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不喜欢余华的《兄弟》by 商略
(2005-10-27 08:47:57)
下一个
其实我本人特别喜欢余华的作品。不过在西*西*河看到这个书评,虽然有很多不能同意的地方,但不得不说是一篇很有力道的评论,转过来给走廊的朋友们也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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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余华的《兄弟》
断断续续用了三四天时间,读完了余华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兄弟》(上)。这半部小说的题目与其说是《兄弟》,还不如说是《夫妻》,因为小说中最着力写的,是李兰和宋凡平这对夫妻的感情。
读《兄弟》(上)之前,我并没有什么期待,因为我已经在网上打开过一个帖子,是《兄弟》的开头两章,但我读了第一段就倒了胃口,与天涯网友“一人一人一人”有同感。
对余华作品没有期待,差不多已有十三年了。1992年11月,《活着》在《收获》上发表,让我明确地感觉到,一个特别的作家,从此消失了。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余华在中国,能够像梅里美在法国那样特别,虽然他们的风格、气质和风格都大不相同。
1992年11月的《收获》,还发表了苏童的小说《园艺》。我对《园艺》的喜爱远远胜过《活着》。《园艺》是在探究,《活着》则在水面滑行。后来余华写出了《许三观卖血记》,他的滑行越来越流畅,流畅得我失去了对他的兴趣。
《兄弟》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继续。看来,余华再也收不住脚了。他不会绊倒,只会留下极浅的脚印。
重复
《兄弟》中,余华的唠叨让我难以忍受。比如在第二页写到“现在满世界都是女人光屁股晃来晃去”时,他不厌其烦地说:
“现在满世界都是女人的光屁股晃来晃去,在电视里和电影里,在VCD和DVD里,在广告上和画报上,在写字用的圆珠笔上,在点烟用的打火机上……什么样的屁股都有,进口屁股国产屁股,白的黄的黑的还有棕色的,大的小的胖的瘦的,光滑的粗糙的,幼的老的假的真的,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现在女人的光屁股不值钱了,揉一揉眼睛就会看到,打一个喷嚏就会撞上,走路拐个弯就会踩着。”
近两百个字的无聊偶句,不好笑的幽默,几乎成了一堆语言垃圾。这让我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王蒙写的一个小说——忘了题目——开头是亲爱的读者,你学习中如何如何,工作中如何如何,生活中如何如何,几乎写了千把字。这也让我想起余华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反复说的“失控”二字,他指的当然不是这样的失控,但他已经这样地失控了
余华小说语言的一个特点,其实不是唠叨,人们甚至用“简洁”来形容他的文字。就是《兄弟》,还是有人在说他简洁。但至少从《许三观卖血记》开始,余华与简洁已搭不上边了。他在一部小说中不断地重复,他还在一部小说中重复另一部小说的对话和细节。这个问题不在于他偷懒或者遗忘(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原谅),而是他在营造这部小说的世界之时,没有独特性。
他的唠叨不仅是在排比和偶句上,还在不断重复上。他说了一个意思,紧接着再重复这个意思,有时要重复很多次。这样的情况几乎遍布了整部小说。他的这种写法,给我的感觉是,他对自己要表达的意思非常得意,他对自己的表达能力一点没有信心。
但有的时候,也会有另外的感觉,比如重复“你会得善报的”,重复“问苍茫大地啊,谁主沉浮呢”,重复“回家真好”,等等,为了制造某种效果,效果的确也出来了。可是如果深入一步考察这个问题,会发现余华在很大程度上荒废了细节描写
