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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描城中网事: <二> ID vs. 马甲

(2005-09-06 20:17:08) 下一个

采纳网友建议,咱先来下定义。 定义其它之前,先给“定义”下定义。本文中我将要下的定义,专用于这篇文章,不一定适用于其它地方其它文章。 我准备写的ID,是指网上林林总总正式注册了的类似笔名的符号,其原始目的应该是方便他人识别,用久了就又被赋予了其它功用,诸如表达个性(比如“不说不笑不热闹”),抒发感情(比如“这样不太好”),呈现爱好(比如“小墨水”),表明态度(比如“上床不用套”),确立声威(比如“窈窕淑女司令”),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我说的ID们大概有个共性,就是经过注册,也就是被技术手段认可过。 下面是一段我在网上看到的关于我所谓ID的描述,挺贴切的。只是它把ID叫作“马甲”,讨厌,让我的定义工作艰巨许多: “在BBS和聊天室中,该马甲一般作为品牌出现,网友们看到这个马甲首先就会与其发表的贴子说过的话联系起来,并在头脑里形成了一个形象的轮廓。网民们对此马甲尤为珍惜,把其视为网上的生命与灵魂。。。” 出自:网络马甲的传说 而马甲,我是特指非ID而被放在称谓位置的那些字、词、词组,而不是传统分类中的马甲。 传统上,我们常常把ID看成马甲的一种类型,而不是对立体。可我今天的任务,是要把ID和马甲对立起来,而不是把各种定义对立起来。 因为我发现,不论如何定义,根本就是殊途同归。所有的符号及其分类,都有个共性,就是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需要一定的个案分析能力。它们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引发网络纷争不断,是非无尽。 如果网人必须用真实姓名才能发贴,网络将是多么美好的所在啊! 如果上帝从来不曾给人自由的意志,耶稣便不会受难,伊甸园则是永远的人间天堂。 还好这只是愿望,不是事实,不然我们的乐趣,就只剩下吃和作爱,我们也成了猪公猪母。想到这里,都会惊我一头冷汗。 看看ID的一些特殊情况吧。 有这么一类人,一个人霸着好多好多ID,今儿用这个,明儿用那个,视当天心情而定,单单为了好玩儿。这些ID有点像悟空毫毛儿变的猴子,在老孙眼里没啥区别。鉴于这些ID干的事儿差别不大,我还是愿意把它们看成是ID,因为它们的功用比较专一; 又有些人,也是霸着好多好多ID,可他们给每个ID都派上了非常不同的用途。有的用来发主贴,有的用来跟自己的贴,有的用来跟被人的贴捧场,有的用来跟别人的贴骂人。我认为此一类符号应该归为马甲,其唯一特别之处不过是将自己用心修饰过才出场而已,比马甲更能掩人耳目,而用途已经远远超出了单纯的ID所能负担; 更有一些人,还是霸着好多好多ID,给予了它们一致的用途,都是为了发主贴娱乐民众,发跟贴兴旺论坛;同时,却也给予了它们截然不同的性格,目的是为了向广大网民呈现自己不同的层面,以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的不同脸孔出现,淋漓尽致地勾勒自己很想但又永远没有机会活出来的一种两种三种四种五彩缤纷的自己。我对这类ID没有恶感,所以武断地将其划入ID,而不是马甲。它们的主人不惜力气,一个人干着很多人的活儿,而且忠实于自己与生俱来的冲动,可歌可泣。 其它的ID形式仍然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有同学毕业论文还没有找到题目,尽管拿去用好了,保你能凑够字数。 再说马甲。 我知道会被骂,可我还是要写 - 我不喜欢马甲,所以把不光明磊落的符号都归入其中。 它们的范围也是复杂的,其中一些特殊情况包括: 我刚上网的时候,不懂得为什么有的人有ID,有的人没有,于是虚心请教大侠。他不大愿意在一个女人面前承认自己不知道,同时也不想我学坏,于是给了我一个我曾经一度视为真理的答案 - 不用ID是一种好的品德,都是为了方便他人。比如你要说一句话,在标题栏放不下,多出个把字,那就放在ID栏得了,对读贴的人来说一目了然,不用再费事点进贴子里头去了。 因为他的误导,我在早先发贴的时候曾经多次误用“马甲”。基于类似原因不用ID的,出于对自己的私心,我一概给放在一个中间地带,不予褒贬。 不过呢,我也见过有的网上烂熟的人,从头到尾就没露过真脸,整天摆着“就算标题栏放得下我也分点儿话当ID用那么着我骂得痛快我活一天就坚持一天不注册ID看你们丫能拿我怎么办”的架势,那我得跟他们商量商量,是不是可以委屈到马甲那边儿玩儿去? 