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和博

改革宗神学博客。分享神学研究心得,结交志同道合朋友。座右铭:仁教,心学,法治,德政。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自由、自律与宪政

(2009-02-27 13:13:20) 下一个

自由、自律与宪政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对于基督徒而言,真正的自由绝不是放纵自己的私欲,而是甘心乐意地按照上帝的法度行事。

清教徒神学注重个体的自由,同时也强调个人的自律和家庭、教会、国家的管教。只有严格自律的人才能持久地充分地享受各种自由。没有严格的自律,就没有真正的契约精神和守约意识,最终不管个人的意愿如何善良,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所充斥的就是谎言和不信。那些放纵私欲,肆意犯罪的人,不管是无法无天,违背上帝律法中的禁令,还是消极懒惰,不去做上帝律法中所吩咐的当行的事,最终的结局都是被自己的罪恶捆绑,付出犯罪所当偿付的代价,丧失自己的自由,落在无知、贫穷和痛苦的捆绑之下。
 
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政治家的荒诞之处就是,他们只是强调保障个人的自由,却想当然地认为个人作为公民已经具备了发挥真正自由必须具有的各种私德与公德。其实,不经过严格的自律性的操练,哪怕是那些挂着基督徒名义的人,也往往是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肆行自己的私欲,最终就是自欺欺人、害人害己。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在非洲、拉丁美洲、亚洲众多国家中的失败,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人们侧重强调的是个人的自由,但对自律这种美德却从来没有给与充分的重视,最终所导致的就是贪污腐败和黑道横行的邪恶政权的出现。 因此,瓦泽在考察清教徒政治理念和实践之后总结说:“自由主义所仰赖的是‘圣徒’的存在,这样的‘圣徒’就是那些能够依赖的行为正直的人。” [1]

中国宪政的发展也是如此。二百多年来中国的政治改革的幼稚之处就是认为只要用拿来主义的方式把西方的政治学说、制度和宪法搬移到过来,也就是把“赛”先生(科学)和“德”先生(民主)请过来,自由与宪政式的政府就会建立起来。其实,自由与宪政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理想,更重要的是一种人格诉求。没有建立在自律基础上的自由与宪政式的人格,也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实体与程序权利的人格,任何政治理论和制度都不过是空中楼阁,最终不过是增加人们的失望和痛苦而已。


[1] Michael Walzer, The Revolution of the Saints, p. 303.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