心中的困惑。
那么,奥巴马究竟为什么当初结交莱特牧师,并且保持近二十年的深厚密切关系呢?从最直白、最现实的角度来看,Dick Morris(此人当年因行为不当,被克林顿踢出局,后变成强硬反克林顿的一衰人)已经一语道破:奥巴马作为一个外来的、毕业于常青藤大学、由白人家庭养育大的圈外人凭什么能打入芝加哥的黑人社区基层?凭什么可以在短短几年间,迅猛上位?那是因为莱特和他身后数量庞大的的追随者和莱特的关系网。
简而言之,奥巴马靠莱特和黑人上位,可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奥巴马的政治野心和根基根本就是建筑在莱特的势力之上,因此除非奥巴马愿意彻底放弃自己的政治前途,他根本无法斩断自己和莱特的关系,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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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我目前看到的最深刻、最能解释奥巴马所为的评论是黑人Shelby Steele在 3月18日发表在华尔街日报上的一片文章。
作者从奥巴马人性根源上剖析了奥巴马为何能够在此次竞选中“异军突起”,又为何会随着竞选深入无可避免地陷入绝境、难以自拔。Steele自诩保守派黑人,在2007年就写过一本关于奥巴马的书“A bound man: why we are excited about Obama and why he can’t win”
在华尔街日报上的那篇文章的立论和讨论都是基于此书。Steele在书中从面具说的视角分析作为一半黑人一半白人的奥巴马为了找到他在美国社会发展道路并在从政道路上成功地走下去,怎样给自己戴上 “交易者”(bargainer)的面具,令自己可以成功地游走于白人和黑人之间,无往而不利。
但是总有一天他的面具会被摘掉,而面具摘掉的那一天,就是奥巴马走向失败的开始。
在Steele看来,这副“交易者”面具之所以能令戴着它的人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向白人发出“无罪推论”(the benefit of doubt),充分利用当代白人对于彻底摆脱羞愧的种族歧视原罪历史、回归清白(innocence)的饥渴(hunger),博得他们的好感,令他们疏于防范。
简单而言,就是带着“交易者”面具的黑人面对白人时,告诉对方:“我不认为你有任何种族歧视的思想,除非你真的做出那样的行为让我看见。”而面对这样一个黑人,绝大多数白人不管是因为对黑奴历史的愧疚,还是出于要证实自己确实像对方所说的那样根本没有任何种族歧视,不但不会厌恶这个黑人,反而会越发地愿意对这个黑人表示自己的好感和支持。
因此,与其说那些白人是真心实意、毫无保留地喜爱和支持面前这个黑人,还不如说他们喜爱和支持的是他们眼里那个黑人所代表的“你们无罪”的意义。因此,这个面具起到了“礼尚往来”(retroprocity)的作用——黑人“赐”白人无罪以换取白人的回馈,这也就是“交易者”的精髓所在。
然而,正如Steele洞悉的那样,“交易者”面具和其它面具的一样,其作用都是为了让人看不见面具之后的那张真面目。只有以面具示人,才能达到隐藏在面具之后的目的。所以,将真实的面目隐藏在面具之后就是戴面具那个人达到目的的关键,而为此目的,戴面具者必须付出压抑、掩藏和背叛真实的自我的代价——久而久之,面具可以越戴越自然,但流失的自我也就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戴面具者被迫或主动揭开面具,让人们目睹了他的真面目,那么附着在面具上的魔力(magic)也就消失,戴面具者也就从此“泯然众人矣”。
如果放到奥巴马和他的竞选上看,Steele提出的“交易者面具说”就很能说明为何奥巴马和他此次竞选的起落。
首先,奥巴马为何能获得那么多年轻人和中上层白人的支持,为何那么多的白人为奥巴马的竞选而疯狂?除了因为小布什政府的失败、经济的衰退、伊拉克战事的冗长无期,还有更重要的一个理由——因为参与支持奥巴马的竞选是最能让白人证明自己是如何地不种族歧视,而这带来的满足感和愉悦感是维系白人支持者最大的保障。至于奥巴马此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到底在想什么、他究竟能带来怎样的改变,与那相比就无甚紧要了。
因此,对主流白人而言,奥巴马提供了一个让他们表达和经历种族清白(racial
innocence)的绝佳机会,而支持和参加奥巴马的竞选就更加能够满足和慰藉他们对种
族清白的渴望。而且,奥巴马越是对具体的改革目标、希望目标含糊其辞,就越能够让更多有着不同政见或利益的白人一厢情愿地把自己能够接受的解释和借口安置在奥巴马竖立的“希望”和“改变”旗帜下。
就连奥巴马自己也曾坦言:“我自己就像是一个空白的屏幕,很多不同政见的人们都可以在上面谋划自己的蓝图… …”(“I serve as a blank screen on which people of vastly different political stripes projecttheir own views . . .")我倒认为奥巴马更象是一块有自动刷黑功能的黑屏,人们可以在上面任意写上自己的愿望,但永远看不见别人写在上面的愿望,因此黑屏永远可以说自己最能包容,最能团结人民的意志,因为每个人只看到自己脑海中的愿望,没人可以搞明白到底在一层一层刷黑过的黑屏后的终极意志到底是什么。不管白屏还是黑屏,其作用都和Steele所说的“交易者”面具一样——令人们只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东西,而不顾面具之后的真相。
其次,莱特“诅咒门”事件之所以会如此轰动?而这种轰动效应为何在白人和黑人中存在着明显差异——白人为何如此震惊,而黑人却还纳闷为何白人对此有如此大的反应?
