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35)
马路边三张巨大的广告被警察Dixon看到了,他连忙汇报给警察局长。电视上播出了这个新闻,局长感到了压力。身患绝症的他安排了在湖边和家人度过美好的一天,晚上开枪自杀。第二天Dixon悲痛万分,跑到警察局对面的广告公司,把帮Mildred张贴广告的Red痛打一顿,被新局长解除职务。Mildred绝望中放火,Dixon被烧伤。Dixon在酒馆里偶尔发现有个人有过类似的罪行,但是DNA证据显示他并不是Mildred女儿的罪犯。。。。。。
这个Mildred个性鲜明。她简单粗暴 — 整天穿件连身工作服,“他妈的”之类语气词脱口而出。她心软 — 患癌的警察局长拷问她时突然喷出一口血,她母亲般地安慰他“baby,我知道”,急忙去找救援。她火性 — 广告公司的小伙子被警察打了,她夜里去一把火烧了警察局。她决绝 — 当听说另一个强奸犯住在外州,她毫不犹豫,淡淡地说,“太巧了,我明天早上刚好要去那里。”最近好几部电影里都有这种很棒的女性角色,McDormand会不会入围最佳女主角呢?
Mildred只剩下一个儿子相依为命,好在儿子始终和她站在一边。被学校其他孩子欺负,他不告诉家长。妈妈痛骂牧师时,儿子嘴角略弯,好像在说“爽!”。爸爸威胁妈妈的生命,儿子毫不犹豫地拿刀捍卫妈妈。广告牌被人烧了,她不顾一切去灭火,儿子拼命阻拦。最重要的是,她下车报复儿子的同学,儿子虽然摇头,却并不以她为耻。凡是有儿子的妈妈,怎么能不羡慕这个母亲呢?
警察Dixon是个有趣的角色。他以歧视黑人而出名,年纪不小了还和妈妈住在一起,头脑简单。但是这么一个人,可以变成魔鬼(把人打得奄奄一息),又可以变成英雄(救了档案出来,还机智地记下了坏人的车牌照),就看他是受什么人影响。
电影里的许多人物,哪怕只有三两笔,都给人印象很深。比如那个安装广告牌的黑人小伙子,谁想到后来他还帮了大忙?还有那个侏儒Jim,多么聪明的脑瓜!Dixon的成天看电视的妈妈,就像是生活中可以见到的一个老太太。
这部电影的缺点之一是把生活简单化了,好像干坏事无所谓。Mildred打了儿子学校的两个孩子、夜里把警察局烧了都毫不担心,Dixon把人快打死除了被解雇竟然逍遥法外,让我们这些STOP sign没停稳都忐忑不安的小民觉得太不真实了。还有,随便给角色一个晚期癌症让情节更戏剧化是导演常用的手段,我们理解。但胰腺癌不是肺癌,一口喷出血来的可能性很小吧?
电影快要结尾时我就开始担心:凶手抓到没有啊?这故事咋结束啊?请不要告诉我们结局吧,让我们有个想象的空间吧。结果导演好像听到了我的请求,Mildred和Dixon两个人上路了,他俩对话:“把他给杀了吗?”“不知道呢,到时候再说吧”,瞧,多好的结尾。
最后提一下,Ebbing不是密苏里一个真实的地名,一百年前到是有个小镇叫这个名字。
意外发现的好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