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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33)

(2007-04-04 17:30:32) 下一个

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荆轲》(1

 

                                    “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

                                                                                                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

 

 

§1

 

 

            一阵雷雨过后,月光透过窗口,洒在石板地上,像一泓死水,荆轲从晕厥中惊醒。惊醒荆轲的,不是雷声,不是雨声,不是天赖,是人籁,是女人的呻吟,蜿蜒断续,死去活来的女人的呻吟。荆轲惊醒后的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往腰下一摸。还好,剑还在。第二个反应呢?他想一跃而起。不过,这想法只停留在神经中枢指挥运动的神经细胞里。他没能跳起来。怎么可能跳不起来?这“没能”令他大吃一惊。惊醒之后再吃这一惊,他不仅是惊醒了,而且是清醒了。清醒后的荆轲感觉到左胸隐隐作痛,感觉到吐纳失调不畅,也感觉到内心的焦虑与不安:他的内伤显然远比他以为的要重,他还能在三日之后与盖聂一决雌雄么?荆轲这么想着的时候,右手又一次下意识地往腰下一摸。还好,剑还在。这种感觉早已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只要他的手指碰到他的剑柄,这感觉必定由然而生。不过,这一回,这种感觉过后,他不禁产生一丝疑惑:真的只要剑还在就万事大吉了么?有这剑在,究竟是福呢?还是祸?

            有多少人因为这柄剑而伏尸荒野?荆轲数过,恰好七七四十九人。有多少人因为这柄剑而死在床上?荆轲没数过。不过,用不着数,他知道只有一个。一个女人,一个令他从此不敢再碰女人的女人。那是一个令男人无法抗拒的女人,至少,荆轲对此深信不疑,因为那女人令他疲惫不堪、欲罢不能。就在他魂销精竭,自以为享受到了人生最大快乐的时候,女人那双晶莹柔韧的大腿,忽然变得坚如铁石,把他夹住、翻倒,像铁叉翻稻草那般轻松自如。他下意识地伸手往腰下一摸,摸着的是他自己的赤裸而粗糙的大腿。等他醒悟到他方才宽衣解带之时把剑解下,放在床边的时候,已经晚了:那剑不仅已经在那女人之手,而且已经正朝他的咽喉刺过来。他吃了一惊,不是吓住了,是惊讶自己并没有后悔,不仅没有后悔,而且还感到莫大的欣慰。人生自古谁无死?能死在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手上,也不冤枉为人一世!他这么想。可他这想法并未能实现,就在他闭目等死的那一刹那,他忽然听到“劈啪”一声响,紧接着身子往下一沉,连同床板一起摔到地板上。睁开眼睛一看,床板断裂。是因为方才在床上翻滚的次数太多?冲刺的动作太激烈?还是因为床板太旧了,早就该换过一块?原因究竟如何,已经无足轻重。重要的是,一

根因断裂而产生的木刺,不偏不倚,正好从背后刺穿那女人的心。荆轲的剑还在那女人之手,一股鲜血,灿烂如残阳,将女人雪白的肌肤一分为二,像一幅巧夺天工的织锦,美不胜收。令荆轲摇头再三,叹息不已。

            女人杏眼圆睁,一脸的惊讶,名副其实死不瞑目。女人安的是什么心?女人自己不曾说,荆轲呢?没来得及问,只能作为疑案处理了。至于那些伏尸荒野的男人,死因都清楚得很,一个个都挑明了是为荆轲的那柄剑而来。一柄什么了不起的剑?值得这么多人为之生?为之死?据说那剑名叫“纯钧”,出自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之手,本是吴公子季札之物。季札出使晋国时,路过徐国,与徐君一见如故。从晋国回来,再次路过徐国时,徐君不幸已经作古。季札在徐君墓前祭以三牲,洒以清酒,这不足为奇,在人意料之中。祭祀既毕,季札解下腰间的纯钧,挂在徐君墓庐前的圆柏之上,挥泪而去。这就稀奇古怪,出人意表了。为什么呢?季札的随从问。季札说:上次路过时,徐君曾经索取这剑把玩,嘴上虽不曾说,我知他其实爱不释手,只因知道这剑乃是先王传给我的国宝,所以才没好意思开口问我要。我季札不能令徐君在生时如愿以偿,难道还忍心令徐君抱憾终身于地下么?

