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可有非神啟純自然的一面?(繁體原版)
(2009-12-31 22:12:40)
下一个
《懺悔錄》是盧梭的認罪錄,不僅诚實記下自己過去大半生的罪過,更詳錄其悔恨之意,痛感社會敗壞,沾污純良的心靈,蠶蝕掉美好的生命。當回到祖國日內瓦,經歷一次靈性更新後,他再行適應了改革宗的嚴謹教會生活,並以加爾文所設計的日內瓦,作為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模範,觀念趨保守,甚至反對設市劇院,認為將敗壞當地單純的民風。他主張返樸歸真,不贊成競奇逐巧的科學與藝術,因此受知識界排擠;他抨擊政治操縱科學、藝術,弄權谋私,復受權貴打壓。這些都可以理解,但為甚麼他晚年虔诚奉教,並以言行維護宗教,最終反而遭教會厭棄呢?
要明白箇中原因,便需了解一點神學。前文我們談過,《懺悔錄》的背後,實是套「原罪﹣認罪﹣贖罪」的教理,盧梭本人應明其道,但他不要說教,而是願意懺悔其實,袒裼裸裎一己的靈魂,看到本身原是罪人,澈底認罪,贖罪復和,與神與人同修于好。他非欲講神學,只純由經歷寫下感受,但無不是具體而明的親證,可作神學道理的註腳。但當時教會的著眼點卻在表面字句,看緊言論的神學是否正統。盧梭說童心純良,然為社會污染,加爾文派便要追問,那你承不承認人本有原罪?人類已「徹底墮落」?他們見他的書常說人之初自由快樂善良,但從有社會和私產開始,人變得爭權奪利。而教會強調人類之原罪,隨始祖亞當的過犯而來,住在人裡面,你盧梭怎麼不講?盧梭不是神學家,不提原罪未等于不承認原罪。人類生來曾敗壞過,使世人身不由己,傾向犯罪,這些盧梭可有否定呢?人性中有惡,同時人性中也有善,只是天真的良善,經不起環境考驗,故他坦認自己終於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唯加爾文派仍未放心,你即使承認有原罪,何以仍言人性有善?你是否暗自主張人類並非徹底墮落?需知道這原罪的教義,雖為公教、新教的共同信仰,可是天主教只言人性受重創,並不贊同更正教隨意使用「徹底墮落」說明「原罪」的境況,這描黑人性的表述,在新教中改革宗尤為執著。公、新二教依聖經同承認「原罪」original sin,看人人由始祖遺傳與生俱來,本有犯罪傾向的罪性。正教及所有東方教會,只說「祖傳罪」ancestral sin,以人受始祖犯罪影響帶罪而生,自也犯罪,但毋須負祖宗犯罪之責,「原罪」一詞易招誤解,以為人人都生而要為祖宗的過犯擔罪。我們生來都會犯罪,本性中有惡,人類在此乃一存有論的整體,樹根腐爛,枝葉皆病,若要醫治,仰賴救贖。這病在東方教會稱祖傳罪,西方教會則言原罪,實指人有罪性,概屬人性的問題。人類性惡,與罪結合,不能自拔,故需要救恩,此為東、西方基督教的共同教義。這不等于基督教必否定性善,看人性只惡無善。上帝造人,按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完成後,隨說這「甚好」,不是一般的好,故人之初性本無不善。但自人類墮落,祖傳本罪令人性整體偏惡,人普遍陷入敗壞狀態,無法唯靠自己的能力解脫。然這也並不即認為,人都毫無良心,忘義背理,沒有討人喜歡之處,事事必定唯利是圖,時時要與創造主作對。故公教雖說原罪,卻慎言「徹底墮落」,理由在此。盧梭受過公教影響,與傳統新教看法自有別。