余华还喜欢另一种重复,比如李光头摩擦电线杆、扫荡腿等。如果说这也是唠叨,也许不妥,但至少我们看到的是,他在一个想法中,不断兑水,烧成了一锅清得见底的汤。这是他写作的一个特点,努力榨干一个细节。可是他在榨干过程中,只是偶尔投入一点佐料,然后又滑了过去,无法停留。余华经常说到卡夫卡。卡夫卡在《审判》中,在常被节选的《法律之门》那一段之后,那种榨取,让我想到一句古话:“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惟卡夫卡得之!”相比之下,余华的榨取似乎只取文字积聚,却没榨到什么。
成语
余华喜欢在小说中使用成语,这个爱好在《兄弟》中变本加厉了。
其实在先锋派时代,频繁使用成语,曾给我们的阅读耳目一新。在先锋派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新时期”的几个寻根派作家,北方人写小说使用北方话,南方人写小说使用普通话,而且都属于延安时期文学的延续,使我们在读鲁迅小说时,在语感上也不大顺溜。
先锋派使用的是一种书面语言,并带着强烈的南方色彩。这种语言的出现,加上马尔克斯小说翻译成中文,于是,在二十世纪末,汉语文学有了一种全新的语感。这种语感,在余华的小说中占有特别的份量,在《兄弟》中还被稀释地保留着。这种语感虽然打开了一扇新的叙述之门,却还没有形成一种成熟的文体。
词语活用,组合奇特,曾是先锋派“书面语言”的亮点。但大量使用成语和熟语,却是先锋派“书面语言”中最失败的地方,有的活用成语、熟语,取得一时的新鲜感以后,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在《兄弟》中,成语、熟语的滥用到了毫无节制的地步,开头第一段,就密集地使用了“超级巨富、异想天开、买路钱(买路钱这个熟语用在这里并不贴切)、远近闻名、漂泊生涯、深不可测,意识到、举目无亲”等词。
这里特别提到“意识到”三个字,是因为余华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频繁使用这种用法了,至今还没有用腻。
在接下去第二段里,情况也没有改变,相依为命、忠厚倔强,还感慨万千!料想余华会“吃惊地发现”,写下“感慨万千”这四个字,是多么的“乐开了怀笑开了颜”。他甚至好几处使用“无限深情”这样的词,有一处竟在排比句中连用三次:无限深情地看着桌子、凳子和柜子,无限深情地看着墙壁和窗户,无限深情地看着屋顶的蜘蛛网和桌上的灰尘!
第一次看到“无限深情”四个字时,我还以为余华是在开玩笑,是在模拟小说发生时代的语言,我忽然对余华重新有了期待,期待他的语言出现变化,就是将余华式的书面语言,与上世纪六十年代语言的戏拟,组合起来,呈现一种奇特有趣的效果。
这种期待很快落空了,因为余华是认真的。他这十年,停留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文本中,我估计他可能对这两本书给他带来的荣誉很迷恋,结果写出来的文字,反而不如这两本书。
所以他的文字太轻。
正面强攻
虽然我很愿意对余华犯的一些小错误视而不见,比如他在不该用问号的时候用了问号,但对他的叙述习惯,已经不再有耐心了。他总是描写了一个小场面,然后再全景式地叙述一遍。他缺乏将描写和叙述浑为一体的能力。他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余华在一篇读书随笔中,谈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说书中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杀死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那一段,看似有长篇大论的心理描写,实际上只有几个笨拙的动作描写。余华对这一段的赏析很出色,可是轮到他自己写——他多次说到的“正面强攻”的《兄弟》,主要的是字数上的虚张声势,无法接近《罪与罚》那样的大手笔
《兄弟》中宋凡平之死以及李兰埋葬宋凡平,整个事件是余华“正面强攻”的要塞。但他变得如此轻质的语言,已经营造不出《在细雨中呼喊》等早期小说中的气氛了,已经不适合写这样的场景。我只看到,宋凡平的形象发生了巨变,傻蛮死倔,完全不合情理。作者写到后来,忽然自己跳了出来,直接出现“屠杀”、“六个禽兽不如的红袖章”这样的话,这样还不够,又借苏妈之口说:“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这些话,将原来就缺乏力量的叙述,变得更加轻浅。他笔下的血腥和暴力,只停留在血腥和暴力。
