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密友聊天,从心情郁闷聊到物价飞涨,从人生追求转到皮肤保养,最后停到一个话题不再前进————男人。
对大多数女人来说,爱情和家庭就是一生追求的事业。我们自认是纯粹的女人,当然不例外。只是经历过才发现任何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爱情都会消失于朝九晚五柴米油盐的生活,尤其在如今这个万事万物瞬息万变的改革开放的中国,爱情的保鲜期都不如一袋大米。
女友说现在所有的寄托都是那嫩芽一般的小女儿,这将是她将来的事业。欣慰,也觉得可悲。而我,刚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但不被祝福的爱情,现在虽不是波涛汹涌,总还有阵阵涟漪。面对心知肚明的她,我自作聪明地选择沉默。谁知,她比我更懂得如何开启我的话题,这十几年她总是这样“凌驾”于我之上。她说:“说心里话,我还羡慕你,至少你心里还有颗止渴的话梅,得不到,但想起来还会流口水。而我,连这颗用来想想的话梅都没有。”我惊愕,无语。她知道我在翻江倒海,又趁热打铁:“你呀,自己抹杀了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的机会!”这下,我彻底崩溃。
我用了这么多时间,看了无数规劝女人的哲言警句 ,就为了把他当作心里的那颗话梅。可她这么一揭开,我发现这是多么理想主义的想法。如果真的投入地爱了,就不可能把对方放在心里温暖一辈子,成为什么红颜蓝颜知己。要不就是继续痛苦的爱着,可以表现为怨恨;要不就是遗忘,刻意寻找感觉都找不到。总之那种居中的暧昧的知己关系,我个人认为,只要是人,是真爱,就做不到(为了各取所需等目的维持的暧昧关系我是不放在真爱的阶级队伍里的)。爱情这东西,贼他妈自私。
还是回到我们的谈话上来。我没有向女友表白我的上述爱情观,伤疤没有愈合,我不想揭得太开。于是我叉开话题:“是嘛?那我就当藏了颗话梅吧,不过你也别羡慕,因为流的口水说不定不仅不甜,还又酸又涩呢!呵呵!我说,你不是就喜欢你老公那样的男人吗?”这下她来劲了,说你知道顾城吗,我喜欢那种带女人性的男人,感情细腻疯狂。后面是种种艳羡的描述。我听了可没劲。我说,好吧,您歇会儿,听我讲讲我喜欢的男人。
首先是个纯爷们。就是很MAN的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快意恩仇,善恶分明。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屁事烦恼,能沉重乐观应对人生风雨。但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侠骨柔肠。这就说到第二点,要对亲人极尽孝顺,对爱人一往情深,对孩子无限关怀。
说到这里,女友打断:“你在读武侠啊?这么完美的人物只在小说里!”我笑了,受共产主义熏陶长大,谁还没有个理想啊?我讲我喜欢的,至少和你那顾城弟弟不是一个山的。于是接着遐想。
比如当年我就喜欢周润发,那转身时一个眼神,就让我那颗少女的心不知荡漾到什么地方去了。有这么一段文字描述女人对他的梦想:
“在盛大的派对上,他身着白色西装,脸上带着那么一点点坏坏的、若有若无的笑。他轻挽着我的手,徐步而出。所有的镁光灯都闪在我们的身上,所有男人的嫉妒和女人的羡慕都包围在我们四周,而他好似没有任何感觉,有一点轻薄,有一点张狂地与男士们周旋,与女士们调笑,在流光溢彩中展示成熟男人的青春、少年儿郎的风情。 他是花前月下最好的倾诉对象,他是风月场上最好的搭挡,他是让一个少女成为女人的最好引路人,他是年轻岁月里所有与歌声和欢笑相连的最好梦想。”
OH,我的天!只能用这句英语来形容我此时的沸腾的激情。
这时,女友一句话,不仅及时扑灭了我熊熊燃烧的火焰,而且瞬间滴水成冰:“得了,他在你心里不就是有点那种周润发的感觉吗?说了半天,我就知道你绕着他转,你别意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