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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八三):香山方赐
香山隆都
香山县隆都的方赐(Willie Fong Sing),出生于一九○七年十一月一日。他的父亲名叫方生(Fong Sing),一八七六年出生,大约是在一八九十年代末离开家乡,来到澳大利亚发展,在昆士兰省(Queensland)登陆入境[1];后几经辗转,最终定居于该省北部滨海重镇汤士威炉埠(Townsville),在该埠南部白马街(Palmer Street)上开设一家商铺,就以他自己的名字命名,叫做“方生号”(Ah Sing Store)。
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一日,方生填表递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儿子方赐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他以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身份,以自己拥有的“方生号”商铺作保,允诺每年供给膏火完全担任镑(亦即足镑),作为儿子来澳留学期间所需之费用,希望将儿子安排入读他所在的南汤士威炉区的公立学校,即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South Townsville State School)。中国总领事馆受理上述申请后,审理比较顺利。八月九日,总领事魏子京签发了号码为86/S/21的中国学生护照给方赐;四天后,也从澳洲内务部为他拿到了入境签证。
在家乡便做好了赴澳准备的方赐,接到中国总领事馆从澳大利亚寄来的护照和签证之后,便立即行动,通过香港的相关金山庄订好船票及做好其它安排后,便去到那里,搭乘驶往澳洲的轮船“依时顿”(Eastern)号,于当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抵达汤士威炉埠,入境澳洲。父亲方生去到海关将其接出来,住进了他的商铺里。
方赐抵达澳大利亚的日子,适逢当地学校放暑假时期,无法上学,便等到次年二月一日新学年开学时,他才正式注册入读南汤士威炉公立学校。从学校提供的例行报告来看,此前方赐未曾学过英语,但入学后他显得要学好英语的心情很急迫,因而在这方面很用功,不到半年,英语进步很大。到一九二三年,他已经在英语学习方面没有太大的阻力了,而算术是他另一个表现优异的科目。到一九二四年底,他已经在这间学校读完了四年级。
因父亲方生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返回中国探亲[2],故从一九二五年开始,方赐便转学到基督兄弟会书院(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读书。书院的报告显示,他在校表现和学业都令人满意。到这一年的年底,考虑到他已经十八岁,他希望有关方面能准允他临时离开学校几个月的时间,让他去到修车行学习修车技术,以便他读完书回到中国就业时有一技傍身。他先将此意告诉基督兄弟会书院院长,后者对此大力支持,觉得他到了这个年龄,知道如此考虑未来职业之事,值得赞赏,便自告奋勇地与内务部联络,代自己的学生提出上述申请。但内务部并不这样看,认为如果他真想学习汽车机械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去读工学院或技校的正式课程,但不能离开学校去做这种学徒工式的工作,因而否决了上述申请。
既然无法如愿,方赐只好继续留在基督兄弟会书院读书。在余下来的一年里,他学习成绩优异,总是受到好评。在结束一九二七年第一季度的学习后,他便辞别学校,于四月十九日在汤士威炉埠登上驶往香港的“吞打”(Tanda)号轮船,回国去了。
离开澳大利亚之前,方赐没有知会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后者还是在内务部从海关的例行报告中得知这位中国留学生离境之后,才将消息反馈过来让其备案。但在回国后不久,方赐就跟中国总领事馆取得联系,告知自己是因回国探亲度假,还想再回来澳大利亚读书,并且是仍然回到基督兄弟会书院继续未完成的课程。因按照一九二六年实施的修订过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在此之后来澳留学的中国学生,包括那些之前在澳留学但在这一年之后回国探亲而需重返澳洲留学之中国学生,都必须就读私立学校,而基督兄弟会书院属于私立学校性质,完全符合规定。由是,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于一九二七年六月十六日致函内务部秘书,代方赐提出再入境签证申请。内务部秘书检索此前的记录,显示出方赐在校表现和学业都令人满意,且其它方面都符合要求,遂于六月二十日批复,准其在一年内返回澳洲,条件是不能打工,只能全日制上学读书。
一年之后,方赐还没有返回,但在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日那天,内务部秘书却接到了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的一封工作签证申请函。魏总领事在申请函中表示,方赐正准备返回澳大利亚继续完成其学业之际,汤士威炉埠的商人雷泗(Louie See)[3]因其商铺“雷泗记”(Louie See Kee and Coy)的发展,需要新增一名店员,因方赐此前在这里留学达五年之久,英语娴熟,也对当地情况很了解,故希望内务部能核发给他商务签证,前来这里的雷泗记商行工作。接到申请后,内务部通过海关了解到,虽然雷泗号有两个股东,三个雇员,年营业额有六千镑,按规定是还可以从中国申请一名店员来协助工作,但该店并不做出口贸易,进口货物价值才四百八十镑左右,数额太小,基本上该店只专注于当地生意,并不一定要特别从中国雇请一名店员来协助工作,在本地也能够找到合适的人选。也就是说,当时澳洲政府根据“白澳政策”原则,是尽可能地限制中国人赴澳,主要能找到拒绝华人进入澳洲的理由,就会否决华人的入境申请。为此,当年八月四日,内务部秘书复函中国总领事馆,拒绝了魏子京总领事的上述申请,但表示如果方赐继续回来读书的话,他仍然可以用去年核发给他的留学再入境签证重返澳洲[4]。
接到内务部的拒签函后,中国总领事馆没有回应,而方赐本人也没有任何入境的动静。就是说,方赐的留学档案到此中止,他再也没有回返澳洲。
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一日,方生提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儿子方赐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的申请表。
一九二四年方生回国探亲的回头纸。
一九二一年八月九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签发给方赐的中国学生护照。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Sing, Willie Fong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8/6550
[1] Sing, Fong - Nationality: Chinese [DOB: 1876, Occupation: Carter] - Alie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o 192 issued 20 October 1916 at Townsville, NAA: BP4/3, CHINESE SING FONG。
[2]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Fong Sing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China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EASTERN 15 October 1924 returned Townsville per AKI MARU 6 August 1926, NAA: J2483, 384/64。
[3] 雷泗出生于一八七六年,广东省香山县人,也是在一八九十年代末来到澳大利亚发展,定居于汤士威炉埠。见: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Louie See (of Townsville)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KUMANO MARU on 20 April 1914, returned to Brisbane per EMPIRE on 26 April 1916, NAA: J2483, 146/43。
[4] Louie See Kee, Willie Fong Sing, NAA: J2773, 62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