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的风骚日记---爆笑转贴E
(2007-11-19 10:44:55)
下一个
第三十九回
我们取了西川之后,基本上可以喘口气了。在此之前我们东奔西跑的,今天借你一块地儿,明天再借他一块地儿,当然借了的一般都要还,也有不还的,比如荆州。
目前魏、蜀、吴天下三分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一切都朝着军师早年的预言发展。这其中魏国的形式最好,兵精粮足,曹操又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吴则主要靠长江这道天然的城墙保护,至于蜀国目前则是最不稳定的,由于我们刚进来,民心还未定,况且东有张鲁雄居汉中,北有曹操虎视耽耽,惟一能依仗的就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前几天得到消息说曹操西征,收了张鲁,取了汉中。当时整个蜀中上上下下一片喧哗,因为汉中与西川唇齿相依,曹操取了东川,势必挥鞭西下。一时间兵士们都自动的开始磨枪擦剑,老百姓则议论纷纷,心细者已经把家中贵重物品打包,随时准备撤退。
大哥眉头紧锁,就连军师也面色沉重,下令各关口将士做好备战准备,一直以来无论情形多么危急军师似乎都是谈笑自若的样子,可这次看起来事态的确有点严重。
又过了几天,探马来报,曹操按兵不动,似乎没有进军西川的想法。军师有点纳闷,挥手让探马再去细查,然后自语道:莫非这是曹贼的欲擒故纵之计?
三日后,探马又来报,说曹操确实不想进攻西川,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曹操取了汉中之后,司马懿、刘晔等都力谏曹操发兵攻打西川,但曹操却说了一句:“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耶?”
这句话里有个典故,军师讲给我们听,当年光武帝平定陇西后给部下的信中写到:我们不应该得到陇西就满足,还要进一步收取蜀地。于是流传下来叫做得陇望蜀。而其实曹操取的汉中比陇西距离蜀中的距离更近一些,他却不“复望蜀”,当真出人意料。
军师忽然嘿然一笑说道:曹阿瞒当真把自己比作光武帝了。说罢摇着羽扇哼着小曲走了,留下我们一帮人大眼瞪小眼。
时隔多日之后,军师在一次宴席上又提起了这件事,他分析了一下曹操为什么不发兵西川,原因有二,一是他对我们还是有顾虑的,他担心万一攻不下来,损兵折将不说,更有孙权在江东等着坐收渔翁之利。二是他说的那句人苦不知足乎?也就是说曹操或许真的有点知足了。
曹操会知足?谁相信呢?
很多年以后,我们一次次的攻打魏国,收复了汉中大片土地,曹操当真一次也没主动进攻我们,一直到他病死。
军师说:曹孟德做了很多让我瞧不起的事,但他却也有很多让我十分佩服的地方。
第四十回
小时侯偶尔有一次吃了一支冰糖葫芦,感觉好吃得不得了,忍不住想,以后有了钱,一定把满屋子都堆满糖葫芦,一天吃一百支。
现在我的确有了钱,可偶尔买支糖葫芦回来,却怎么也吃不出小时侯的味道。东西其实没变,只不过物是人非事过境迁罢了。
当年我兵败小沛,月黑风高,四面受困,只得自行杀出一条血路前往芒砀山。乱军之中我以矛开路,杀得兴起,待冲出包围才觉得大腿湿乎乎的,用手一摸全是血,不知道被谁捅了一枪。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从战袍上撕下一条布绑在伤口上,依然打马前行。
待走到第二日的中午,我又累又饥又渴,伤口开始发麻,眼前金光灿烂,远远看到前面似乎人影晃动,我大叫一声伸手去摘矛,眼前一黑,就此人事不知。
