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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天道》《遥远的救世主》谈谈人物的文化属性(五)

(2023-06-04 22:13:44) 下一个

早在丁元英的“杀富济贫”的神话实施之前,他就对韩楚风说过,这盘菜不是人人都能吃的。虽然那几个发烧友怀抱赚钱致富的梦想,积极参与,丁元英也乐于让他们参与其中,但是他们到底能不能跟上来,上升一个层次,那就取决于他们自己的造化了。果真,当公司面临诉讼和高额赔款时叶晓明,冯世杰,刘冰这三人完全没有前瞻性,顿时吓蒙,在叶晓明的带动下立刻退股逃离了。他们好不容易爬上来,扒着井沿看一眼就又掉了下去,重新陷入平庸。当他们最后看到了丁元英的策略,看到乐圣收购了格律诗,看到王庙村从此获得新生,尤其是叶晓明,作为格律诗的创始人之一,亲历亲为忙活了一年多,却在与成功一步之遥时选择了退出,这让他情以何堪!虽然上面提到这三个人,后来各自走了不同的路。但原则上来说,这三个人都各自带有自己的特点,绕不开弱势文化属性的影响,很有代表性。

知乎的一位作者陈志远在他的《人性商战》中有一段表述总结得很到位,他说:弱势文化属性的关键词就是 “依赖”,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他们认为所有的成功都不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有因为有后台。

他们信命;相信运气。风水,星座。他们盲从;跟风,人云亦云,从众,集体无意识;他们一旦受到挫折就会把一切失败都归结于客观因素,怨妇思维,怪天怪地,就是不怪自己;他们习惯性地抱怨别人,合理化自己,习惯性地把自己想象成受害者,全世界都在欺负他们。

他们往往急于求成,不相信公平竞争,一旦失败就想使用非法手段,哪怕是偷是抢也毫不内疚,绝没有犯罪感。

他们也缺乏全局视角,没有计划,没有长远的打算,只求一锤子买卖,并且轻易放弃。

在《遥远的救世主》这本小说里,作者豆豆笔下的几个人物,林雨峰,王明阳,叶晓明,刘冰,或多或少地具备了这些特征。

叶晓明

发烧友叶晓明是林雨峰的粉丝。自己开着一家小店,经营音响生意多年,对一般的音响系统了如指掌。人很聪明,但面对自己日益萧条的生意也束手无策,只好任其倒闭。无意中通过芮小丹认识了丁元英,第一次见识了丁元英的双组分音箱系统,让他惊叹不已。随后,经丁元英同意,就在冯世杰的小作坊里,他们用国内品牌乐圣旗舰的音响(喇叭和分频器),雷斯特的功放,还有瑟琳达的CD播放机,为芮小丹仿造了一套,竟也达到了乱真的效果。就此机缘,芮小丹牵线,他与冯世杰,刘冰入股与欧阳雪一起共同成立了格律诗,叶晓明任总经理。

之后的一年多,叶晓明按照丁元英的安排,一切按部就班。虽说他对开发海外市场,花大钱请国际相关机构给格律诗音箱鉴定,颁发鉴定书等等都不理解,但也说不出反对的理由。甚至对花那么多钱来参展也很反感,不明白这些措施对他们产品销售到底有多大影响?直到丁元英发出大幅降价的通知后,叶晓明觉得自己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原来闹了半天就为这一场“恶性竞争”。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觉得这个行为不地道。他对丁元英说,乐圣待咱不薄,要套件说句话人家就给了,啥要求都满足,价格还给优惠了不少。他觉得这种做法是有点恩将仇报,担心让圈里人戳脊梁骨。

虽然丁元英斩钉截铁地说,乐圣与格律诗没有恩典基础,只是买卖双方的一笔交易。格律诗是公司,不是江湖道场,不经营恩典交易。但是这件事过不了叶晓明心里的那个坎,他心里主使的那个密码是在家靠父母,出门靠兄弟的那个“靠”上。叶晓明相信的商场既是江湖,讲究的是一个江湖义气。丁元英的做法让他难以接受,乐圣还没反击,他自己就已经觉得愧疚了。所以当乐圣起诉格律诗要求赔款600万,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道歉求和。

