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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农民地权六论之二:评“无地则反”说

(2008-10-10 06:45:15) 下一个
来源:http://www.blogchina.com/20081008612776.html


  何谓“无地”?

  近来有位朋友去了几趟印度和拉美,回来就大讲“无地则反”,并以此反对地权归农,一时还颇有声势。我不怀疑他的好意,但他谈论问题时的逻辑混乱,实在令人费解。

  “无地则反”的“无地”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指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即并非“自耕农”的农民都算“无地”,那么难道中国农民是这个意义上的“有地农民”吗?在公社化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后至今未恢复此种权利的中国,按这个意义岂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无地”农民,因此早就该造反了吗?到底是印度、拉美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呢,还是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温先生真的在这个意义上认为“无地则反”,他应当最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所有,也就是说他应当最主张农民土地私有制才是。可是偏偏相反,温先生坚决反对把土地交给农民,而主张官府完全控制土地,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不恰恰是把农民往“反”里逼吗?

  当然,温先生所谓的“无地”也许不是指农民没有地权,而是指农民无地可种,换言之,有地可种的佃农、雇农,包括私家佃农与国家佃农都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那么他又何以把租佃制看得如此可怕,认为“三十年土地革命”才使中国农民好不容易摆脱“无地”状态呢?在这个意义上又如何可以说印度或拉美的农民是“无地”的呢?

  第三种可能的解释是:他所谓的“无地”既不是指没有地权,也不是指无地可种,而是指农民不种地——换言之,种地的佃农不算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而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和无地可佃的外流农民才算——温先生重笔渲染的“贫民窟”大概就与这个意义相关。那么这里仍然有个问题:是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呢,还是农民被迫放弃种地就会造反?如果是后者,那么是谁能迫使农民放弃种地?不就是那些大肆圈地征地的官府吗?怎么温先生反倒主张把土地交由他们来控制,而不能交给农民?

  而如果是前者,即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且不说此论是否武断——那和地权归农又有何关系?地权不归农或者地权归了官,农民就不想外流,就不会弃农经商、离土务工甚至变成流民?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地权归官的情况下不仅官府圈地驱农会促使农民外流,就是官府想以“均田制”拴住农民,因役繁赋重、人稠地寡、天灾人祸,或者因比较利益、追求机会而形成的农民外流仍然是大问题。我曾指出:历史上、包括民国时期的流民群其主体都不是无地农民,而是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农民。因此农民外流与轻徭薄赋、社会保障负相关,与迁徙自由、改业机会正相关,而与地权归农极少相关。温先生如果要制止自愿外流,他与其建议禁止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如建议实行农奴制,或者干脆把全中国农村变成劳改农场——那样农民就无法“自愿不种地”,更无法“外流”,而城里也就一劳永逸地不可能出现所谓“贫民窟”了!

  印度、拉美农民何以“无地”?

  温先生拿印度、拉美做例子反对“土地私有化”。他对印度、拉美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简单化解释,乃至对印度、拉美农民“无地”的简单化判断,都令人难以置信。但即使退一步讲,如果我们相信他的描述,据说印度、拉美都是地主土地私有制,而我们中国,如今究竟有谁主张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呢?我国现今的土地私有化论者不都是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的吗?

  当然,温先生的意思大概是:农民私有了土地他们就会自由买卖、两极分化、产生土地兼并而使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了。

  但是温先生举印度、拉美为例能证明这一点吗?就算那里的动乱可以用“无地则反”来解释(其实非常可疑),但那里的农民何以会“无地”?难道是因为“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土地集中”?温先生看来不了解印度和拉美史,传统印度和前殖民时代的拉美原住民社会都存在着农村公社土地制度,并无小私有之说。后来英国人以强制权力划拨公社土地而实行柴明达尔制(把土地拨给有权势的包税人私有)和莱脱瓦尔制(殖民当局直接把村社土地归官而使农民成为官地佃农),形成了地权集中。而拉美的土地集中更是殖民征服过程中以暴力夺取土地形成大庄园的结果,根本与什么“小农自由买卖”无关。

  当然,上面说的是近代欧洲流行的印度史观,包括马克思在内也是这样看的④。但印度独立后的、尤其是晚近的新研究指出:实际上传统印度未必就是那么个“公社世界”,那时还是有很多私有小农的。但是英国人存心把传统印度描绘成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公社世界”,为的就是便于夺取农民的土地!显然,如果承认印度农民的土地私有权,而要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来兼并他们,那太困难了!如果把农民的土地说成原来就是“公地”或“官地”,本来就是传统国王(莫卧尔帝国)的,现在英国人继承了国王的权力,那不就是英国人的了吗?后来的柴明达尔制和莱脱瓦尔制,就是根据这种说法搞出来的⑤。换言之,后来印度农民之所以会“无地”,不是因为官府承认他们“私有”而任凭他们“自由买卖两极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英国人借“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的地权!