还有的马甲,是出于无奈,因为被网管和版主围追堵截,为了冲破封锁,只好出此下策。他/她往往用固定的马甲,也是便于识别,只是不注册而已。再加上拨号上网,没有固定IP。他们便显得所向无敌。尽管穿着同一件衣裳,可那衣裳没付钱,总像是偷来的,不够爽气,在我的眼里有点儿显得居无定所。他们的言行,使他们看上去像一些孤独的“斗士”。而他们之所以孤独,往往是因为他们玩出火,已经违反了普遍认同的游戏规则。他们在网上所用的那些符号,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的范畴,尽管他们的马甲看上去金光闪闪颇似盔甲,也不过是马甲而已,不够顶天立地。 所以我不想下定义,只想说说观点而已。 尽管我给了这么多所谓的定义,我仍然会写出不符合定义的东西来。比如说,我可能写着写着,就把ID和马甲混在了一起。原因很简单,左右我思维的不是我的定义,而是我的感觉。例如一些从来没有注册过ID的网友,常常在网上跟贴,只是因为懒,或者觉得没必要,就从来没用过ID。他们的贴子不会因为少了个所谓的符号而失去其宝贵价值,因而我从心底里不能把那些贴子看成是马甲所为。也就是说,从形式上定义是可以的,从内容上定义也是可以的。可网络是一个变幻莫测的场所,形式和内容会以多种排列组合;映入我们眼帘乃至进入我们的心。就我有限的网龄,还有一个人关起门来的那点心思,擅自揣测大千世界的奥秘,恐怕太不自量力。 如前所言,ID是我敬重的,马甲是我鄙视的。我凭什么?就凭我什么都不是,我要才没才要貌没貌是个没有追求没有成就的女人,可就连我这样儿一人,都知道要坦坦荡荡地作人。那些比我NB的好汉才女,咱怎么就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出来说话,作个义薄云天的英雄? 虽说很难想通,可我还是不断地想,终于算是让我想出了一两个答案。 在我原先没开的双眼里,网络是一个讲情意讲道义的地方,它为每个上网的人提供了比日常生活更为广阔的交流空间。因为有它,我们知道得多了,我们所想的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了;甚至于它令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多了许多地理以及生理局限所不能交结的朋友。 可当我与一些网友见了面,从网友的网友的网友的统计看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么看网络的。比如有的人天性胆小,于是在网上起个“谁他娘的敢惹老子”之类的名字,兢兢业业地经营这个ID,让它在网上代表一种强悍的人格。但是如果真被追杀,自己本性的东西跑出来,又绝对不能够危害自己多年经营的ID,于是选择用马甲,既不委屈自己,又不委屈自己的网络灵魂。 因而,如果是在我刚上网的日子里,或者是我再年轻十年(天哪,那该有多好!),我可能会用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对马甲们说这样的一句话:“靠,你他妈的有种就脱光了咱单挑。” 过去十年的时光,给我的容貌添了风霜,体形也不再适合脱光了单挑,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宝贵的道理,想到这里,我眼中涌上了温热的泪水。 关于今天这个话题,我懂得的道理,或者说是真相,就是,不论是ID还是马甲,哪一个后面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执着地追求着自己认定的上网乐趣。我没有资格借着看到的个把符号去评判别人,正如不想别人评判我的苦痛烦忧。 是人,就会高兴,就会生气,就会有七情六欲。在电脑屏幕上,我们看到的是尽情挥洒的言论,还有隐藏了很多真实情感的马甲或者ID。在我们看不见的隔山隔水的地方,屏幕前边坐着的,却是那冰凉的马甲或者ID后面真正有情感的人。网上一片寂静的时候,他/她的心不一定在沉默;他/她不会因为用了马甲在网上说话,就说了谎言(而且往往由于马甲不为形象所牵绊,更会说出别人由于怯懦而说不出来的真话,去大众胸中块垒);同样的,一个人也不会因为用的是ID,就把真心通过网络完全交给了你(说到底,信任和坦诚总还是要用非ID类的东西去换来的)。 有没有注册,都不能改变一点,就是当他/她被骂的时候,心里会难过;当他/她看到有人送他/她张笑脸的时候,他/她会高兴,我怀疑这一点连猪公猪母都一样更何况是操纵着符号的聪明的人类。网络只能给他/她一个面具,把脸孔深深地埋起来,可却不可能给他/她一个没有感情不会受伤不会快乐的心。