如果苏妈的评判只是市民朴素的观点,不必将之放大到作者的观点,那么余华关于文革的描写,还是乏善可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出现过比一些《兄弟》更直接更本质的小说和戏剧,对文革的反思也比《兄弟》深入得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兄弟》中描写的家庭温馨,反而是一种逃避,不是给人“希望”,也不是“正面强攻”。
所以,不管是从小说艺术还是从政治观点方面,都不必将余华口中的正面强攻当回事。
人物道具
《兄弟》中的人物,差不多只有道具的意义。
小说中出现刘诗人和赵作家这样的人物,我是极其不喜欢的。但读到后来,这种不喜欢有所减轻。他们起到了道具应该起到的作用。
《兄弟》中有很多人物道具,特别写到的铁匠、牙医等人,几乎是一成不变地摆在那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一下。孙伟一家倒是有了触目惊心的结局。有一大群人物道具没有名字,他们叫“红袖章”和“群众”。
“红袖章”比任何一部小说和回忆录中的“红袖章”都面目模糊,虽然有的评论者将这样的写法拔高到某种高度,我还是不同意这种写法。他们在小说中只是木偶,就算在打死宋凡平那样的场景中,还是木偶。
“群众”也是木偶,这群木偶总是出现在需要他们出现的时候,除了游行,他们总是关注着小说主人公的言行,他们围着李光头打转,看到听到他们应该看到听到的,记得他们应该记得的,并且做出他们应该做出的反应。
所以余华说他写作《兄弟》时,处在了“失控”状态,我是绝对不相信的。他控制得太牢了,因此也控制得太糟了。
在这些作为道具的背景面前,写出的几个人物,宋凡平、李兰、宋钢、李光头,也是性格单一的人物。作为长篇小说人物,他们缺乏挖掘,因而没有深度;缺乏足够丰厚的细节和情节来塑造,因而过于单薄。他们像纸人一样薄,而且只有一个面,就算是对宋凡平与李兰之间感情的正面描写也很草率。
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倒是陶青。但最后,陶青说了一句话:“宋凡平,了不起。”这句话太让我失望了。这种失望,就像金庸那本先后脱节的小说《神雕侠侣》的结尾,郭芙发现自己爱的其实是杨过,这个“发现”让我非常倒胃口。
屁股
《兄弟》分四个部分:
一二两章,李光头偷看屁股,描述屁股换三鲜面;
三至七章,李光头之父偷看屁股淹死,李光头之母李兰嫁给宋凡平;
八至二十三章,一年多后,李兰去上海治病,宋凡平被打死,葬在乡下,宋钢在乡下生活,李光头在城里混;
二十四至二十六章,七年后,李兰病重,李光头用描述屁股的方式,借了“专板车”拉李兰下乡扫墓,李兰去世。
其实一二两章的故事,发生在第二十三章的结尾。我不明白余华为什么不让它发生在这里。我感觉两头两章与最后描述屁股这种呼应式结构,有太多的短篇小说特点。这部小说用这个故事裹挟,说明余华将屁股看得太大了。
本文开头引用余华的那段文字,是余华要说明“当时”的女人屁股比“现在”金贵,人们一般是看不到的。很多人说,余华以屁股开头,有将它作为噱头的因素在内。
但我推测,在厕所里偷看屁股可能是他写《兄弟》的起因,正如他过去在医院工作,所以才藏着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偷看屁股,想必也是他儿时的经验之一(不是说他小时候偷看过屁股,也可能是听说过,这无关紧要,也不是想陷害余华),后来想到了兄弟或者宋凡平之类的事,于是写成了《兄弟》。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在小说的开头隆重推出屁股,这样的结构远不够好,只是因为小孩偷看女人屁股(而不是成人偷看女人屁股,所以开头不是刘山峰偷看女人屁股),是余华写作这部小说的主要起因之一,所以他才会将它放在头里。这说明余华对这部小说的构思过于仓促。
如果我的这个推测错误,那么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