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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味”和“北京味”- 王安忆

(2012-06-08 21:40:35) 下一个

“上海味”和“北京味”

-         王安忆

  在这里,我首先要说明在此所说的“味”的内容;其次是我所认为的“上海味”和”北京味”在作家各自的表达中成功或不甚成功的原因。目的是想辟清一些以往的误会。

  第一个问题,只须三言两语便可以解决,那便是,我所要说的“味”,决不仅仅是将“太阳”说成“老阳儿”;将“你”说成“侬”,将“他”说成“伊”;将“玩”说成“找乐子”或者“白相”;将“缺心眼”说成“二百五”或者“十三点”。也不仅仅是指四合院的老太太二大妈或者石库门弄堂里的宁波阿娘浦东阿嫂。而是包括了这两地的生存状态、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大概是可称作“文化”的那种东西,我也就暂且的使用“文化”这个词了。

   现在便可以说第二个问题了。

  上海和北京是我国的两个规模最大的城市,事实上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北京是一个历代国都,这个城市很清楚地划分为两个世界,一个是平民的,一个是官僚贵族的。在贵族官僚的世界里,拥有一切权利,包括文化教育。这里的文化包含了许多养料,首先是大汉政权认为正统的儒教文化,那是经历几千年而不衰的悠久的文明。在这个京城里,时常举行盛大的典礼,这些礼仪繁复而又壮阔凛然的形式,无疑是酝酿了一种皇家文化。满清政权又强制地带来外族的异域的文化,有力地楔进北京的世界。丞相们在朝中运筹江山,皇亲贵族则吃着一份俸粮,日日夜夜地培养着北京的文明,如老舍先生写到的——“在满清的末几十年,旗人的生活好象除了吃汉人所供给的米,与汉人贡献的银子而外,整天整年地都消磨在生活艺术中。上自王侯,下至旗兵,他们都会唱二簧、单弦、大鼓与时调。他们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他们之中,甚至也有的写一笔顶好的字,或画点山水,或作些诗词——最不济还会诌几套相当幽默的悦耳的鼓儿词。他们的消遣变成了生活的艺术。”辛亥革命瓦解了封建帝国,贵族的没落则又给北京添上了一层伤感与怀旧的情调。这种占了主导与统治位置的文化,在长久的时期里,无疑地成了北京市民的榜样。北京确成了美丽的城市,正如老舍先生写到——“最爱和平的中国的最爱和平的北京,带着它的由历代的智慧与心血而建成的湖山、宫殿、坛社、寺宇、宅院、楼阁与九条彩龙的影壁,带着它的合抱的古柏,倒垂的翠柳,白玉石的桥梁,与四季的花草,带着它的最清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诚实的交易,徐缓的脚步,与唱给宫廷听的歌剧……”

  上海是什么?四百年前的一个小小的荒凉的渔村,鸦片战争一声枪响,降了白旗,就有几个外国流氓,携了简单的行李,来到了芦苇荡的上海滩。呼啸的海风夜夜袭击着他们的芦棚,纤夫们的歌唱伴着月移星转。然后就有一群为土地抛弃或者抛弃了土地的无家可归又异想天开的流浪汉来了。他们都不是好好的、正经的、接受了几千年文明教养的中国农民,他们一无所有,莫不如到这个冒险家的乐园来试试运气。这是一个无赖的世界,生意人,工厂主,以及租界上的巡捕房,如没有黑幕的背景是寸步难行的。俗话便叫作“拜老头子”,也就是入帮会。像“青红帮”这样的民间的秘密结社,竟在一个城市里坐了天下。在黄金荣当年的管家的记忆中,有多少人物拜在黄金荣的麾下——天蟾舞台老板、法租界的粪大王、六国饭店赌台老板、沧州饭店老板、新华内衣厂老板、正泰橡胶厂老板、渔业公司老板、渔业公司经理、新华影片公司经理,等等,等等。而最妙的是其实黄金荣自己也并没有正式入过帮会,如那位管家所叙述——“按照帮会规定,凡是没有入过帮会的,算为‘空子’,不能开堂收徒。黄金荣却不管这一套,他同‘青帮’的大字辈张、曹等称兄弟,对人自称是‘天’字,比‘大’字辈还多一划。他收徒弟不举行开香堂仪式,只是要徒弟写一张帖子,上写黄金荣老师,下写XX门生敬拜。黄金荣是见钱眼开讲实利的,只要送钱送礼拜他为老师,他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因此他所收的徒弟不下二三千人。”可见这个世界是没有任何法规的。从材料来看,在黄金荣和杜月笙之前,白相人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像杜月笙的师傅,在那时也算是一个头面角色,却也不过是在天后宫一带用三根红木签字供游人用竹圈投掷,骗一点小孩的糖果钱,此外又强包附近居民婚丧喜事的仪仗队,吃一碗“红白饭”而已。而到了黄杜一辈,却成了上海滩上鼎足天下的人物。同样是玩,在北京玩出了艺术,在上海,“白相人”则霸下了一面江山。