醒来后见一大婶,慈眉善目的,见我醒了,她起身端了一碗东西过来,说道:将军,起来喝点东西吧。我挣扎着坐起来,发现我的伤口已经被很细心的包扎好了,接过碗来一看,是一碗莲子粥,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入口嫩滑香甜,只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叫道:再来一碗!大婶似乎面有难色,拿着碗转身出去,一会儿工夫回来了,我接过碗来没有一饮而尽,这么好的东西,我得慢慢品尝,于是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咂着,却发现味道虽然还是刚才那味道,但却稀了很多。这时大婶说了一句话让我受用一辈子的话:好东西就那么多,要想再多,便只能稀释了。
很多年来,我把这句话说给很多人听,每个人都深有感触,但每个人的感触却都不一样。
我说给魏延听,魏延正在吃饭,他听完以后没吱声,夹起一块腊肉放嘴里慢慢地嚼,然后说,最早来蜀中的时候,觉得腊肉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后来我们住在这里不走了,上顿下顿的吃,现在便有味同嚼蜡的感觉了。东西虽然没稀释,但自己的感觉却稀释了。
我说给子龙听,子龙刚甩了三十七号,正在寻觅三十八号。听完我的话,他神情黯淡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稀释到最后就跟白水一样,没有甜蜜,没有激情。但最起码这样让我看起来不孤单,三哥,也许你永远都无法理解,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子龙的眼圈有点红,我知道他又想起遥远的地方的那个遥远的人来了,于是起身悄然离去。
说给军师听的时候他正在房顶上看星星,我顺着梯子爬上去跟他并排坐着。军师说:翼德,你看天上那些星星。我抬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就那么一堆亮点有什么看头啊?军师笑了,所以说,好东西都是相对的,你所谓的好东西别人也许不以为然,但别人的好东西你或许也觉得不值一钱。我们大多数人穷其一生都在追寻着别人眼中的垃圾,想想的确有点可悲。但这个过程让你感到愉悦便是好的。说到最后,军师忽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唉,这个月我已经是第八次上来看星星了,她已经二十多天没跟我吵架了……
大哥散步的时候我说给他听,他忽然停下来,指着前面的一棵桃树对我说:三弟,还记得当年的桃园结义吗?那时我们三人意气风发,一心想上报国家,下安黎民。上马杀贼,下马吃肉,何等的快意!可事到如今,我们的地盘大了,势力强了,却没了以前的那种理直气壮。有时候我经常不明白自己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国不为国,君不为君,百姓依然在煎熬,离我们的初衷愈来愈远。你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要失去一些东西,这或者也就是所谓的稀释后的好东西吧。只有二哥听完我的话没有说话,什么也没有说,他就那么坐着,看着窗外,无欲无求的象一尊佛像。
第四十一回
今天阳光明媚,太阳挂在天上象一个硕大的烧饼。大家都聚在大哥的大厅里喝茶聊天,大哥看起来心情非常好,说起话来手舞足蹈的。他说自己昨晚梦到煮茶,味道那个香啊,刚想喝却醒了,不过那香味隐约还在,最后他总结道:那定是天上才有的神物,能在梦中闻一次也算是三生有幸啊!
大家都随声附和,惟独军师似乎稍稍挑了下眉角,但很快也就恢复了原样。眼瞅着将近中午,大哥忽然提议大家到后花园去娱乐一下,都亮亮绝活,所谓各显其能,命人捧出一盘子的夜明珠,也就是“彩头”,表演好的除了有彩头以外,还将放假一个月,不用上朝。大家轰然叫好,拥着大哥一起奔向后花园。