            季札留剑徐君墓庐,那是三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三百五十年后,季札的纯钧如何落到荆轲的手中?众说纷纷,莫衷一是。最为流行的说法是,荆轲得之于其师公孙归生,公孙归生得之于其师防风叔子,防风叔子得之于其师隋武子,隋武子也是得之于其师。其师姓甚名谁?无人知晓。再往上溯,更加虚无飘渺。简言之,这说法可以归结为“师传”两字。还有一说,从根本上否定荆轲的剑与吴公子季札的那柄纯钧有任何瓜葛。这说法依据的是这样一个传说:季札离去之后,新徐君令人取下纯钧,陪葬徐君之陵。徐君之陵至今完好无缺,没有被盗的痕迹。既然如此,那纯钧必然仍在地下陪伴徐君之灵,如何能够来到人间杀人?这说法还有一个旁证,这旁证的依据也是一个传说。相传欧冶子所锻五剑,除鱼肠之外,巨阙、湛庐、胜邪、纯钧四剑仅供装饰,并不实用,而荆轲的剑,分明是一把杀人的利器。既然如此,二者如何能够混为一谈?荆轲自己对剑的来历怎么说?荆轲守口如瓶,晦莫如深,对于种种猜测一概不值可否。不过,是季札的那柄纯钧也罢,不是季札的那柄纯钧也罢,总之,荆轲的那把剑,刚劲非常、锋利无比,端的是一把宝剑无疑。因此,觊觎荆轲那把宝剑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过江之鲫,数以千万计。觊觎这宝剑的人既然多如过江之鲫,因此而死在荆轲剑下的,怎么可能只有四十九人?原因简单之至,荆轲有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声在外,非自视为武林超一流高手者,虽有此心,莫有此胆。四十九个找上门来,四十九个饮恨黄泉,无一例外。这说明荆轲名不虚得,声不浪来。且慢!不是说四十九人都伏尸荒野么?怎么又说是找上门来?难道荆轲的家门不在城乡,在荒野?非也!所谓“找上门来”的“门”,只是一个概念,一个比喻。再说,但凡自视为武林超一流高手者,都不是等闲之辈,不会像叫化子那样不请自来,赖在门前不走,一个个都是先叫手下的人送张请帖来,帖上照例写着“请于某月某日某地赐教”之类的客气话。请帖上的“某地”,一准是人迹罕至的山颠或者水滨。高手过招,不是美女斗艳,不愿招摇过市,没人看见最好。比如说盖聂送来的请帖吧,上面写的“某地”,就是黑风岭的舍身崖。顾名思意,足以见其荒、见其险。岭不荒透,风怎么会黑?崖不险极,怎么当得起“舍身”之名?有谁会没事找事,去这种去处?没有,即使是荆轲也不会。

            当然,荆轲是非去不可的,因为他的确有事,不是没事找事。盖聂既然已经找上门来,不去,等同认输;认输,就只有拱手交出宝剑、退出江湖这一条路可走。荆轲年方三十五六,血气正烈,即使明知会输,也绝不会走这条死路。更何况已有四十九人伏尸荒野的先例,盖聂有什么理由不可能成为第五十呢?理由其实不是没有,荆轲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屑置信而已。理由何在?江湖上近来渐渐流行“南荆北盖”之说,足见盖聂在武林中的名气已经与荆轲并驾齐驱。荆轲不屑置信,因为这说法并没有什么切实的根据。这推理并无破绽,只是忽略了一点:把荆轲誉为天下第一剑客的说法,难道有切实的根据?

            有?还是没有?八月十五日卯时当见分晓。那一日的那一刻,荆轲如约,登上黑风岭舍身崖之颠,旭日初升,殷红似血,盖聂已经先在。崖顶光秃秃,没有树,没有草,甚至也没有尘土,只有光秃秃的石头和两袖清风。两袖?不错。两个人,怎么可能不是四只袖?因为只有荆轲穿着阔袖长袍,盖聂穿的是扣袖紧身服。扣袖虽然也是袖,无奈兜不住风。有人穿阔袖长袍是因为爱美,有人穿阔袖长袍是因为爱臭美,荆轲穿阔袖长袍是为了实用。袖阔碍手,袍长碍脚,怎么会实用?但凡问这话的人,都没见过荆轲出手。荆轲的剑法究竟叫做什么名字?荆轲守口如瓶,一如对他的剑究竟是不是季札的纯钧一样。外人称之为旋风剑法,因为荆轲的剑招从来不走直线,只划圆圈,衣袖、袍襟与剑一同翻滚,令对手眼花缭乱,看不清孰者为剑,孰者为袖襟。说“从来不走直线”,多少有些失真,因为荆轲攻出的最后一招绝不划圆圈,必定走直线。所谓“最后一招”,就是致对手于死命的那一招。那一招叫什么名字?荆轲也是守口如瓶。外人给了一个绰号,叫做“一剑穿心”。这绰号单调乏味,缺乏想像力,不过,倒是精确无误,因为那一招必定刺穿对手的心。

            “这么乾净的石头少见得很,只可惜将不免被血玷污。”说这话的是荆轲。

            “这么乾净的风也少见得很,只可惜将不免夹带血腥。”说这话的是盖聂。

            两人的剑已经出鞘,血是非流不可的了,只是不知道那血是姓盖?还是姓荆?