其实自从建立格律诗以来,叶晓明对丁元英的所有做法都不理解。在王庙村建立生产基地,那飞扬的粉尘和刺耳的噪音,那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跑到国外请专家鉴定,还要在北京设立公司?他认为丁元英是在带领着一支没有受过训练的游击队生搬硬套地学正规军作战,扎的架势很现代,眼花缭乱的,可是底子却陈旧原始。这一年多来叶晓明看着丁元英的一系列的运作一直捉摸不透,心里充满了怀疑。这倒也正常,因为叶晓明是个很自信的人,一直以为自己对经营音响生意是有经验的,哪怕是失败的经验。对于这样的运作方式,他心存怀疑却从没有想到和丁元英谈谈。但凡他有一点想改变,想打破自己固有格局的想法,都会试着和丁元英沟通沟通,请教请教吧?但是他没有。反而是越来越怀疑丁元英的意图和能力。什么巴黎柏林伦敦,什么建立世界品牌,什么北京展销会,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一些花拳绣腿的东西,纯粹就是烧着他们的钱,标新立异表现自己,最终就是为了一个如此不地道的恶性降价!一年生产出来的500多台双组分音箱倒是销售一空,但是他们得到了什么?寥寥无几的加工费!事情走到了这个关口,叶晓明满心都是对丁元英的鄙视。

虽然叶晓明比冯世杰,刘冰的脑回路多了几圈,但是和丁元英,毕竟还隔着第三世界到超级大国的距离,哪里能看到这其中的用意?!

道歉求和失败之后,叶晓明心里失望透了!一年来这位所谓的高人都干了些什么?败诉,赔款,这一年算是白干了。他认为此刻能够回到起点就是最好的结果,只要走错一步就会跌到一个毁灭性的负数。出于自保,他领着冯世杰,刘冰,这三个自己请丁元英帮助的人先就退股,临阵脱逃了。

丁元英说的那个扒着井沿看一眼就会掉下去的人,就是叶晓明了。叶晓明是个实在人,也还算聪明,但是主使他思维和行动的文化密码决定了他的的命数,怪不到任何人。

之后,故事中冯世杰,刘冰都各有下落,唯独再没提叶晓明。或许这是作者故意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不难想象叶晓明定会全情密切关注这件事的发展动态,密切关注这场官司。肖亚文的介入,律师在法庭上对格律诗的痛斥,林雨峰自杀,乐圣收购格律诗,王庙村顺利搭车进入小康,冯世杰干的风生水起……!以他的聪明,不用多久,他一定也能像林雨峰那样彻底看穿丁元英的“阴险用心”。如此这般,这事在他心里掀起的风暴一定不亚于林雨峰。虽然他不会去自杀,但他心中的五味杂陈定是难以言表。格律诗的创始人,亲历亲为忙活了一年多,却在与成功一步之遥时选择了退出,这让他情以何堪!面对舆论,面对整个社会狂风暴雨般的,一面倒地讨伐丁元英,叶晓明作为当事人之一,他还会把自己抬到一个道德高度,自诩一个英雄吗?

从文化属性的角度说,他的弱势和冯世杰,刘冰还不完全一样,他有自己的看法,不会人云亦云,集体无意识。他崇尚个人奋斗,敢于面对竞争。但是不善于思考,年纪轻轻就已经给自己的思维套上了锁链。他固步自封,只相信过去的经验,哪怕是失败的经验也不进行反思,执意把风云诡谲的商场当成江湖,让狭窄的理念遮住了眼睛,使他看不清形势,看不到丁元英的胆略和见识,使他本来可以一叶知秋的眼睛贬成了一叶障目。对叶晓明而言,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和丁元英的失之交臂不但使他失去了一个挣钱发展事业的良机,更为重要的是错过了一个能让他一生受益的绝好学习机会。