我虽然不想要什么彩头,不过放一个月的假还是很有诱惑力的,那样我就可以天天从早上喝到晚上了。后花园里有块空地,十几丈见方,边上有一排大树,下边是一排石凳,早有下人摆上茶果,大哥等人就坐在那里,五虎将个个摩拳擦掌,跟唱戏似的。
第一个出场的是老将黄忠,这家伙性子急,早就按捺不住了。只见他先命人爬到树上用细线系了一个铜板,风吹过摆来摆去的,然后他退到一百来步,大家明白他又要表演他的百步穿杨了。老黄忠摆了个马步,双膀较力,嘿的一声拉开了雕花弓,只听得弓弦响,再看那铜钱,却已经被箭定在树上了,于是众人齐声喝彩,彩声未落,却见大哥端着茶杯脸色不对,仔细一看,原来那一箭恰巧震落了树上的一块鸟粪,又恰巧掉到大哥的茶杯里,下人慌忙给大哥换了一杯茶,而黄忠站在当场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
不过大哥终究还是很大度,谈笑自若地问道:下一个该谁了?魏延应声而出,虽说五虎将中没有他,但他总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们,象是个超级替补。却见魏延手里拎着双刀,他是用刀的,但他一直用的都是大砍刀,从没见他使过双刀。魏延提刀在手解释说,他自幼曾经练过一阵双刀,但大都只是花架子,不太实用,今天拿出来给诸位演示一下。说完后他一摆手,上来一个士兵,手里拎着一桶水,魏延先摆了个起手势,然后开始舞了起来,只见双刀上下翻飞,舞到极处竟只看到一团白光飞转,那士兵舀了一瓢水泼将过去,哗的一声空中水气弥漫,当真是泼水不进啊!于是众人又是一次满堂彩。大哥叫的最响,而且还起身走过去,从士兵手里拿起水瓢,也舀了一瓢水泼了过去,只听哗的一声,大哥满头满脸都是水,跟落汤鸡似的站在那里,众人都张大嘴巴发不出声音。魏延渐渐地慢下来,最后还摆了收刀的造型,好象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的。原来他这一路刀法下来,自己是完全看不到的,大哥过去泼水的时候正是他要准备收势的时候。
大哥一言不发地回到座位上,头上还滴着水,最可气的是那士兵为了省事是就近从马槽里弄的水。现场的气氛稍微有些尴尬,这时马超站了出来,白盔白甲白脸蛋,手里提一杆亮银枪,真如同画中的人物似的,不愧为“锦马超”。马超对大哥施了一礼道:难得主公今日高兴,我与子龙来个单枪对单枪,有个名称叫作双龙出海,给大哥助兴。话音未落,见子龙出场了,也是白盔白甲白脸蛋,手里也提一杆亮银枪,但看起来有些仓促,似乎没有马超准备的妥善。二人这么一来,就连黄忠和魏延都眼里放光,我们虽然身经百战,但除了二哥与黄忠在战场上对阵过以外,我们几个却真的没有交过手。众人还没来得及叫好的时候,场上二人已经动了手,两人都是灵活型,以快见长,只见双枪舞动,如梨花纷飞,身影晃动,似双蝶飞舞,煞是好看。大哥早已忘了先前的不爽,伸长脖子看得津津有味。忽听二人同时喊了一声,双枪相错,喀嚓一声,一物直冲大哥飞去,二哥手快,掀起面前的茶几一挡,砰的一声,一个断枪头扎在上面,仍在轻微的颤动。再看大哥,面如土色,往后便倒,众人慌忙七手八脚地把大哥扶起来,探手一试,却没了呼吸。
待御医匆忙感到后,几经折腾,大哥大叫一声缓了过来。原来断枪飞来的时候,大哥正在喝茶,一个茶叶梗恰好噎在喉里。
直到这时,军师才开了口:臣幼时学过七经八卦,略微懂得一些解梦,周公曰,梦到煮茶,必将倒霉。不过一是臣不太确信,二是见主公如此兴致,于是忍住没说,却没想到……唉……我站在那儿心里七上八下的,侥幸的是我还没上场,否则还不一定出什么事呢。震惊的是原来以前人们说的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真的是千真万确啊!
