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60年英法联军的争论:烧掉故宫还是圆明园

(2007-10-09 18:03:24) 下一个
1860年英法联军的争论:烧掉故宫还是圆明园
本帖被 夜鹰 执行加亮操作(2007-10-06)
正当清廷答应接受全部议和条件,准备择日签约的时候,十月十七日,事情又陡生变故:英国特使额尔金就“人质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声称巴夏礼等被俘人员遭“凌虐过严”,鉴于“圆明园所尚存的一切,很可能就是一些英国人和法国人遭受极为残酷折磨的地方,必须予以摧毁。”

十月十六日,是最后一批人质被遣返的日子。至此,清军在九月十八日羁押的三十九名人质,已经全部遣返,其中一半人已经死去。具体数字是这样的:英军被羁押人员二十六人,活着回来十三人,死十三人;法军方面被羁押人员十三人,活着回来六人,死七人。其中包括一名英国《泰晤士报》随军记者。这件事大大激怒了日益骄横的英法联军。从活着的人身上的伤痕以及他们的叙述来看,英法联军确信他们的外交人员受到了粗暴的对待。如果说几天前,他们因为洗劫圆明园在良心上还有一点点不安的话,现在他们开始变得心安理得了,甚至认为他们自己干得还不够。

十月十七日晚,额尔金在交给恭亲王的最后通牒里,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但要批准“一八五八年条约”,还要为英国受害者赔偿三十万两白银抚恤赔款;法国特使葛罗也如法炮制,要求为法国受害者赔偿二十万两白银。至于圆明园,额尔金强调说,“全园余物,将立即予以荡平。此点无须亲王殿下同意,因本军统帅将立予执行。”

事实上,英法被俘人员被押解到北京以后,的确在提督府受到过看守官员的泄愤打骂。鲍源深在《补竹轩文集》中对俘虏之事曾有记载:“初四日(九月十八日),怡邸解夷酋巴夏礼等二十余人到圆明园,交提督府下处派兵看守一夜,兵丁凌虐之。”刑部尚书赵光在其《自定年谱》中的记述,九月十八日,巴夏礼等人在通州被擒获后,押赴圆明园,当天晚上关押在圆明园,第二天便被送进刑部南所、北所两监,其他的被俘人员则直接由通州送押到顺天府密云、昌平等县监狱关押。不过,在当时惯于对囚犯实施暴力的看守人员来说,这根本不算是一回事情,何况被虐待的又是一些到自己家门口来滋事的“丑陋洋夷”。

恭亲王等王公大臣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俘虏问题在英法联军看来是这么的重要,竟能成为再起祸端的借口。在清廷看来,巴夏礼是俘虏中的首恶,他们的注意力基本上都集中在巴夏礼一人身上,因为意识到巴夏礼会对和谈有用,清廷对巴夏礼实行了非常优待的政策。至于其他人,清廷则根本无暇顾及、亦无心顾及。

借口当然不止这一个。总之,圆明园的最后命运就这样决定了。

在焚毁圆明园的问题上,英法方面的意见并不一致,为此,英法首脑之间曾经有过一番争论。十月十六日,法国特使葛罗和军队统帅蒙托邦表示不同意焚毁圆明园,他们都认为焚烧圆明园非明智之举,圆明园只是一座未曾设防的“乡村景点”,烧掉它未免过分,如果真要烧掉什么的话,烧掉清政府最高权利机关——紫禁城,远胜过烧掉一座皇帝用来寻欢作乐的园林;他们还认为,圆明园是清帝行幸的离宫,并未设防,也不是敌占区,焚毁它属于无益的报复;另外,他们还担心这样做会“将使恭亲王益增畏惧,不敢进行和议。”作为替代办法,葛罗和蒙托邦建议焚毁北京紫禁城,并劫取里面的文物典籍,他们认为这样做更有价值。

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意见恰恰相反。额尔金认为:圆明园是大清皇帝最为倾心的住所,他的三分之二时间都在这里度过的,毁灭圆明园,是对皇帝一人的惩罚,是对他的尊严和感情最强有力的打击,实则是“害最小而最可行之策。”这当然只是表面上的说辞。作为英国特使,额尔金在这个问题是算过一笔账的:“若是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搜刮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其次,若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班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被呈献出来,作为替身了。假若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寻思推绎的结果,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办法,而这种惩罚,仅降在清帝一人身上,与人民无关。”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圆明园内“几乎所有贵重物品都已经被拿走,军队到那里绝不是为了抢劫,而是通过一个庄严的补偿行动,来表明它被可恶的罪行所激起的憎恶和愤慨之情。”争论到最后,额尔金坚持要焚烧圆明园,而法国方面则决定不参与焚烧圆明园的行动。

额尔金焚烧圆明园的狂悖之举是早有预谋的,他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地施暴,实在是因为得到了英国国内当权者的支持。早在一八五九年英国公使第一次到北京换约时,英国政府就曾发出这样的训令:“中国政府愿意外国公使驻北京,如遇任何妨碍,须不顾一切,完全达到北京换约的目的。”同年十月二十九日,大沽口战败之后,英国首相巴麦尊就曾给他的外交大臣写信说:“此时我方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摧毁清朝皇宫,然后撤回战舰。”因此摧毁中国皇宫的主张,早已在泰晤士河两岸传开了。“我衷心高兴,额尔金和格兰特决定烧毁圆明园。”巴麦尊事后写道,“以这种永久性标志来表示我们对这些鞑靼人的奸诈和残暴的愤怒,是绝对必要的。如果北京皇宫遭遇同样的命运,我会十分高兴。”

因此,即使没有得到法国盟军的同意,英国人也决定一意孤行。他们以格兰特将军的名义发表了一则告示解释自己的行为:

余所以欲毁圆明园宫殿之故,今愿为左右一陈之。第一,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对于中国政府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中国政府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在此点上必须警醒其迷梦也。皇帝避暑行宫固已被掠,然其所蒙损失,在一月内即可恢复原状。当法军自圆明园撤退,中国官吏随即接管,行劫之中国人五名立为所斩。吾军逻卒往视时,已园门锁闭,房屋亦未被毁也。圆明园宫殿之为要地,人所共知。毁之所以予中国政府以打击,造成惨局者为此辈而非其国民,故此举可谓为严创中国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

英国人把火烧圆明园的日期定在十月十八日。

就在行凶的前一天,英军书记官赫利斯写道:“十月十七日,联军司令部正式下令可以自由劫掠。”“自由”两个字在这个特别的语境下显得如此触目惊心。联军司令部的命令使得圆明园又经历了一轮更大规模的洗劫。一位名叫邓恩的英军上尉评论说:“对圆明园和附近官员府邸的第二次抢劫,比第一次更有收获。”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