            “你知道你是第五十吗?”荆轲问盖聂。第五十是什么意思?第五十位挑战者?还是第五十具尸体?荆轲没有说明,留给盖聂去想。想,就会分心;分心,就有机可趁。荆轲的剑握得极其随意,站立的姿势也极其随意。只有随意才能随机,只有随机才能趁机。但凡未出手前就预先立个门户、摆个定式的,在超一流高手眼中,都不过是行尸走肉。

            “你数错了。”盖聂不假思索就给出这么一个答覆,可见荆轲这问题早在盖聂的预料之中。数错了是什么意思?盖聂没有说明,留给荆轲去想。想,就会分心;分心,就有机可趁。这奥妙,盖聂也懂。“南荆北盖”,果然旗鼓相当。

            “笑话!我的事情,你怎么可能知道得比我还清楚?”荆轲勉强地发一声冷笑。他明白盖聂说他数错了是什么意思。那女人究竟应当计算在内呢?还是应当剔除不算?在这问题上,他反复犹豫过,最后决定不算,因为他拿不准那女人的来意是不是为了他的剑。也可能是报仇嘛,他想,为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情人报仇。虽然他反复琢磨过有关那女人的种种,却从来没对任何人透露过有关那女人的半点讯息。盖聂怎么可能知道那女人的存在?盖聂同那女人是什么关系?荆轲知道想这些问题会令他自己分心,可是偏偏忍不住要想。

            “你的事情,我怎么就不可能知道得比你还清楚?”盖聂也笑了一笑,既不勉强,也不冷,只带几分嘲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        

            荆轲不答,摆出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张开嘴,对着剑尖吹了口气。他知道斗嘴这一局他已经输定了,与其继续纠缠,不如装聋作哑。 

            “你忘了数青青。‘青出于蓝’的‘青’。”盖聂说,他当然不会让荆轲这么轻易就脱身。

            那女人叫青青?我当时怎么都没想着问她是谁?荆轲的眼睛仍旧盯着剑尖,可视网膜上的图像却不是剑,是那女人左右扭动的脖子和上下起伏的乳房。

            “你也许不知道她叫青青,可你绝不会忘记她这人。是男人,都不会忘记她。我没说错吧?你是不是已经在想她了?”

            “你约我今日来这儿,不是就为了说这些废话吧?”荆轲决定反击,因为他发觉守口如瓶并不能对付盖聂。

            “笑话!怎么是废话?”盖聂又笑了一笑,依旧是嘲弄的笑。“青青如果不死在你的手上,就不会有今日这约会。青青的死,是因。今日的约会,是果。”

            “她是你什么人?”

            “青青是我的什么人?与你无关。无关的事情,最好是别打听。”        

            “你是来为她报仇的?”荆轲问。话说出口,立刻有些后悔。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何须问而后知?否则,那女人的死,怎么会成为今日约会之因?荆轲想。

            不料盖聂却不屑地一笑,说:“我凭什么要替她报仇?”

            荆轲看得出盖聂说的不是假话,他摇摇头,表示不懂。“既然如此,今日之约,怎么会同她有关?”他问。

            “你不懂?”盖聂笑,得意的笑。“青青不死,死的就是你。你死了还怎么能赴约?就算能,约一个死人来这儿有什么意义?如果青青不死,今日在这儿等着我的,难道不应当是青青了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怎么可能不懂?”

            荆轲没有回答,也没有思考该怎么回答,他出手了。不是被激怒,沉不住气了,是看到了出手的良机。良机何在?在盖聂的笑,得意的笑。男人的防线在两种时刻最为脆弱,一种是销魂的时刻,另一种是得意的时刻。前者是女人攻击的良机,后者是男人攻击的良机。如果不是床板断裂,他自己不是早在销魂那一刻死在那女人手上了么?他不相信盖聂也会有那样的好运气,那种奇迹不会重演。况且,这儿不是也没有床板么?可是他错了。

            荆轲出手的第一招也就是最后一招,剑走的不是圆圈,是直线,直奔心脏的直线。“一剑穿心”,从来没有失误过,这一回也不例外?荆轲一剑刺入,立即抽出,等着看血流出来,也等着看盖聂倒下去。血流出来了,玷污了乾乾净净的石头,正如荆轲所料。可盖聂没有倒下去,不仅没有倒,而且还反击了两招。第一招用剑直刺荆轲的咽喉,荆轲吃了一惊,慌忙举剑去挡。两剑相交,“砰”然一响,火花四溅。与此同时,盖聂使出了第二招。第二招用的不是剑,是手掌;用的也不是剑法,是掌法。也是“砰”然一响,不过,既没有火花,也不是两剑相交,是盖聂的左掌拍在荆轲的左胸。荆轲倒退三步,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他想一跃而起,可是没有跳起来,无可奈何地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盖聂从怀里摸出金疮膏药来,撕开衣襟,把膏药贴在伤口上止住血;然后感觉到自己的胸口疼、喉咙呛;也感觉到一股血腥,不是风吹过来的,是胸腔里冒出来的。不如盖聂所料,却比盖聂所料更加糟糕。血腥令他恶心,恶心令他吐。吐出来的不是苦水,是血,鲜红的血。鲜血溅在纯白的丝袍之上,像雪地上怒放的梅花。也许,能媲美那副巧夺天工的织锦?荆轲想。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女人,想起了那女人的死。