第四十二回
我儿子张苞,二哥的儿子关兴,提起来很多人都知道,但却很少有人知道魏延的儿子。其实魏延也有一子,名字叫魏猛。
魏延当初给儿子起名字的时候可能希望他将来能继承父业勇冠三军,但谁成想这个魏猛却天生一副小胳膊小腿,打小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根本不是习武的料。后来请来私塾先生想教他学文,意思是说当不成将军好歹也弄个参军之类的,可一年之内请了十六个师傅,没一个能教得了。军师曾经说过,魏猛是典型的朽木不可雕也。
后来魏延也就索性不管了,由他去吧。这下可好,眼瞅着这孩子一天天长大,成都城里多了一个小霸王。你说他要是作奸犯科吧,倒也好说,抓起来就完了嘛。可他还真是不做大坏事,杀人放火之类的他不干。可诸如偷个梨摸个枣烧人家衣服往别人门上涂大粪之类的事他没少干。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调戏妇女,甭管是年轻的年老的有点姿色的还是丑八怪,就是头母猪他碰到了都得过去摸一把。
后来有一次出了点事,这小子摸来摸去有一天摸到了子龙当时的马子身上,子龙虽说脾气比我强,但也绝不是善茬,当街把他给饱揍了一顿。魏延也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万一哪天再遇到一个吃生肉的主儿把儿子给宰了就麻烦了。于是便狠心把他锁在屋里,派人严加看管,不让他出门。可没出三天这小子就寻死觅活地闹着要绝食,把魏延弄得一筹莫展。后来不知道谁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花钱雇几个妓 女回家,让魏猛摸着玩呗,又安全又省心。嘿,要不说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嘛,这招还真灵,足足半年多魏猛就没出过门。
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策,养妓 女的花费倒是小事,儿子的终身幸福可是大事啊,魏延整日里还是长吁短叹。有一天我喝了点酒,脑子灵光一闪,我忽然想起了点什么,于是就问魏延:你儿子是不是一种病啊?你找个大夫来给他看看啊。魏延把脸一拉,说了一句,你儿子才有病呢。然后转身走了,好几天没搭理我。
几个月后的一天,魏延欢天喜地奔走相告,说他儿子现在好多了。原来魏猛虽然坏,但他毕竟不是个傻子,他也知道自己这样下去终究不行,可还真是控制不住。于是有一天就跟魏延提议找个大夫来给他看看。魏延虽然奇怪,但还真找了个神神道道的郎中来,那郎中问了半天,又看了半天,然后留下一本书,让魏猛早晚起来读三遍,如能坚持半年其病自愈。抱着死马权当活马医的想法,魏猛就按大夫吩咐的去做。还别说,不到一个月就有了效果,魏猛现在几天不见女人都不想了。
那本书是什么书啊?我忍不住问。魏延说没名字,上面的话也很奇怪,呜哩哇啦的,还有些很奇怪的图,刀山油锅之类的,看着挺吓人。
魏延走的时候还挺得意地说了一句:还是我儿子聪明,自己都发现这是一种病。送走了魏延我好一阵郁闷,明明是我先说的嘛,当初他还骂我呢。
军师后来知道了,他给我讲了一个智子疑邻的故事。说宋国有个富人的墙被雨淋倒了,邻居老头说不修的话会有人来偷东西的,这个人的儿子也这么说。后来果然失窃了,于是这个人夸奖自己的儿子聪明,有先见之明,而怀疑是不是邻居老头偷的东西。
讲完了以后军师笑着对我说:翼德啊,你就是那个邻居老头啊。
我摸着头嘿嘿笑了半天,忍不住想,如此说来,是不是我们好多人都经常在扮演着宋国富人的那个角色,只是没那么明显或者自己压根就没想到而已呢?
