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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節: |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書一章三節) |
| 今天除了有許多地方我們還沒有得來歸主以外,還有許多神給的應許,我們也沒有得到。神對約書亞講甚麼呢?『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賜給你們了』,於是神也把那應許之地的地界晝給他們看--只要是他們腳掌走遍的地方,都歸給他們。 可是他們從來沒有完全走遍所指定的境地,他們只走遍地的三分之一;結果,他們從來沒有完全得著,他們只得著地的三分之一;他們所得著的,正是他們所走遍的,一點都不多。 在彼得後書,我們看見『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神的旨意仍舊要我們用信心和順服的腳掌去走遍,然後纔得到。 今天我們中間有多少信徒曾藉基督的名得到神應許的實現? 在我們面前有一塊寬廣的地業,需要我們用信心的腳掌去走遍的,可是我們至今還沒有起步。 讓我們起來去佔有神給我們的一切產業罷!讓我們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聽神對我們說:『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創十三章四節,十五節)--裴爾遜(A.T.Pierson) 凡是猶大腳所踏下去,就歸猶大;凡是便雅憫所踏之地,就歸便雅憫。每支派都是這樣,只要腳掌一踏下去,那地就歸他們,這樣,你想,豈不是他們的腳掌一踏下去的時候,立刻就會頂自然地覺得:『這是我的了?』 有一次,有人問一位年老而靈歷很深的弟兄:『但以理,為甚麼你有這樣多的平安與喜樂?』他回答說:『哦,先生!我只仆在神極大、極寶貝的應許上,把神應許中一切的豐富算作我的,我就得著了。榮耀啊!榮耀啊!』凡仆在神應許上的,就得著神所有的豐富。--譯自信報(Faith Pap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