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当时翻译中美建交公报的人解释翻译过程
(2008-01-05 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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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燕华简介
现任外交部英语专家。1975-1985期间,任中央领导同志的口译译员,包括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曾任外交部翻译室主任、驻卢森堡大公国大使。
浅谈中美建交公报的翻译
外交文件的翻译一是要求高度的精确;二是要求译者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中美建交公报的翻译表明译文忠实、精确的重要,不仅仅涉及文字问题,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到我国的重大利益。
中美之间的三个公报,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的《中美建交公报》,及1982年8月17日的中美关于美售台武器的公报(简称《八•一七公报》)是指导中美间关系的重要外交文件。
我参加过多次建交谈判,惟有中美建交谈判与众不同。《中美建交公报》虽然只有廖廖400多字,其内容是斗争和相互妥协的结果。此外,与《公报》同时发表的还有中、美政府的声明,这在与其他国家建交谈判中几乎是没有的。
政府声明是对《建交公报》的补充,涉及的是中美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台湾问题,双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不能偏离“一个中国”的原则。双方的声明也要互相同意才能发表。所以中美建交文件实际上是由三个文件所组成:《公报》和两国政府的声明。
中美建交文件的翻译有它的特殊性。鉴于中美关系存在台湾这样一个敏感问题,在美的亲台势力还很强,卡特政府一方面决心接受中方的三个条件,与中国建交,另一方面又不能过分刺激国内的亲台势力。这就决定了《建交公报》及声明中措词的难度。翻译时也就更要注意每个词、每个句子后面的政治含义。
翻译理论中的“信达雅”,信,即忠实于原文,是首要的。忠实既体现在遣字造句方面,也体现在对关键字的理解方面。要使中、英文稿经得起历史的推敲,符合我国的对外政策。
一、建交三条件的措词
在建交谈判中,我首先提出了三个条件,即“断交、废约、撤军”。我方的译文是:The United States must“sever it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aiwan, abrogate the Mutual Defence Treaty with Taiwan and withdraw its troops and military personnel from Taiwan”.
美方声明中的措词是这样的:“On that same day, January 1, 1979,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will notify Taiwan that it is terminating diplomatic relations and that the Mutual Defence Treaty between……is being termin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Treaty.”
根据Webster’s Ninth Collegiate Dictionary,“terminate”: to bring to an end;“sever”: to remove by cutting.显然“sever”等于是“一刀两断”,更加利索,更符合我的要求。“is terminating”表示有一个过程,语气也较为缓和。但这两种表达方式传达的是同一个信息,即美国承诺与台湾断交。所以我们表现了灵活,接受了美国的措词。
关于美台共同防务条约,美方的声明是:“按照条约的规定予以终止”。美方向我解释说,废除对外条约,必须经国会通过,会使中美建交过程复杂化,增加不确定因素。而美台条约很快要到期了,可由美方通知台湾方面不再延长,条约即失效。这显然是不想得罪国内的亲台势力。当时,卡特巳通过布热津斯基传话,美接受中方的三个条件,希望在12月15日之前建交。有了美总统的内部保证,为了照顾美国内的政治需要,我同意了美方的措词。
二、“承认”和“认识到”《建交公报》的核心是第二段:“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美方最初的措词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recognize something as……”是“承认为•••”而“recognize that…”则是“认识到”(to see clearly, be prepared to agree)并非直截了当地承认。在“承认”问题上我不能让步,在我坚持下,美方接受了我的措词“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这也是我与所有其他国家建交公报中的措词。
三、具有争议的“acknowledge”《建交公报》中有一段是重申《上海公报》的原则,但措词不完全一样,除了更为简洁外,在台湾问题上美方的表态比《上海公报》进了一步。
《上海公报》是这样写的:“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英文是:“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6年后《建交公报》的措词是:“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中译文为:“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据说,谈判《上海公报》时,几位老翻译曾为 “acknowledge”一字的中译文绞尽脑汁,查了许多字典。鉴于当时美方对台湾的立场仍很暧昧,而且“acknowledge”后是一个子句,从上下文看,译成“认识到”是恰当的。《建交公报》中的“acknowledge”应怎么样译,当时颇费斟酌。
公报达成协议的当晚,部领导要我别回家,住在办公室里,万一有事找起来方便。那天半夜我巳睡着,突然被电话铃警醒,主管美大司的章文晋副部长要我到他的办公室去,原来他对“acknowledge”应怎么译还有疑虑。章部长的英语水平很高,工作极端负责。
我们一起查了许多字典,Webster’s Ninth Collegiate Dictionary关于acknowledge的条目既有“认识到”的意思,也有“承认”的解释,Longman Active Study Dictionary of English对此字的解释,第一条就是“to accept or recognize as”。“acknowledge”后直接跟宾语,与跟一子句似有不同。前者更直接,更有“承认”和“接受”的意思。取字典中“accept or recognize”的解释也更符合我们的立场,所以章部长最后亲自敲定译为“承认”。
前几年,美国的反华势力企图为其鼓吹“一中一台”的立场辩解,提出《建交公报》中,美方用的是“acknowledge”,而非“recognize”,以证明美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完全是无理取闹。因为“acknowledge”不仅有“承认”“接受”的意思,而且早在《上海公报》中,美方就明确表示:“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提出异议。”他们想利用此字大做文章是不能得逞的。
以上几个例子只是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想说明外交翻译应该注意用词准确,掌握分寸,要有政治的敏感性。我记得有一位老专家曾说过,外交文件翻译就要死扣文字,连一个冠词、一个标点都不能忽视。这并非言过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