自己的东西永远是好的,也许只有男人有一样例外,老婆总是别人的好。
第四十三回
今天士兵捉到一个魏国的奸细,大哥对此事非常重视,派我和魏延亲自去审。
战争期间,捉到一个奸细很正常,为何此人还惊动了大哥呢?原来这个间细非同寻常,他自大哥进川就隐姓埋名藏进内务府,乔装成一个哑巴,每日里打扫卫生,干些杂活,因为见他是一个哑巴,所以我们有很多机密都当着他的面商议,因此此人知道我们的内情颇多,要不是有天夜里有打更的恰巧路过听到他在说梦话,估计我们至今也不会怀疑他。
我和魏延得了命令,便去牢房提审,到了一看,见此人绑在柱子上奄奄一息,浑身上下已经没一个好地方了,各种刑具摆了一地,可这人端的是条硬汉子,至今只字未吐。我平生最欣赏硬骨头,要不是他的身份特殊,我还真想跟他交个朋友。
边上的士兵过来低声道:将军,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估计会死人的。
我们当然不是来审死人的,这可如何是好呢?我和魏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魏延想了一个主意,魏延的意思是他不是不怕死,他是知道他一说出来肯定是个死,不说的话可能还能有转机,咱们吓唬他一下试试。
商量完了以后,魏延便去死牢里提了个犯人砍了,然后拖着半截血淋淋的大腿走进来,命士兵将那奸细用凉水泼醒,然后我故意问他:魏延,你拖的什么东西?魏延道:还不是上次吴国的那个奸细,上老虎凳时弄断了条胳膊,他央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求我们帮他将断臂送回家乡,我见他可怜就照办了,谁知没几天他又断了一条腿,还让我给他捎回去,我回去想了一下这事不对头,他分明是有计划地想分批逃跑,你说对吧?于是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杀了,喏,砍头去尾也就剩这么点东西了,幸亏我发现的及时,否则还真让他跑了。
魏延边说边在那奸细周围晃来晃去,可说了半天,唾沫星子溅了那人一脸,那人居然眼皮都没眨一下,更别说开口了。这下我和魏延都傻眼了,还是去找军师帮忙吧。
军师想了半天,要不你们用软的试试?试试用金钱美女等东西诱惑他一下。不行的话就再用硬的,然后再用软的,这叫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抡圆了给一个大嘴巴,让他眼冒金星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一个甜枣,他一咂摸嘴,哎,还真甜,生活还真美好,鲜明的对比说不定他一下就招了呢。
要不说军师有学问呢,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治国安邦的就不说了,连出个馊点子都这么专业。我和魏延连连点头称谢,然后照着军师的指示去忙活了。
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 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第四十六回
二哥最引人注目一是他的红脸,再一个就是他的胡子。
二哥的胡子足足有二尺长,而且特别顺,不跟我似的,乱蓬蓬的都找不到嘴。当年二哥在曹营的时候,上朝的时候皇帝看见了,忍不住赞了一句:真乃美髯公也!虽说当时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摆设,但毕竟也是皇帝,说的话都是金口玉言,于是美髯公这个称号不径而走,天下皆知。
二哥对自己的胡子异常的珍爱,每日都要细心地梳洗理顺,一般人洗脸很快就完事了,二哥洗一次要半个时辰。每到冬天,他还要给胡子戴一个特制的口袋,两边有绳系在脖子后。因为冬天气候干冷,胡子特别容易掉。
不过二哥由于名气大,走到哪里都有百姓夹道观看,更有顽童冲上来撕扯胡须,按说胡子掉几根没什么,可到了二哥这个年龄,当真是掉一根少一根了,于是二哥走到哪里一般都左有周仓右有关平,他们不是保护二哥,而是保护二哥的胡子。
说起来也好笑,有一天吃饭,我看着二哥的胡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就问二哥:你睡觉的时候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啊?
二哥愣了一下,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等我今晚回去留意一下明天告诉你。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二哥的眼睛红红的,我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嫂子死了?二哥白了我一眼:死了还省心呢,还不是怪你,昨天问的那个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上了心,居然发现我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也不舒服放在被子外面也不舒服,折腾了一晚上也没睡着。
竟然有这种事?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正这时,军师来了,他听完以后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对二哥说:云长啊,我给你讲个故事,说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一起过河,恰巧遇到一个女人也要过河,女人都是三寸小脚,过河不方便,于是小和尚就犹豫了,因为出家人是不近女色的,但出家人又要以慈悲为怀,正犹豫呢,忽见老和尚挽起裤腿背起女人就走。等过了河,一路上小和尚都在想着这件事,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师傅,刚才那个女人……老和尚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都已经放下了,你还放不下?
军师讲完了以后我和二哥都有点纳闷,这跟胡子有什么关系?军师接着对二哥说:你睡不着是因为心里想着胡子的事,其实放在里面放在外面都是个习惯的问题,你这一追究,反而觉得不舒服了。你索性把它放下,今晚回去倒头就睡,什么都不要想,早晨起床时你再看胡子在外面还是里面。
二哥连声称是,眉开眼笑地走了。
晚上我抱着酒坛子即将入睡的那一刻,想着军师白天讲的那个故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最严重的病不是绝症,而是心病;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