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清教徒神学家马太·亨瑞在其《圣经注释》序言中强调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和法律”(its truths and laws)。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三问指出:“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就是:人对上帝当信什么,以及上帝要人当尽什么本分。”“人对上帝当信什么”—这就是人当信奉的真理;“人当尽什么本分”—这就是人当遵守的法律。
改革宗神学一般用《使徒信经》为基本框架来解释人当信奉的真理,以十条诫命为框架解释人当遵守的法律。这不仅是改革宗教会的做法,也是天主教和路德宗教会通行的做法。
可惜,在今日教会中,真理不彰,是非不分,情绪泛滥,其核心表现就是很少再有教会认真宣讲《使徒信经》和十条诫命这两大正统教会的标记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