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怎能允许地方法警在最高法院信访室门外“站岗”?
(2008-11-28 2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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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13:18:16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bm1z.html
今天上午七时许,我与湖北省小蒋一起坐车去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小蒋的弟弟因故意伤害案被判处死刑,现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聘请我担任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由于小蒋与他父亲写了申诉书,我先陪他们去约见法官递材料,我的法律意见书等后一步递交。
七时四十分许,我们到达了北京南站附近。此时,路旁停了很多辆挂着外地牌照的法院警车。
我去过最高法院信访室很多次,每次去都是相同的“景观”。
昨天是星期三,不是信访接待日,今天来的人就特别的多。
走进巷道里大约五十米处,在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门口,外地进京截访的“法警”,在此站成了一排“人墙”,对进入信访室大院人员进行检查,如果上访人没有带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就阻拦人家不让进去。
以前我去最高法院信访室时,“截访”法警也要我拿法院诉讼材料。当时,我还误以为这些人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警。
在过第一道“关卡”时,小蒋把高级法院裁定书给“法警”看了,有人就大声叫着“湖北”的,不知是不是给湖北来的“法警”通风报信?
有一个高个子“法警”盯着我看,对这不友好的表示,我予以回应反盯着他看。他的凶相是能吓住老百姓的。
另一个“法警”问,你来干什么?我答,律师来递交材料,难道不成吗?
一高个子“法警”,用手在我背上拍了拍。我当即表示不满,指责他别乱动手。一个年龄大的“法警”劝道,别说了快点进去吧!
过了第一道关卡后,来到了最高法院信访室外院的铁门处。在铁门外,同样站了很多穿警服的人,他们对上访者进行第二遍检查。
过了这道铁门关卡,进入信访室第一个院(有两个院子),里面拉了一条警戒线,一个法警在旁边坐着。这个法警才真正是最高人民法院的。
上访人经过这道警戒线是不用检查的。
通过信访室内第一个大院,我们进入了里面小院,接待大厅和服务窗口设在这里。
拿到表并填好后,小蒋开始排队向窗口递表。
在与老上访户交谈时,我了解到外面那些穿着警服的人,原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警,也不是北京公安机关的警察。
有上访者告诉我,如果强行闯关卡,他们还会打人。我当即告诉上访者,如遭到殴打就打110报警,他们肯定会怕的。一个老年妇女说,自己曾遭过殴打,后来也打了110,真警察听说是“截访者”打她,就说这事不好办。听了她的报警遭遇后,顿时使我哑口无言。
上访者中,如以社会地位来分,绝大多数是普通公民。我想,如是有社会地位者,属于精英阶层,即使遭遇到了不公,都会凭着社会关系寻求帮助,有多少人会通过上访途径呢?只要有地位或金钱,自然就有人帮助摆平。只有这些无地位、无金钱者,才会去寻求上访途径呀!
有两个江苏来的上访者,已经上访五年了。我问她们,上访有用吗?能解决问题吗?她们回答,上访没有用,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乘小蒋排队等候之际,我走出了信访室里面院子。
在信访室的第一个院子里,我看到一个穿警服的人越过了“警戒线”,最高法院的法警当即制止,问穿警服者进来干什么?他说,去一下公共厕所(大院里有公共厕所)。
我问法警,外面这些穿警服的人,是最高法院的法警吗?他回答,不是。
刚聊了一句,有上访人进来了,她向法警反映,在铁门外遭到拦截检查不让进。法警解释,在警戒线外面,他管不了,如遭到殴打可打电话报警解决。
过了一会,门外又有一个穿警服的人撞了进来,法警再次严厉喝令他出去。穿警服者只好灰遛遛地出去了,估计他是想进来找上访者吧!
为了看看门外的那些穿警服者,到底是一些什么人,我故意走了出去。我仔细观察他们穿的警服,发现有“警察”的臂章,但衣服的胸前没有警号,肩章也不对劲。
出了这两道关卡后,我马上折返回来。
“法警”象刚进来时一样,拦着我要看什么判决书。
我问,你们是哪里的警察?“警察”马上反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你们是北京的警察,为何不见你们的警号?因为从警号可以看出,他们是哪个省市的警察。
有一个警察说,那你明天来看吧!
我说,你们不是北京警察,凭什么在最高法院信访室门外“执法”?
看到我与年轻“警察”较起了劲,老“警察”认出了我,马上劝我快点进去。
到了第二道关卡,同样要检查有没有判决书。我再次责问凭什么检查?他们看到我嚷起来了,又有人马上劝我快进去!
地方法院派出法警来最高法院信访室“站岗”,检查上访人的材料,严重侵犯了《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上访权,侵犯了《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
他们派人来拦截,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如果地方法院判决是公正的,为何还担心当事人来最高法院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知道地方法院派法警来拦截问题,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为何不制止地方法院违法行为?
“法警”在法院外面执法,到底有什么法律依据?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引起重视,制止地方法院这种“执法”行为。同时,也希望媒体对地方法院派法警到北京,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外面“执法”的问题予以曝光。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