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财富平台出借人给唐人神集团的公开信》
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自由财富是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由财富”)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成立于2014年5月5号(2019年7月30日更名为临夏市自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法人代表:蔡志忠,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库管理、电子商务等。2015年10月,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由财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注资1020万元,占自由财富51%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最大股东。由深圳引入株洲,唐人神集团委派高管刘志斌担任自由财富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其他高管陶业(集团董事长陶一山之子)、刘小波、孙双胜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
由于唐人神的入股,使该平台得以声称有上市公司背景,并有注册资本达一亿元的大农担保公司为平台全方位保驾护航,更有集团董事长陶一山亲自站台宣传,他鼓吹唐人神集团将全力为自由财富保驾护航,自由财富作为一家湖南互联网金融平台,他将用唐人神三十年品牌承诺保本息安全。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背景和承诺,自由财富获得了我们出借人的完全信任,方才给予出借。据平台披露,至2019年6月平台用户达上万余人,累计交易额突破15亿元人民币。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打着“上市公司”招牌、让广大出借人深信不疑的互联网融资平台,毫无征兆的在2019年11月5日突然宣布良性退出,不再按期兑付出借人钱款,涉及出借人数1137人(出借人主要以株洲本地人为主,其中唐人神员工、家属及客户多达300人以上),出借金额多达1.235亿的资金。
1137名出借人陷入了深度恐慌之中,大量出借人涌到唐人神集团讨要说法,到自由财富的办公地点了解情况,要求尽快完成出借人本金的全额回收,但唐人神集团无理却态度强硬,自由财富理亏却态度消极,甚至都没有给广大出借人一个明确的说法,更谈不上本金的保障。更不可思议的是,广大受害人在痛苦中发现,作为“自由财富”平台最大股东的唐人神集团竟然在平台出事的前两个月悄然撤资退出了,把股权转让给没有任何资产和还款能力的自然人蔡志忠。
从唐人神集团8月的撤股到11月5日平台宣布良性退出,仅仅只两个月的时间,一个正常运营了5年之久的平台,仅在“唐人神”退出两个月后就崩盘了,这是巧合还是蕴藏已久呢?唐人神集团董事长陶一山在安抚人心时掷地有声地说:“钱在,放心!不要报警······”,如果平台“爆雷”只是巧合,既然钱在,唐人神作为上市公司所肩负着的社会责任,为何不愿垫付出借人的逾期款呢?如果是长期经营不善造成的后果,那唐人神作为平台的引进人、宣传人、大股东,你们就是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又怎会只有社会责任这么简单?实质上平台所谓的良性退出连一纸平等、合理的良性退出方案都没有,完全是一个骗局,可以说是唐人神集团和蔡志忠为了拖延时间、销毁证据而合演的一曲双簧。
经初步调查,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自由财富P2P平台)涉嫌集资诈骗有以下几方面证据:
一、自由财富P2P平台自2014年成立起,其经营范围并不包括P2P,更没有取得P2P运营资格,从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金融备案,也就是说,唐人神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在明知违规违法的情况下,将平台引进株洲,并在明知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依然大肆为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甚至在唐人神集团内部为其提供办公场地,利用其本土品牌效应骗取了所有出借人的信任。
二、自由财富P2P平台实际于2019年10月底开始就无法正常回款了,可是平台却在这段时间利用“双十一加息”活动大肆宣传、疯狂揽金,直至11月4日平台 “爆雷”。由此可见,平台宣布“良性退出”完全是蓄谋已久,而并非平台负责人所说的“政策所致”。
三、据调查,平台第三方监管银行“上饶银行”只对流入该银行账户上资金进行保管。也就是说,出借人的出借款是否真正借到了合同借款人手上,借款人是否将借款还到了该账户上,这些都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平台完全可以暗箱操作。
四、按照自由财富平台的借款流程,其借款项目详情中除了借款企业的基本介绍,并无实际借款人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说,出借人的出借合同上只有借款企业名称,完全不知晓真正的借款人是不是该企业的借款人。当这次我们出借人为报案备案清理汇总合同时,才发现大量的借款企业是多个关联企业或者是平台股东、关联方参股临时注册的空壳公司,指证平台涉嫌自融自用诈骗。(证据已提交公安经侦)
五、2019年7月30日“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临夏市自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年八月底,唐人神完成撤资,平台股东变更为蔡志忠和韩伟。据调查,新股东韩伟在唐人神撤资前就已经进入平台,并参与了经营和管理,其参股和注册的公司就融资了三千多万。更是在2017年的合同中,“临夏市自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曾以“服务方”出现过。由此可见,股东和注册地的变更早已为平台“爆雷”逃避责任铺好了退路,从一开始就是个大大的骗局!
