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到底是大还是小,有时真让人不可思议。
前几天我托一个朋友G办事。他带我去见一个有关人员。在那人办公室等待时,我朋友G说他还有个朋友也要来,因为打听的是同一件事。
等了一会,我那朋友的另一个朋友来了。她一走进办公室,我俩一对视,都不约而同地叫出对方的名字。我那朋友G大为诧异,问这怎么回事?你们是认识的。我们哈哈大笑说我们不仅认识,而且认识的比你早得多。我们是青梅竹马,从穿开裆裤时就认识。在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读书。还在一个床上睡过。当然,那是幼儿园的大通铺。说起来我们已有快三十年没见了。
我问我朋友G你怎么也认识她?因为我们是住在两个不同的地段的。我朋友G说她是他发小的嫂子。因为关系好,所以一直在交往。算起来也有快二十来年了。
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如果我们把这次偶然遭遇排一张图,那是非常复杂的。可以说是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再回归到零。
我认识我这个朋友G是因为通过我的夫人,我夫人是北京人,而我是南方人。我认识G却是到了美国后才认识相交,因为他和我夫人是朋友。而我那发小是我那朋友G在上海的发小的哥哥的太太。如果要一句话说清楚的话那就是:她是我北方太太的南方朋友的发小的朋友的哥哥的太太。(哎哟,那么长的一口气累死我了)我们重逢的线路是从上海到北京,再从北京到美国,再从美国回到上海。我们相遇仅仅是因为为某一件事去托某一个相同的人而在三十年后在上海的某个角落意外相见了。这个绕不绕?饶了那么一大圈,最后却是住在相距不远的两个发小重逢而已,就这么简单。
如果我不认识这个朋友,或者说如果我娶的太太不认识这个南方的朋友,或者我娶的不是这个太太,等等等等偶然的因素。那么就我可能大概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我那个我同床过的青梅了。能这么复杂的重见,大概也就是所谓的是缘分。
如果你问我会不会遗憾如果没见到她的话?让我想想,嗯,我会。因为我好像记得我打过她屁股,还是光溜溜的。我得向她道歉不是?尽管那是穿开裆裤时的事,那也是绯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