  总之,无论按旧说法(传统印度本来就只有公社而没有土地私有制)还是按新说法(本来有私有制而被英国人硬说成“公有”),印度农民的“无地”都是以“公有”的名义剥夺他们的结果,而绝非“私有小农自由分化”的结果。明乎此,我们就会理解独立后的印度人何以如此警惕官夺民产,不轻言否定民间产权。尽管从尼赫鲁的“马哈拉诺比斯社会主义”到英迪拉。甘地的民粹主义,印度的历届政府既不喜欢私有制也不喜欢自由市场。他们脱离“计划经济”而走向市场竞争的改革比我们还晚、还慢。可是他们的“左”只是表现为发展工会农会、实行“五年计划”、重视福利、二次分配、管制贸易、平民民主等等,却一直不搞官夺民产;他们热衷于大量投资搞“增量国有化”,却从未没收民产搞“存量国有化”。就连比印共还激进的“极左派”印共(马)执政的、赢得温先生和我国不少左派朋友交口称誉的西孟加拉、喀拉拉等邦,也没有搞激进土改。温先生明白这是为什么吗?

  耕者有其田,会导致耕者失其田?

  殖民统治结束后的印度和拉美的确有许多社会弊病,但温先生暗示的“小农私有、两极分化”却根本是子虚乌有。在民主印度和不少拉美民主国家的土地私有制下,虽然未经激进土改、旧时的土地集中现象无法很快改变,但也并未进一步加剧集中。相反,那里的土地在私有制下还是呈分散趋势的。以印度为例,1954年该国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是0.63,1961年下降至0.59,如今大约在0.5左右。而殖民时代就盛行大庄园的墨西哥在温先生的文章里有生动的描述,的确,该国曾经是世界上土地最集中的地方,1930年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高达0.96,但1960年降为0.69⑥,仍然很集中,但比过去还是相对分散了。

  当然,在没有激进土改的情况下,这种土地分散过程很缓慢,也因此招致了主要是来自左派的批评。你可以说这种批评很有道理,但是这种批评是针对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不是针对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相反,他们这些批评者恰恰在为农民私有制而奋斗!你怎么能把这种批评“盗用”到中国来反对农民私有制呢?那些批评也从来没有证明农民私有制必然会“自由分化”为“无地农民”加地主制,你怎么能反过来说,“土地官有”比土地农有更能避免农民“无地”?

  其实温先生也不是真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你不是还指责民主印度过分纵容了贫民,以至由于不能圈他们的地,连高速公路也没法建吗?你不是还以印度这个“反面教员”为例,痛陈印度的官府和资本家与工农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而彰显咱们的圈地运动降低“交易费用”的优越性吗?难道你真的相信,承认农民的地权反而会有利于“兼并”?

  地权归农促进了兼并,还是妨碍了兼并?

  进而言之,不仅印度、拉美,可以说古今中外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的。相反我们看到:法国大革命后小农制度的“顽固延续”曾被许多人责怪为应该对法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长期不如英国负责。笔者认为,这种指责固然片面,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其实另有原因,但是小农在法国“顽固延续”,并没有造成“无地则反”,却是不争的事实。东欧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如保加利亚,在1920年代初斯坦鲍利斯基农民联盟政府时期经历了比较彻底的平均地权改革,后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里仍然被看作无地主的地区,战后的共产党政权也没有再搞什么土改。实际上,历史上一些实行了“起点平等”的小农土地私有制,而此后又在宪政制度下保证了自由小农的地权不受专制权力干预的地方,虽然“平等的起点”在市场交易条件下不能永远保持,但地权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极为有限的,地权集中与分散的趋势也是同时存在的。那些地方也许有其他弊病,但“土地兼并”从何谈起?

  事实上,对小农私有制的批评历来有相反的两种:指责小农私有制促进了兼并和指责小农私有制妨碍了兼并。如果不考虑价值判断(妨碍兼并是不是就该指责)而纯就事实判断而言,显然是后者更有根据。我们今天的一些人坚决反对小农私有制,其实际的理由也是后者(这从其所谓国家与小农打交道要付出更大“交易成本”的理论和所谓印度对贫民难以征地的抱怨都可以看出)。从其官府本位的立场讲,这种反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为了道德上好听起见在表述时却楞说反对小农私有制是为了害怕小农被兼并,这就不但在学理上既反事实又反逻辑,也不如那些明确站在兼并者的立场上反对小农私有制的“右派”论者更诚实了。

  总而言之,铁的事实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也包括传统时代的中国(我曾有专文论述),导致地权集中的主因都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小私有者自由买卖”。“无地则反”是否如此我们姑且不论,说“耕者有其田”就必然会导致“耕者无地”,进而造成“无地则反”,我以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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