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 刑
受害者被裸体绑在地上,手腕和脚脖子被固定,手腕、肘、脚脖子、膝和腰下垫上结实的木头,行刑者用一个裹着铁皮的车轮砸断受害者的所有关节,包括肩膀和胯,砸的时候避免把受害者砸死,随后受害者的肢体被编入一个大一些的轮/子的辐条,然后连人带轮再挂到一根柱子上。受害者活活疼死。
血 刑
受害者被绑在一个桌案上,动脉被切开一点,受害者因失血逐渐增多而缓慢死去。
火 刑
这个不用多解释了,大家听说得比较多了。
这三种死刑,大家别以为只是中世纪天主教会惩处人用的,不,这也是马丁·路德要求最多的,比如他号召把放高利贷者和妓 女用前两种方法处死,用火刑烧死巫 女。
马丁·路德的冷血是基督教新教不愿意提起的:
在这样的战争中,放心地去掐死敌人、掠夺、放火、做一切有害的事,直到敌人被战胜,这也是基督精神的、爱的做工。尽管掐人和抢劫看起来不象是爱的做工,并且头脑简单的人会因此而认为,这不是基督精神做工,不该由基督徒来干,但是,这实际上也是爱的做工。
(马丁·路德论圣战)
这段话的前半句是中世纪的基督教另一位大学者说的。基督教的另一位圣者说得也“不错”:
为什么要反对战争呢?难道是因为战争中会死掉迟早都要死掉的人吗?
(圣奥古斯丁)
基督教的血腥历史清算了多少呢?
现代基督徒又怎么样呢?
在上帝的注视下服兵役的基督徒对自己杀人的工作的理解一直是,他们是在用杀人体现爱。
(新教神学家Thielicke二战后)
即使原子弹也可以为博爱服务。
(新教神学家Walter Künneth, 1958年)
这也是现代基督教!90年代卢旺达的大屠杀和当代的所谓反恐战争就更不用说了。
基督教举世闻名的“悔罪”精神,嗬嗬,真让人不得不“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