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自我观五要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人生来就有“自我观”,这种自我观随着个人的成熟会越来越清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我观的支配。
(1) 自我意识—清楚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指导自己有别于其他个体的存在。上帝照着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创1:26);上帝有自我的观念:“我要为他造个配偶”(创2:18);人有自我的意识:“这是我骨中的骨”(创2:23);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上帝和人都具有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你……我……”(创3:11);
(2) 自我评估—对自我有清醒的认识。首先是自己明白自己是谁:“大卫说:耶和华啊,我是谁……”(撒下7:18);其次是明白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耶稣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太16:13);
(3) 自我肯定—对于自己,既要有正面的肯定,也有有负面的否定。基典说:“我是贫穷的,我是微小的”(士6:15);保罗说:“我今日成了何等人”();
(4) 自我形象:自己认为自己是怎样的人。耶稣基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8:12);大卫说:“我是虫”(诗22:6);保罗说:“我是个罪魁”(提前1:15);彼得说:“我这作长老的”(彼前5:1)。
(5) 自我塑造:自己期望自己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要得基督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