唐人神呀唐人神,陶总呀陶总,您真就不怕激怒我们这些可怜的受害人吗?2015年10月参股自由财富,拥有其51%股份成为最大股东的难道不是你们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吗?难道工商登记有假吗?当时申明过是不分红不得利,不参与经营至于说我们出借人为什么相信平台披露信息和宣传,不疑这投资流程有诈?那就是因为我们大家都相信平台有你——唐人神投资控股集团是占股份51%的最大股东!我们相信上市公司的管理经验,我们更相信董事长陶一山作为集团公司这样的上市公司掌门人的基本诚信,相信你们不会对出借人设下如此骗局,更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还能卑劣到事发临头偷偷撤走资金躲避责任!在全国性的P2P公司纷纷暴雷的状况下,难道你们就不怕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不怕将我们这些信任你们跟随你们的出借人抛下深渊吗?
我们在贵司董秘的答股民问答和在媒体上看见贵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表的声明,声称贵司是早在2018年1月就与平台达成协议,未参与实际经营,未获得分红和其他收益,甚至还是亏损出局,唐人神与自由财富平台无任何关联。还指责我们讲出真相的受害人“严重损害唐人神的品牌形象”,威胁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由此可知,平台亏损的经营状况唐人神公司是早知的,既然如此,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为何不是及时止损、清退,而是选择继续蒙骗呢?
也不付监督责任,就是个只出钱出名的傻子吗?要知道,贵司投资的是一个用金融手段集融资平台,拿着出借人上亿的资金,难道对平台是否欺诈就连监督责任都没有吗?可是,如果没有你们参股自由财富平台,为他们站台,我们怎么会如此信任地在这个平台出借我们的血汗钱呢?那可都是我们的生活费、养老费、买房钱、孩子的奶粉钱啊!
还有,2019年8月27日在平台出事前两月贵司是怎么撤资的?你们是知道平台经营不下去了撤资的吗?你们是知道平台待还款的1.235亿有问题不能兑付才撤资的吗?你们知道几天后怎么就让深圳自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变成临夏市自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声称公司迁址甘肃其实已逃之夭夭的吗?这其中到底还酝酿了些什么阴谋?借款人到底是否真实存在?资金到底在何处?报案后,平台为什么修改甚至删除了原来加息诈骗的一些信息的披露,欲盖弥彰掩盖犯罪事实?这一切难道你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们不是打着本息担保的旗号,有经验懂法律讲道德的上市公司吗?你们怎么就能在全国P2P平台雪崩似出事的前提下,策划不发公告悄悄撤资,让公司8月27日出逃,11月4日暴雷呢?要知道,现在未还款的1137名出借人,1.235亿出借款都是贵司是最大股东期间出借的,难道你们还要说没有责任吗?
自由财富平台不是一般经营不善的P2P平台,也不是有实物抵押可以变现的平台,而是涉嫌诈骗的金融惊天大案。你们唐人神也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股东,而是必须对投资企业欺诈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的大股东。因此,在自由财富平台的案件上,你们唐人神难辞其咎!
贵司是一家知名的上市公司,号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陶总也是中国农业界的领军人物,如今却涉入如此手段卑劣的金融诈骗大案,坑害出借人,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这就是事实!也许你们有些事真的不知情,也许你们也是被骗者,但是对平台出借人来说,责任在你们身上,因为你们是大股东,如果当年没有你们的引入,没有你们的大肆宣传和保本保息,就没有今天的事件,也不会有我们这些人受害。最近国家对网贷机构风险处置非常重视,采取了许多紧急措施,作为当事人必须面对。你们唐人神如果采取鸵鸟政策,以为自己已经脱逃,置我们这些无辜的出借人利益不顾,等待你们的是什么呢?请问以后还会有投资者相信你们这样一家说投资居然连监督责任都不负,投资的企业诈骗他人钱财也不承担责任的基本道德底线都没有的上市公司吗?
近期以来,国家非常重视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发出文件中关于“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的指示精神,国家银保监会近日也召集国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高管开会,要求其主动作为以协助化解P2P平台的暴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这些给了我们受害人很大的信心。我们真诚地希望作为我们出借资金期间的最大股东方责任方的唐人神对自由财富平台事件能承担责任,有所作为,不能让平台继续经营,也要使其真正做到良性退出,这既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的明智之举,也是作为一个大型上市公司对国家对人民应付起的责任。
最后,我们要再说一句,当初敢于在自由财富平台出借,是看了唐人神的实力和信用。今天,我们出借人相信的还是唐人神未来的实力和信用!我们相信当灾难来临时,你们唐人神是一定会承担大股东的责任,履行兜底义务,对全体受害人负责到底,让我们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不受损失的!!!
自由财富平台全体出借人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