  很多人,尤其是上海人自己以为,上海是一个优雅的城市:法租界的林荫道,外滩沿江的古典风格大楼,海员俱乐部的爵士乐,咖啡馆着洋装说洋文的侍者……这些欧洲的风味的确赋予上海一种格调。然而,暂且不说这仅是表面的装饰,就是这些货真价实的欧美人,在我们这些源远流长的北京人眼里,也已是够粗鄙的了。如在林语堂先生的《京华烟云》中写到一位北平的老哲学家在看一部西洋电影时,忽从坐位上立起,向观众说……“看那些洋女人,上半身儿满满的,却毫不遮盖,下半身儿空空的,却偏要遮盖。在上边儿没褂子;在下边没裤子。”

  书中另有一位老先生认为——“洋人制造精巧的器物,只能表示洋人是精巧的工匠,低于农夫一等,低于读书人两等,只是比商人高一级而已。这等民族不能算是有高等文化,不能算是有精神文明。”没有根基的上海人是很摩登的,他们不排斥这些外来的东西,并以此为雅为荣。而摩登的上海人在北京人眼中,就如林语堂先生书中写到的那位来自上海基督教家庭的女生——“她坐着的时候儿,像男人一样,也会颤动她的腿。在学校没有胡琴儿,可每逢在寝室哼哼几段儿京戏,她就用手指头在膝盖上敲板眼,嘴里哼哼胡琴的调儿。……”

  欧美的文化生落在粗鄙的江湖之中,得到一种奇妙的结合,这样的结合表现在上海的很多方面,如上海的语言里,常常有一些外来词,而这一些外来词又往往用作一种流氓的切口:比如face(脸),此人的“番斯”好,或是不好。比如colour(颜色),这件东西很“克腊”或者这桩事情很“克腊”。再比如chance(机会)——直到如今的没有机会可言的上海人,依然保存了这样一个切口似的口头语:“混枪司”,撞“枪司”,用法十分灵活,向姑娘求爱叫作“撞她的枪司”,去日本留学带打工,便是出国混混“枪司”。

  上海是一个机会的世界,一夜之间,富人可变成穷人,穷人也可变成富人。传说有一苏州人,叫作沈万三,拾到大批的乌鸦石,平地一声雷成了大财主。还传说有一逃难到上海的小商人,租了几十幢房子,供逃难到沪的人住,当他见这些房客的身边都有些钱款,既不打算长住在上海再进行投资,放在身边又怕被盗抢,便借来大买五金、颜料,一年之后飞涨起来,成了大富豪。然而某年某洋商的橡皮公司招股,橡皮股票旺行一时,不料一落千丈,倾家荡产者不知其数。北京使人想到“爱”,北京人说“我爱北京”,上海则令人想到机会,“爱”这个词与上海是不合适的。北京的贵族们有着遥远的过去可供回想,上海的新人们则只有眼前。生存的竞争是那么激烈,利欲之心日消夜长,上海已没有一点余暇留给情感做游戏了。因此,北京是一个人文的世界,上海只是一个功利场了。

  在功利的上海,在殖民者的白幕与流氓的黑幕下,产生了一批为北京人不耻的生意人,老舍先生的《二马》中的老马所以为的——“发财大道是作官;作买卖,拿血汗挣钱,没出息!不高明!俗气!”同时又云集了一批凭手艺吃饭的工匠,也如老舍先生在《正红旗下》所写的福海二哥——“我”的那位嫁到子爵的女儿、佐领的太太门下做媳妇的大姐,嘱咐“我”——“别对她婆婆说,二哥福海是拜过师的油漆匠。”做一名手艺人是多么羞惭的事啊!可是在上海,没有手艺,没有生意,便没有饭吃。因此,上海的功利导致出了一点科学与技术的文明,不幸的是,由于整个中国处于封建主义统治的背景之下,上海的这一点科学与技术的文明也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发展。上海的悲剧大约全在于不彻底上了。

  如同上海人有个理想,叫作发财,北京人也有个理想,那便是“做官”。在解放以后的几十年里,消灭了私有资本,生产资料全归国有,抑制了上海人的发财梦,这发财梦转变为一种小康心理。而北京人的“做官欲”,则在几十年强调公共道德的教育下渐渐消灭,上升为一种天下为公的浪漫主义理想。在“文化革命”的初期,北京的市民最最痛恨的是上层官僚主义者,而上海市民中最激烈的仇恨则指向了一些相对而言的富有者。在上海人的这种情绪里,是没有政治标准和政策界限的,凡是富有者,不论是当年的资产者、小业主,还是一个个人开业的名医,或者只是因勤俭持家而积蓄了财物的普通职员,都会遭到仇恨和查抄。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其实包含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理想的同样的失意心理。

