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加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给加州人送一大礼物。他提议让3600万加州人,包括650万过去没有健保人士,甚至是非法移民儿童,都享有健康保险。无独有偶,1月10日,参议员肯尼迪提出,每个美国人都应有医疗保险,就像每个驾车人都要有汽车保险一样。这些言行,引起我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极大兴趣。
对于个人的生老病死,旦夕祸福,在中国历史上,是家庭撑起了最大的保障之伞,而在西方,除了家庭外,教会也有强大的保障功能。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逐渐发现,家庭,家族,甚至教会之伞,也无法面对危机的暴风骤雨。而由政府出面,或多或少地取代家庭,教会,企业的功能,为个人撑起保障之伞,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障问题,也就被赋予了社会政治的含义,各种福利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纷纷出笼。在西方社会,以瑞典为典型的北欧的“福利国家”,和以美国为典型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成为天平的两极。
“福利国家”由国家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普遍社会保障。这种制度推行的结果,使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被迫提高税收,而税收的增加又抑制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使有些人宁可拿救济金悠闲度日,也不愿意辛苦工作。沉重的赋税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国家也患上“福利国家”病。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普遍而优厚的福利,使得这些国家消灭了赤贫阶层,社会安定与文明程度都成为各国标杆,这可以从世界银行公布的北欧国家的社会发展指数中观察出来,即使从经济角度的国家竞争力指标来观察,北欧国家也往往名列前茅。
作为自由资本主义忠实信徒的美国人,对“福利国家”的实验往往嗤之以鼻。然而事实上,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广泛而深入的。首先,经济与社会危机是社会保障的推手。如三十年代大萧条,就促成了有强烈的国家福利色彩的“罗斯福新政”;其次,民主制度有导向福利内在机制。向选民许诺福利,是政客赢得选票的秘诀。因此,社会福利就有一种增易减难的刚性。一届届政府积累下来,就形成广泛的社会保障现状。不少华人来美国,都发出过美国“要比社会主义还要社会主义”的感叹。
但是,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重大弊端。以医保制度为例,借用肯尼迪参议员的话说,现在美国的医疗“保险覆盖面下降,成本上升。在提供高质量保障方面,美国正在沦入世界大国的最底层。” 商业圆桌会议执行主任伯顿说:“昂贵的医疗保费影响创造就业机会,它也损害了我们在世界市场上竞争的能力。”
如何评判这两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劣? 1941年,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的英国学者贝弗里奇在其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中,提出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三是统一性原则,即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四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按这些原则衡量,北欧制度的主要弊端是逊于基本性与对等性:福利太优越,不干比干好。而美国则逊于普遍性与统一性:涵括范围有限,成本高效率低。因此,两种制度都有改革之必要。
欧洲近年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福利国家改革理念,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国家”, 其实也是在践行贝弗里奇的对等性原则,并初步见效。而阿诺与肯尼迪等提出的全民医保改革,正是在尝试普遍性原则,让政府的保障之伞遮住每一个人。
如果再把目光投向今天的中国,胡锦涛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主张,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50,60年代,中国试图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相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实质上是一种以单位为核心的体制,城市全民与集体所有制之间的保障水平,有巨大的差距,更遑论广大农民。好比全民职工撑布伞,集体职工撑纸伞,而农民几乎没有伞。改革开放后,单位的保障之伞收起来了,但国家的保障之伞没有撑起来。虽然经济发展了,富人增多了,但普通民众日益感到看病难,住房难,养老难,而城乡,地区,行业之间巨大的不合理差距,更使得人们对眼前产生焦虑感,对未来产生危机感,并会衍生出仇恨富人,对抗体制等种种反社会心理。只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才能有效地填平这些鸿沟,消除这些情绪。 换言之,中国的和谐社会的建立,有赖于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其基础。而目前中国国力的增强,尤其是国家税收的大增,使得这种制度的建立有了财力上的可能。
同样,在中国建立社会保障,贝弗里奇原则依然适用。如从普遍性原则出发,建立一个不区分城乡,地区,行业, 而只根据民众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在风雨面前,中国再也不能给一些人撑布伞,给一些人撑纸伞,而一些人根本就没有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