用五台山智玄法师的话说,这就是“得智的得智,化缘的化缘,烧香的烧香,坐禅的坐禅。”每个人的文化属性决定了自己的位置。

刘冰

最后来聊聊刘冰。

丁元英在古城呆了一年多之后,终于还是没钱了,(本来预留的钱意外地都给了韩楚风的老婆)只好出卖自己收藏的原版CD来盘维持生活。就这样他无意中走进了刘冰开的“孤岛唱片”。刘冰一看丁元英带来的盘子就知道是精品,至少150元一张,但他不动声色,厚着脸皮讨价还价。最后以50元一张收了全部。明知刘冰在敲他的竹杠,丁元英也懒得跟他计较。临了,刘冰还说一句,以后你要卖,我就都给你收着,好像他还给了别人恩赐。

因为都是发烧友,他和叶晓明,冯世杰关系不错,平日里有些小来往。

当他听说了芮小丹,丁元英打算帮助冯世杰和他的王庙村脱贫的事,就主动找到叶晓明,表示愿意加入。虽然他们都知道刘冰做什么都没有长性,多年来一直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的瞎混,但是还是接纳了他。他们想的是多一人就能多一份资金,就多一分力量。

刘冰头脑简单,混社会的准则就是有好处就上,有危险就躲。他的愿望也不复杂,就是别让他太费力就能过上好日子。而他的所谓好日子就是能开着豪车,出入宾馆酒店,走哪都有一群人簇拥着,随时手下都有几个人让他呼来唤去……,让别人看着眼红,在他的心目中这就是有面儿,有尊严的生活了。

当格律诗成立时,丁元英提出要在北京设立门市部,他立刻就申请去北京,到了北京就自作主张给自己印了一个名片,封自己一个北京办事处主任的头衔,开着韩楚风送给丁元英的宝马车,享受着人们向他投去的艳羡目光。当叶晓明担心败诉,他们的投资有可能血本无归时,刘冰毫不犹豫地和他们一起退了股。但是和叶晓明冯世杰不同的是,他耍了个心眼,想着叶晓明走了,说不定就轮到他当总经理了吧?于是他对欧阳雪提出想继续留在北京,说不当股东但可以打工。这让叶晓明冯世杰非常意外,没想到刘冰能这么厚脸皮。此刻刘冰的真实想法是,退了股,官司打赢打败都和他没有关系,反正能拿着工资留在北京,还开着宝马,继续接受人们羡慕的眼光,继续享受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也很不错。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突然闯进一个肖亚文,凭空多了一个顶头上司,不但收走了宝马车,可以拿出来显示身份的名片,也没了人供他呼来唤去,打工仔的原型顿时回归。尤其当他得知伯爵音响提出愿意以650万的价格收购格律诗,刘冰立刻就认为他们几个上了当,受害者思维立刻爆棚。他立刻打电话给叶晓明,给冯世杰,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圈套。

可以说刘冰就是弱势文化属性最典型的代表。他不相信个人奋斗,只相信运气。风水,星座。他没有个人思维,一般就是跟风,人云亦云,从众,集体无意识;一旦失败,从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会把一切不顺,失败都归结于客观因素,怪天怪地,就是不怪自己。抱怨别人,合理化自己,习惯地把自己想象成受害者,进而把全世界都想象成加害者。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却用婊子的标准要求自己。他们往往急于求成:没有全局视角,没有长远的打算,只求一锤子买卖;他们同时也往往相信走捷径,希望能靠开后门,找靠山,打破各种规则而破格获取,并且会洋洋得意。从不敢在同一游戏规则中与对手公平竞争,争不过就希望用不合法手段获取。偷,抢,大行其道而丝毫不感觉内疚。

刘冰当然想不到事态会这样发展,更没料到最后会是乐圣收购了格律诗,肖亚文成了最大的股东,而冯世杰的王庙村成了乐圣音箱的生产基地,而他呢,没有股份,没有了自己的位置,没有宝马车,没有了他梦寐以求的人上人,哪怕几个人都行。