            盖聂倒提着剑,步履蹒跚地走过来。

            “我现在杀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盖聂说。

            这话也许不假,也许并不真。盖聂究竟还剩下多少力?也许的确还能吹灰,也许连吹灰之力都没有了。他虽然没有倒下,伤得并不轻。

            “那你怎么还不动手?”荆轲问。问完之后居然还笑了一笑。不是做作的假笑,是心灰意冷的苦笑。心已经死了,躯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因为我盖某人做事一向光明磊落,就这么杀了你,虽然谈不上卑鄙恶龊,却也谈不上光明磊落。”

            “什么意思?”荆轲疑惑不解,他没看出盖聂使了什么阴谋。 

            “我的心与众不同,不在左边,在右边。”盖聂说,“这是我的秘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当然也没有必要告诉你。不过,如果你事先知道这秘密,你那‘一剑穿心’还会失手么?也许会,也许不会。究竟是会?还是不会?我想知道,我相信你也想知道。”

            原来如此!荆轲顿时感觉到心在“砰砰”地跳动。他以为那是死灰复燃的希望所致,忘了内伤也可能导致心跳加剧。既然我并没有失手,我怎么会再失手?荆轲想。这想法似乎无懈可击,其实却有一个漏洞。但凡看见过“一剑穿心”那一招是怎么使出来的人都已经死了,死在那一招之下,只有盖聂例外。盖聂既然已经看到了,难道他不可能琢磨出化解的招式来?荆轲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提议三日之后,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刻,再来比试一回。

            “三日够吗?”盖聂问,口气透露出无限关怀。

            “你要是觉得不够,那就五天。”荆轲说,他相信三天的时间足够他自己缓过气来。也许不够盖聂的伤口痊愈,他想。不过,他感激盖聂行事光明磊落,宁愿盖聂占两天便宜。

            “用不着,那就说好三日了。你要是来不了,托人带个信来,免得我白等。”

            笑话!谁来不了?是你还是我?荆轲想反唇相讥。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口,不是忽然改了主意,是血涌上来,堵住了他的喉管。他忍不住咳嗽一声,血从喉管里呛出来,不仅溅到丝袍上,而且也溅到石头上。不过,盖聂没有看见,他已经转身走了。如果看见了呢?盖聂会怎么想?什么也不会。盖聂之所以没看见,并不是因为他碰巧走了,是因为盖聂犯不着看。在盖聂心中,荆轲已经是个注定要死的人。但凡活人都有一死,谁能不是注定要死的人?换做老子或者庄子,也许会这么想。盖聂不是老庄之徒,不会从哲理上推敲生死的意义,所以,这不是盖聂的意思。什么是盖聂的意思呢?荆轲中了他的追心掌,但凡中了他的追心掌的,最多活不过三天,从来没有过例外,从此也不会有例外。换言之,

荆轲注定要在三日之内死,这才是盖聂的意思。

            从来没有过例外,那是事实,不容置疑。从此也不会有例外,那是盖聂的信念,也许对,也许错。对?还是错?三天之后就会见分晓。三天为时不长,不过,已经足够发生一些盖聂不愿意看到的意外。比如,荆轲生前,宝剑被抢走;或者,荆轲死后,宝剑不知去向。这些当然都是盖聂不愿看到的。不过,更令盖聂担心的,还不是宝剑的下落,而是旋风剑法的下落。无论荆轲的宝剑是不是吴公子季札的纯钧,那剑并不是荆轲锻造的,荆轲的死,带不走那把剑。旋风剑法就不同了,那是荆轲的独创。荆轲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弟子门人。如果旋风剑法因荆轲之死而失传,自然非常可惜。如果荆轲在临死前把那剑法的秘诀口授给了什么人,结果又如何呢?也许很好,也许很不好,得看那传人是谁而定。

            盖聂虽然有这些担心,可还是从容不迫地下了山。不能预知应当担心什么,那叫傻。已经知道应当担心什么而不思量对策,那叫更傻。知道应当思量对策而思量不出对策,那叫傻得可怜。盖聂不傻,更不傻得可怜。早在他写下那请帖,约荆轲在黑风岭舍身崖相会的时候,对策就已经安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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