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越南记”(VN Exodus)
1978年间,中越双方发生磨擦,继而大动干戈。越共开始排华,使到大部分华人都渴望着离开。终于有消息传出可以纳金献产「出国」。
我一有空便带着三个孩子去”看船”。去过好几个船坞,见到一艘艘未完成的木船,便幻想着要怎样登上船、怎样去安置家人们在船上最安全的地方;船只开行时,我们要忍受怎样的苦楚;到了目的地后,怎样要从头开始...
一转眼十年已过去了,我们已到了目的地了,现在还憧憬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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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四月初抵达加拿大多伦多,生平第一次见到雪。三个小孩子还欢天喜地拾地上的雪来尝!
我们只剩下廿多元美金。头一个月有政府的难民救济金,仅够食物开支。住的不成问题,政府安排我们住在第三流的旅店。政府要替我们付几十元一天的房租。
我每星期去一次人力资源处(Manpower) 领救济金。负责我家庭的社工都催促我到招顾部去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找到工作便可找房子住。
我很快就找到一份白领的工作,雇主要我有固定地址才能上班。有了地址才能在当地银行开户口,因为发薪水是开支票的。
我每天都去找房子住。因为搭乘多伦多的公车都十分昂贵。我每天都要步行约二十公里,把脚底都磨起了一个大水泡!
最后在多伦多唐人街西面找一到一间上住下铺的二房柏文,总算是有了一个家,万事可以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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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承诺要接收大约五万多的东南亚难民。除了联邦政府出钱出力之外,亦鼓励民间个人或者団体组织作为担保人,出钱出力把到步后的难民融入社会。我们这批扺达多伦多的难民,多数都是联邦政府负责暂时的衣食住行。听说那些获得个人或慈善团体担保的,大都送去担保者定居的其他人口密度低的城镇。难民们一到步后便有房子可住和介绍工作,不用担心去找。
后来知道加拿大政府为鼓励善长仁翁们和团体多参与,所有担保难民的费用是可以当作慈善捐赠以减轻他们年终的财税负担。
图:搬入柏文时全家福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