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花在下定义上的所有工夫全都白费了。而且我也忘了我原来想说的是什么观点。 我已经把两者完全混为一谈。爱护或者吹捧自不必说,就是骂架,不论是马甲骂了ID,还是ID骂了马甲,还是其它组合之下的混战,在我眼里,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正因为谁都不是冰冷的符号,所以我们对待彼此之间井然的秩序,往往无能为力。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所天天感受着的幸福和伤痛,无一不在这些貌似生硬的东西下面奔涌,交戈。 我因此生了刚才自己在文中给人群归类的气,觉得自己没能对待网上的符号像对待一个身边的真人。 我们都曾经忘记这件事情。 网络的自由就是如此在不经意之间,蒙蔽了我们的双眼,昏乱了我们的意识,让我们不断地以为自己是在为自由为真理而征战,令我们凭空丢失了一颗平常心。在现实生活当中,自己不会冲上去指着别人骂出口的话,我们想说就说了;而我们在网络中受到的委屈,因为没有人来安慰而留个疤痕在那里,气鼓鼓地想来想去。 既然提到秩序,我再把上次一个跟贴里边的一段话加进来。它是针对“吵架”一文,但在其它许多方面也都适用。我希望可以用它把我个人对网络秩序的态度先提前说明一下,避免后面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上驾校的时候,就有一同学问老师,说老师你教我们这么多东西,我们学会了,也会遵守,也明白这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可要是别人不遵守呢?不是一样会危害我们的安全? 论坛秩序也是如此。警察能抓一人,还能把所有的人都抓了不成?再者说了,有谁敢说自己从来不犯错?我们那老师就说了,根据统计,每个人在被抓之前平均至少违犯过30次交规。 维持秩序有两方面的工作要做。政权的事儿是大人物的事儿,我一小萝卜头儿没那能耐参与。诺大个文学城,连一个张$思$德都封不住,害得所有人想写“张冠李戴”都得写成“弓长冠李戴”,估计操作并不容易。可另一方面的工作,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的,提高全民素质,越战越勇,越战越有水平,让没水平的自动沉下去吧。江湖上不也是这么样的玩儿法的吗?” 曾经在加州首府“三块馒头”见到过一对青年男女。 在我的前方,相互拥抱着,边走边谈。女孩棕色长发上扣一顶黑白相间的粗布软帽,穿吊带彩色背心,一条很吉普赛的长裙,扫过城市炎热的路面;男孩金黄色短短的卷发,光着膀子,下身一条米色捞鱼裤,赤裸的后背上赫然一把涂抹浓重色彩的木琴,像是专为要跟女孩的风格相配。在琴后面,隐约可以看见男孩被晒得通红的双肩。 从后面看过去,不过是普通漂亮的一对情侣,在我前方摇曳地走着。可他们走着走着,突然拣一个街角停了下来,席地而坐。男孩把后背上的琴抱到面前,半秒都没犹豫,扯着嗓子欢快地唱了起来。女孩则在膝上放了一块小纸板,上面写着“We are stranded. Need gas to go to LA.”。 我停下来,专注地看着这两个十多岁的孩子。歌声没有停下来,两个人都微微抬起头,眼睛闪亮着,回报给我长久的微笑。 他们年轻而愉快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在酷暑的街道,有两个年轻人,坐在地上,唱着歌,醉人地笑着。我为他们留下了几个买油的小钱,他们为我留下了快乐的震撼,让我一步一回头地走了很远。他们的美丽深深地打动了我,直到现在,我一回想,都会微笑,仿佛他们就在我的眼前。 可其实我们不过是路人,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正经过不同的人生际遇,彼此什么都不知晓。可是我竟然觉得我们的心如此接近,当他们对我微笑的时候,他们一定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总是能够听见,他们行走歌唱的日日夜夜,他们用脚走过石板时沙沙的声音,脚步所追寻的我无比憧憬的理想。 网络啊,你除了像江湖,更像一个理想之都。在这里,不论平和还是狂热,不论人们选择如何演绎自己选定的网络性格,我们都曾经在不同的时刻,感觉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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