  然后,是第三个问题。

  我想说的是作为作家,北京的作家要比上海的作家富有得多,他们手中有一个源远流长,已经被承认和认同的文化作为工具和武器,而上海的作家则是一个赤贫者。在此,我要特别说明一件事情。曾经有一个时期,上海因为是一个新兴的城市,因为租界的国际关系,因为资本主义因素在此发生并发展,因为人口无计划无管辖地自由流动,曾经是一个比较安定与自由,也比较容易生存的地方,于是便吸引了许多文化人,合成了中国新文学的半壁江山。然而,切莫因为上海曾经聚集过一批优秀的文人,而就以为上海有了文化。

  首先是故事。一个暴发的故事远没有一个怀旧的故事有人性与格调。北京有着两千年的旧事可以追怀,而上海呢,一百年的时间在历史中只是一瞬,样样事情都好像发生在眼前,还来不及赋予心情。白先勇写了许多上海的故事,那些故事笼罩了浓郁的怀乡与怀旧的情调,犹如一个破了产的农奴回想旧日的庄园;张爱玲的上海且弥漫了女人日薄西山的凄楚和遗憾。失意是永恒的主题,夕阳西下总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比起北京的故事来,上海的竞利场的新人新事则显得太鄙俗,太粗野,太不够回味,太缺乏人生的涵义。

  其次,是语言。北京胡同里的语言也是可以写成书面,犹如老舍先生歌颂过的“最清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而上海则远远不够了。除去我们是以北方语言为书面语的原因以外,也还有语言本身的更重要的原因,那便是上海的语言其实是鄙俗的、粗陋的、不登大雅之堂的没有经过积淀很不纯粹的语言。上海的俗语,有的从邻近各地流传过来,有的是脱胎于“白相人”的江湖诀,有的则是所谓洋场少年的新兴海派话。除了前面已提过的外来语流氓化的例子,还比如,人或东西的外形,上海人要叫作“卖相”,顿时有了一种商品的含义;额外的收入,叫作“外快”,有一种投机的气味;交朋友叫“轧朋友”;有趣或有办法叫“噱头”。歇后语里也常常带有粗鄙直露的贫富观念,比如“叫花子吃死蟹——只只鲜”。这一类的语言,其实是大有内容,可惜实在缺乏美感,用之不妥,弃之可惜,十分为难。我想前辈作家写上海也遇到过这样的困难,并且都作过克服的努力。我以为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比较成功的榜样。她笔下的语言是极文的,文到了底,使之完全地摒除了地域的色彩与个性,在这些平白无故的语言之上,人物跃然而出,反而扫除了障碍。

   有一首上海当年的缫丝女工民歌,是这样——

  栀子花,朵朵开,

 

  大场朝南到上海,

 

     上海朝南到外滩,

      缫丝阿姐好打扮,

      刘海发,短袖衫,

      粉红裤子肉色袜,

      蝴蝶鞋子一双蓝,

      左手带着金戒指,

      右手提着小饭篮,

      船上人,问大姐,

      “啥点菜?”

      “无啥菜,油煎豆腐汤淘饭。”

 

  这就是新上海的新民歌,充满了一种新兴市民浮浅的洋洋自得与一股粗俗的勃勃生气。而北京的民歌:

 

           小小子儿,

           坐门墩儿,

           哭着吵着要媳妇儿,

           要媳妇儿,做什么?

           点灯,说话儿,

           吹灯,做伴儿,

  早起替我梳小辫儿……

  且不去说措辞朴素的雅致,那内容里则有着经过长久的积淀已简洁如话的人生道理。

 

  而在这一切上海与北京的对比之后抑或更是之前,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对比,那就是我们的文化人,包括作家、读者和批评家,其实全是为同一种文化,也就是士大夫的儒学的文化所养育而产生。于是,当我们面对了这种差别我们本能地选择了北京的、正统的、我们所习惯的、已拥有了批评标准的文化,而抵触着上海的那一种粗俗的、新兴阶级的、没有历史感的、没有文化的文化,面对了这种文化,我们束手无措,不晓得应该如何对待,失去了评判的能力,还来不及建设全新的审美观念。况且,如我前面已经说过,解放以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以及公共道德的强调,使得这两个城市的文化又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情况。上海人的小康心理更削减了人文艺术的想象力与气质,而天下为公的理想,且具有伟大的道德感与使命感,也富有浪漫的激情。这种情况使我们更加困惑,却也更坚定了立场,而使上海更加抛荒了。

黄浦江畔的纤歌早已为轮船汽笛替代,外国殖民者携带了财富滚了回去,闯荡江湖的流浪汉亦安家乐业,痞子无赖西装革履地斯文起来,一吊大钱两串草鞋来到此方的乡下佬终成卑微的过去,留下一批安分守己的市民。我们不幸地出生在平庸的市民之中,仅仅是隔代的祖先的热血已在血管里冷却。一百年的上海就好像是一个短梦,留下了可怕的梦魇和美丽的幻境,而身后江水长流。

 

文章来源:

http://reading.cersp.com/essay/mjmw/200709/4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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