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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哲学课程的题目叫做“Knowledge vs information(知识与信息)”。虽然没有实际听到课程内容也没有看到课程教材,大概可以猜出这门课所要强调的是知识和信息与作为使用知识和信息的主体的人之间的关系之间的这样一个差异:信息是主体从外部所接触到的刺激内容,而知识则是外在信息被消化了以后再加上主体自己的思考所得到的认识的总合。当然我相信在实际教材中会对这一核心内容进行一些展开论述,但是其基本点不会与我这里猜测的相差太大,不用亲临其课也可知道。我之所以会这么自信有两个原因,一是那个课程题目里用的是“vs”而没有用“and”(“vs”与“and”的不同是,“vs”主要是对比的意思,而“and”所含有的变数就比较大了),二是根据我对传统哲学教学的了解,估计这样的课程不会超出上述的水平范围了。
其实,对于知识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上述认识(或更确切地说是我猜他们可能有的认识)提供了一个相对主义的很好的例子(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相对主义的极力鼓吹者,我喜欢《道德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子是相对主义的大师J)。从传统的意义上来说,上述对于知识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在信息工业(尤其是电子网络工业)高度发达的今天,情况就有些不同了。
在传统的社会里,人们比较注重对于具体知识的记忆,人们对学者的尊敬或者说学者在学术领域或社会上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头脑里所容纳的知识量的大小。这是因为在信息技术不发达的时候,不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生活实践中,一旦遇到情况,谁脑子里存储的知识多,谁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能就会高出许多。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公共网络上可获取的信息量的高度发达,及个人自由联网的方便度(通过智能电话,便携式电脑无线上网等)的极大提高,一个对于网络知识结构熟悉的人在需要的时候就可能会很快得到比对网络知识缺乏了解但是记忆好的人更多更有效的信息。而对于网络知识结构的了解本身就包含了许多复杂的智能因素,并非简单的对操作程序的记忆,而是包含了对于人类知识结构及语言特征的各个层次的哲学性的综合了解加上对具体学科知识的熟悉。
因此,由于网络信息工业的发展,如果一个人对于网络知识结构有高水平的熟悉了解,那么对于这个人来说,很多还没有被作为知识主体的他/她所消化的信息本身其实已经成为了他的可用知识(其中有很多是他人思考的结果)的一部分了。因此,我们对于知识与信息的区别的理论就出现的一种新的相对意义:如果从一个人所能运用来应付生活实际问题的知识量的角度来说,由于信息工业的发展,很多从传统的观点来看属于外在信息而不属于知识的内容其实应该说已经属于主体的知识范围之内了,因此传统意义上知识与信息之间的界限就变得比较地模糊了,我们可以认为这种界限的模糊其实是把具有主体意义的系统尺度扩大了。
虽然相对主义已经存在数千年,但是今天的后现代的文化才真正为相对主义被社会认同提供历史上最好的环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人类文明已经进入了后现代几十年后的今天,相对主义及解构的思想对很多(或许应该说多数)哲学工作者来说仍然不是非常熟悉的东西。可见尽管相对主义及解构的思想从定义上说起来简单,真要理解还不是那么容易。再次感叹老子在2500来年前,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已具有那么高深的相对主义思想确实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