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56)
六月18日,一名姓“绿色”的女人死于纽约布鲁克林的一家医院急诊部。候诊室的监视录像显示:死前“绿色”痛苦地倒在地上长达一小时之久,数名医务人员经过视而不见。死后医院篡改记录,说什么“绿色”倒地三分钟内即予以治疗。幸亏有监视录像为证,否则,这桩“骇人听闻”的“事故”就会如石沉大海了。
在“骇人听闻”四字上加个引号,因为这类事件其实屡见不鲜。在网上看到过国人胡乱吹捧美国医疗制度如何健全、如何人道的文章,令柞某怀疑那些歌德派是否有过亲临美国医院的经验。近三十年来,柞某一共在美国看过三次急诊,两次在东岸,一次在西岸,每次经验都不怎么愉快。
西岸的那一次,近在两年前。当时驱车前往加州小镇Fresno, 突然感觉左耳痛不可忍,急忙驰入一家医院的急诊部。医院规模庞大,急诊室内候诊者大约十来个人。相对于医院的规模,候诊者数目不为多。原以为等不过半小时,结果进去时是傍晚六时三十分左右,出来时是次日凌晨一时半。不是因为病症复杂,经过多番仪器检查、多位医生会诊,所以才耽搁如此之久。从进诊室到出诊室,总共只花了三分半钟。见医生的时间不足一分钟。嗯,中耳发炎。医生看了耳朵一眼,说了这么一句话,写下处方。全部“就诊”就此结束。其馀的时间,全都花在候诊室等侯。
除去如此久候,还有一桩令人感觉诧异者:医院无药房。
医院周围没有24小时开门的药店,所以,痛不可忍也得再忍8小时。
医院而无药房,急诊而须候诊6小时。还能有什么医疗制度比这更不健全?别以为是小镇,所以条件不理想,大城市的情形更糟糕。
数年前一个朋友在纽约市区被劫。劫匪劫财之后,予以迎头痛击,令友人后脑勺开个口子。急去附近医院急诊,以为既然是头破血流,会被立即处理,岂料也是久候数小时。期间不时有警车送来中了枪子儿的,后脑勺被刀子、榔头开个口子算个啥?
因有录像为证,纽约该医院上级决定解雇7名有关人员,并且发表申明:务必改革管理云云。希望“绿色”之死,能够引起社会对全美医疗制度的关注,促成一次全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