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非马:《最后的刺客·曹沫》(26)
§4 (2)
所谓游闲公子,并不是公子纠、公子小白这般货真价实的公子,不过是江湖大盗雁翎刀主的别号。雁翎刀主当然也只是个别号,并不是真名实姓。同一个人而有两个不同的别号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虽有两个别号而没有名姓。也许这人当真来历不明,所以没有真名实姓。也许这人故意隐姓埋名,所以虽有真名实姓而不为外人所知。究竟如何,无从考核。更稀奇的是,这人平生只做两种案:或者是杀人而不劫财,或者是劫财而不杀人。杀什么样的人?劫谁的财?为什么杀?为什么劫?都令人琢磨不透。不过,有一点却清楚得很:杀人而不劫财的时候,这人自称雁翎刀主;劫财而不杀人的时候,这人自称游闲公子。说这人自称,其实有点儿不妥,因为这人作案的时候从不开口,作案之后则照例从容不迫地留下一方竹制的名刺。杀人而不劫财的时候,名刺上写的是“雁翎刀主”,劫财而不杀人的时候,名刺上写是“游闲公子”。没人愿意同被杀发生联想,所以没人敢称这人为雁翎刀主,只敢称这人为游闲公子。即使在这人死了多年、早已不再能杀人之后,依然如此。这人死后,据说下葬泰山之阳的青陵。按一般规矩,只有天子或诸侯的坟墓才配称之为陵,可是没人敢把这人当做一般人看待,生前没人敢,死后也没人敢。于是,这人
的坟,就被人尊称之为“青陵”。“青”,意思是长青不老,因为这人自入道到入土,横行江湖五十年,从没遭逢过敌手。凭什么横行?凭一把雁翎刀?那是傻话。凭一套使雁翎刀的刀法?那是不怎傻却也不够聪明的说法。有刀,得会使。有刀法,得有刀供驱使。刀与刀法,二者不可缺一。也许是因为这世上聪明的人少、傻的人多,也许是因为雁翎刀法已经失传、不可复得,总之,很少听人谈起雁翎刀法,却时时听到人议论雁翎刀,好像只要有谁得了那把刀,就也能横行江湖似的。
“笑话!”曹沫对我的问话嗤之以鼻,“天下哪还能有第二把雁翎刀?”
“游闲公子的雁翎刀不是陪葬青陵了么?你要是没盗过墓,这贼赃怎么会在你手上?”
曹沫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却说出下面这么一段往事:
那是五年前,我当时正在齐鲁边境夹谷走私。有一天一个同我做过几趟买卖的熟客叫做壶生的领来一个生人,说那人有一件东西想托我搀在走私货物中带往临淄。那人把货递过来,是一个半尺来长、三寸左右宽的包裹。我拿在手上掂量一下,轻得令我吃了一惊。绝不可能是黄金白玉,我想,多少有点儿诧异。我问那人到了临淄把东西交给谁。那人说他五天以后正午时分在临淄望云楼等我。我说:你既然自己也去临淄,这东西为什么还要托我带?那人说:听说你是武功高手,东西带在自己身上哪有交给你稳当?我说:这么说,你这东西想必是件值钱的宝贝了!那人显然是个生意老手,立刻听出我的言外之意,爽快地说:你平常收取多少钱?我加倍。我说了个数目,具体是多少我记不清了。
不过,肯定比平常真正收取的价钱高出很多。你别笑我奸滑,做生意的规矩,照例漫天要价,等着对方就地还钱。不料那人二话没说,立即解囊,按照走私行当的规矩预付了定金。这么轻易就发一笔小财,出乎我的意料。我拍拍那人的肩膀说:果然是件值钱的东西,你就不怕我给拐跑了?那人冷笑一声,说:拐?谅你也不敢!一边说,一边捋起左袖,让我看到他左腕内侧刺着一朵芄兰。我立刻后悔了。芄兰帮是齐鲁一带最有势力的走私帮派,谁也得罪不起,包括我在内。不过,我后悔,不是因为得罪不起,我只是开玩笑,绝对无心拐带那人的东西。我后悔,是因为我怀疑这里面有什么圈套。像我这种做零散走私生意的人,委托芄兰帮代为走货,既合乎情理,也时有所闻。反过来呢?那就是既不合情理,也从来没听说过的了。我能不怀疑么!可怀疑有什么用?做走私生意凭的全是一个“信”字,接了定金就是接了这趟买卖。再想推辞,除非你是想金盆洗手,不再在这一行里讨饭吃。
曹沫说到这儿,停下话来,捋须一笑,眉眼之间透出一丝得意,也透出一丝感慨。我猜他之所以停,之所以笑,一定是在想:如果当时早知有今日,一准会金盆洗手。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等着。曹沫瞟我一眼,见我没有插嘴的意思,就又接着说道:
上路之前,我有好几次都想把那包裹拆开来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可是我终于忍住了,或者说终于没敢这么做。包裹的包皮有封漆,封漆上有个相当复杂的图案,拆开了,肯定不能还原。走私这一行有那么几条不成文的规矩,不经货主允许不得拆包是其中之一。违犯了这一条,也是绝对不可能再在这一行里混饭吃。我那趟生意,从齐国过来时贩的是私盐,从鲁国回齐国去时带的是织锦。我把那包裹塞在一包织锦里,一路上格外小心谨慎。岂料一路无话,比哪趟买卖都顺畅。我早一天到达临淄,先把织锦交付了。次日正午进了望云楼,按照那人的吩咐,在二楼找个临窗的席位坐了。久等那人不来,只好先点了些酒菜独自品尝。说是品尝,其实只是做些品尝的样子,心里头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哪有品尝的兴致?酒喝过三巡,菜吃下四碟,仍旧不见那人踪影。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头,决定不再等。起身下楼的时候,四下张望了一下,也许是出于无意,也许是心存发现那人的侥幸。没看见那人,却看见雍廪。他独自一人坐在尽头靠窗的角落里,脸朝窗外。我没心思同他打招呼,正想转身下楼,却不料他恰好扭过头来,与我打个照面。我两人都约略迟疑了一下,又不约而同地挥手招呼。他起身走过来问我:怎么一个人?我说:刚在附近送走一批货,趁便过来吃午饭。我没必要在雍廪面前隐瞒走私的勾当。事实上,我走私的第一批货,就是在这望云楼交付给雍廪的。不过,我不想把那人托带东西的事情告诉任何人,所以我就这么胡乱地应付他。你在这里接货?回答过他的问题,我问他。他嘻嘻哈哈地说:接谁的货?接你的货?你如今生意做大了,还记得关照我?我没心思同他废话,我也看得出他其实也没心思同我瞎聊,结果自然是很快就分了手。
依据走私这行当的惯例,收货人不如约收货,货物就归走货人所有。可是一想起那人左腕上刺的那朵芄兰,我就打定主意把那东西原封不动带回去交还给那人。没想到等我回到夹谷的时候,那人已经死了。怎么会死了?我找到壶生问。壶生说:被人在脖子上切了一刀还能不死?同什么人动手来着?我问。壶生摇头说:那人本来是打算在你走后第二天启程去临淄的,岂料就在你走的那天当晚在客栈被人杀了。房间里翻箱倒柜,连地板都被撬开过。该不是寻找托我带走的那东西吧?听了这话,我这么想。壶生接着说:我一直为你涅一把汗,怕你在途中遭逢不测。现在你人回来了就好了。显然,壶生也是这么猜想来着。人回来了就好了吗?但愿如此,可我不敢这么相信。壶生也未必就敢这么相信,不过这么说说罢了,既为给我壮胆,也为给他自己壮胆。有人向你打听过那件东西的下落没有?我问壶生。壶生摇头,反问我:那东西还在你手上?我也摇头,说:我在临淄没见着那人,就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儿。我怎么还敢把那东西留在身边惹祸!那你把那东西怎么了?壶生追问。扔了呗!我说,难道还敢卖了不成?壶生说:那就好!那就好!
回到下处,我匆匆把那包裹拿出来,剔开封漆,解开包皮,看见里面是一个犀牛皮匣子。那犀牛皮匣子显然有些年头了,皮面上本来有个压制的图案,已经磨损得依稀仿佛,不可辨认。匣子里面盛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用不着我说,你当然已经猜到了。没过几天,有人来告诉我说壶生失踪了。在走私这行当里混饭吃的人大都神出鬼没,忽然失踪本来并不稀奇。可我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该不是死了吧?果不期然。三天后,有人在玉米地里发现了壶生的尸体,也是被人在脖子上切了一刀。那时我已经接了趟去临淄的生意,本来是想歇一两天再走的,听了壶生的死讯,我决定当晚就离开夹谷,……。
曹沫说到这儿,把话顿住,打了个冷颤,大概是因为天上忽然飘下几点雨来。我抬头一望,这才发觉太阳早已不知去向,一层厚黑的雨云正从河对岸缓缓地向这边蔓延开来。我觉得有点儿凉,于是提议去春满楼喝几杯。曹沫说:你这主意正中下怀。我知道他这话是由衷之言,因为他穿得比我还少。我说:虽然正中贵怀,这回却得让我做东。为什么?曹沫问。因为你说的这段往事值钱得很,我说。曹沫听了一笑,不是会心的微笑,是夸张的、做作的大笑,说明他其实并没有听懂我的意思,也说明荒凉并不能使他头脑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