丁元英看人入骨三分,预料到刘冰这个人留在公司可能是个麻烦。他把刘冰叫到自己的住处,先是询问了他的打算,刘冰说他一时无处可去,只要欧阳雪和肖亚文不赶他走,他愿意继续在公司里打工。丁元英说,新公司成立以后,用人不会只看人情,你得能干人家才会用你,你自己要明白这一点。然后丁元英递给他一包文件,对他说,这是一份与这次官司有关的新证据。按照民事诉讼法,法院裁决之后如果在两年之内,提出新的有效证据,法院可以撤回裁决,重新审判。丁元英又说,你记住,这东西只能用来保住工作,不能成为你要挟别人的筹码。我这么做已经很不要脸了,希望你不会让我更丢脸。

其实丁元英已经跟肖亚文打了招呼,只要刘冰正常工作,可以给他一点股份让他有个奔头,让他安心。但是刘冰想不到这一层,他能想到的就是人人都是为自己,人人都自私。此刻刘冰只感觉如获至宝,丁元英的“新证据”档案袋让他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这简直就是他的救命稻草啊!他才不会等到肖亚文要清除他的时候才反击,他必须当那个先出手的赢家。他要给欧阳雪肖亚文一个出其不意,让自己成为改写乐圣公司命运的人,然后让他们给自己股份,给自己配豪车,给自己头衔地位……。

后来的结果读者当然都知道了。至于说是不是丁元英故意为之,有玩弄刘冰之嫌,我以为丁元英确实有考验刘冰的考虑,但这完全是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因为大家都知道刘冰不是一个可以信任,能踏实干活的人,如果他只是懒惰,虚荣而没有野心,不会给新公司造成什么麻烦,那就可以包容他。但是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当你的睿眼,已经看到了这种可能,怎能任其发展?

这段发生在1995年到1998年之间的故事就这样讲完了。就在这短短的几年,芮小丹死了,林雨峰死了,刘冰死了,生命如此脆弱,一念之差,万劫不复。1998年丁元英的资金解冻,他又回到了德国。时间的河流依旧滚滚向前,不会因为谁的缺席而戛然停止;所有活着的人,不管以什么方式,自选的,还是裹挟着,都将继续,向二十一世纪走去。

合卷冥想,不禁又回到了文化属性的问题。什么是文化?什么又是文化属性?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行为就构成了文化。在此之下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所接收到的所有信息形成了我们每个人的文化属性。文化属性就是指一群人共同拥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又称大众潜意识。大环境的影响,日复一日的灌输直接决定一个人思想的形成和性格底色。如果没有主动有意识的突破,这形成的思维模式终究会成为人对所有事物价值判断的依据。人们常说你就是你身边人的复制品,你就是集体的复制品。还有人认为,人体的基因是遗传的,而人的思想基因却是种植出来的。而这种种植出来的思想就形成了你文化属性的底色,就成了你行为做事的原动力,支配你在社会中的一切活动。

我不确定这种说法是否百分之百的准确,但我能清晰地看到,作者豆豆抓住文化属性这个维度切入,提供了在上个世纪末一群活生生的人物众生相,能感觉到作品在紧紧围绕着人性使然这个范畴时,道出了文化属性对人的束缚,以及挣脱这种束缚的途径。这个角度使作品有一种新鲜的生命力,吸引读者,继而产生兴趣。人性,这注定是文学领域一个永恒的话题,历史走到什么节点上都不会变。然而文化属性又是什么,如何会在跌宕起伏的人生长河中主宰人们的命运?这或许就是人们对这部小说和电视剧的兴趣所在吧?

当然作者豆豆用这种尝试,用文化属性的角度刨析人性并不是无懈可击,但是她以她的天赋,灵性,想象力,洞察力,和严谨性,在她三十五的年龄写出这样的作品确实让人惊叹。好作品永远不会过时,衷心希望有更多的朋友成为她的读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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