这个事件为何成为奥巴马的死穴,足可以完结他的美国总统梦?——那正是因为莱特的言行撕开了戴在奥巴马脸上的面具的一边,让人们看见了他真实的半边脸。在那里,不但没有原来面具上的 “白人无罪”的赦免金字,反而刺满赤裸裸的对白人的仇恨和愤怒。
这样一来,奥巴马不再是“交易者”,与之伴随的可以给白人带来的“赦罪”的满足感和欣喜感荡然无存。他也将无法再用“赦免白人之罪”来向白人要回馈。因此,奥巴马必然会损失很多白人票。而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稳住黑人基本盘,并争取继续“糊弄”住那些稚气未脱的年轻人。
再次,Steele的面具说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奥巴马为何坚持和莱特建立和维持密切的联系。奥巴马作为一个黑白混血儿,在社会中需要找到一个身份认同(identity),要么是白人,要么是黑人。
从白人的角度看,奥巴马在白人精英环境里成长、接受美国最好的教育,绝对能够被主流白人接纳,但是由于自己的肤色,他一定不会被看作是白人,所以也无法参与到白人权力的核心。从黑人的角度看,在加入莱特牧师的教堂之前,他和主流的黑人圈子一直没有什么交集,他虽然成长于单亲家庭,但是一直富裕,一直是精英,一直在白人的环境中成长,所以绝大部分黑人都不会对他有任何的认同感。所以,奥巴马年轻时的吸毒很可能就和这种找不到身份的心态有关。
莱特牧师的教会,是全美最大的黑人教会之一,参与者都是大部分中低下阶层的黑人,莱特牧师把奥巴马带入了主流黑人社会,帮助他找到自己在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让他在精神上找到了令自己彻底变黑的家。因此从精神层面来说,奥巴马参加了这个教会20年,找回了自己的黑人的认同感,也让自己变为“彻底”的黑人。在这里,他和米雪结婚,他的两个女儿在这里受洗,他的精神世界确实离不开莱特牧师的影响,他对此也绝对感恩。因此从个人情感上来说,奥巴马不愿与莱特割裂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奥巴马毕竟不是一个普通默默无闻的人,他是一个政客,而且还是充满野心的政客。从政治层面来说,莱特牧师就是他和黑人主流社会的桥梁,没有了莱特牧师,黑人就不会认为这个一直在白人圈子长大的黑人是自己的一员。然而,奥巴马毕竟有着和中上层白人接近的精英背景,令他有足够能力周旋于白人政客之间。如何在社会和政治上充分利用自己先天的血缘优势,令自己走向成功?奥巴马选择了带上“交易者”面具,而不是像Al Sharpton 或 Jesse Jackson那样选择“挑战者”面具(即先认定白人有种族歧视罪,除非他们证明不是)。而这个面具的魔力令他扶摇直上,直到莱特事件爆发,标志着奥巴马竞选败局的开始。
综上所述, “诅咒门”事件对奥巴马而言根本是避无可避的一个死结,是他当初选择带上“交易者”面具、坚持在从政的道路上走下去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迟早要面对的一道高坎,能不能过得去,就看他的造化了。现在看来只有白人能救得了他的败局,对比之前他戴着面具向白人抛橄榄枝“赦罪”,这实在是太大的讽刺了!总之,还是那句话:
“出来行(混)的,迟早有一天要还!”——它不仅适用于黑社会、娱乐圈,放在政界
也是再贴切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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