新教一般接受「徹底墮落」的道理,解釋卻會不同。加爾文在「徹底墮落」一說上主張最力,講法也最絕對,不留餘地。他的思想是從馬丁路德因信稱義而來:人類無法自義,完全墮落,唯靠救贖恩典。然加氏另補充說,人自亞當以來全盤敗壞,上帝無條件揀選人得救,基督贖罪之功預定給他們,凡恩典臨到人無以抗拒,一旦蒙恩之人必永保不喪失。他要講人得救贖,全非因自己本事,唯出于天恩的預選,彰顯上主的大能與主權,一般公新教概無異議,但是否要把人說成墮落至極,一無是處?就算改革宗裡也不能盡同意。最著名的是亞米紐斯Arminius,他是加爾文的忠心追從者,讀聖經之後便奉加爾文的聖經註釋為圭臬,他也講人徹底墮落敗壞,但保留自己的看法。上帝的主權大能救贖恩典預定揀選,他一概堅持,然他同時又認定,當上帝面對人無助的處境,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祂的主權至上,預定在基督裡普世之人都可以承受救恩,祂也大能全備,預知預備人要蒙恩,但是即使如此,祂無法決定誰蒙恩,因人有上帝所賜的自由意志接不接受。個人無法靠自己的功德自救,然可憑上帝的邀請自決,拿出信心回應,既本乎充沛恩典也在于意志信心,支配自己的命运,並相信祂的看顧保守必持續,以意志去予配合,直到見主的那日。加爾文的「徹底墮落」說得太盡,在上帝老早預定的鴻恩之前,人除接受,似再無甚麼可做,亞氏說他的附註,僅為免造成令人呆若木石的恩典神學。不過極端的加爾文派對之口誅筆伐,亞氏及支持者再是申述,反給戴上「抗辯派」的標籤,後為荷蘭政治勢力介入,藉詞護教打壓政敵,波及信徒遭逼害,放逐下監以至被殺。人家神學教授及有信眾團體支持,下場尚且如此,個半世紀之後日內瓦盧梭單槍匹馬一介書生,他的際遇相對已不算太差了。亞米紐斯派的信仰,結果在荷蘭之外生根,新教衛斯理宗、門諾會、浸信會、救世軍、五旬節會等等無不留下他的教訓,今日流行的基要派福音派的救恩論,也主要是靠近亞氏一系。他們推崇的佈道家如芬尼Finney,雖為長老會牧師但不執著加爾文主義,放棄「徹底墮落」的講法,照樣到處傳教,廣受歡迎,盧梭如晚生百年,也就不會那般落泊了。
盧梭純從個人體驗,談見于身上以至人間的善與惡,表達傾慕美善懺悔惡行之意,沒有直接討論神學的原罪,是可以理解的,完全不去管墮落是否徹底,更是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不過在這一基礎上,他首先提出人無必然性,人性可塑,這種思想,在當時卻確實石破天驚,其說影響後來的康德、黑格爾。馬克思,至今幾為通識。這種世俗經驗的理解,其實和耶教的原罪或與孔孟的性善,沒有根本的矛盾。因為人不是有原罪就甚麼都沒有了,傳統神學還講原義iustitia originalis,人雖墮落亦有未墮落之一面。創造主永遠賜給人的天賦不因一朝喪盡,多多少少良知理性反映在每一個人心裡,說出他原是上帝兒女。也非一主張性善人就無不善了,如儒家只是從不忍之仁心端倪傾向中,肯定人有向善成德之可能,還要人戒慎恐懼不可須臾離性命之道,才幸有寡尤寡悔之稍得,所以連孔子也說,若聖與仁,則吾豈敢?人存善惡兩面,耶教儒家所見略同。只不過宗教上為突顯贖罪之必要,與倫理上欲勉勵踐德之不懈,各須肯定原罪或性善,而為存有之實,使人于自以為是中番然改悔,迷途知返,歸主愛主;或于恓惶驚惑中重建信念,立身處世,知天配天。
正因盧梭的人性觀既具平常態又富現實感,不重複神學或倫理學的形而上存有論,展開的論述貼近民生,開創不一樣的人類學、教育學,和社會學、政治學。他認為人都自然本善,又易迷失從惡,社會為整體利益計,便想如何保護公民及其財產。但最初訂立的社會契約,常變相令有權者得到更多好處。馬克思很欣賞這個觀察,要去消滅私有制,此乃盧梭原初意料不到的結局。盧梭不以重拳摧毀重新再來能是唯一的解決,人天然賦有的既是平等的,而人自己的制度製造不平等,那便需重建落到實處的民約。民約的實現,要靠普遍意志,其公益心難以直接由基督教超然的靈性中引出,天國的法則若來成全當今屬世的德性,只宜間接透過公民宗教,借用少量的神學內容。此議引起加爾文派反感,人性徹底墮落,當賴真正的宗教救贖,怎可以提倡甚麼不三不四的公民宗教?然他何曾說不要真正的宗教呢?他本人就是皈依正信的見證,童年留下的一點天真善願,促使他雖敗壞沉淪,仍要浪子回頭。他認為公民宗教實屬必要,人即或一時未達宗教神聖的標準,也應有個做人的起碼標準,去盡公民義務,環繞這種平庸的信念,他稱公民宗教,以之作為宗教經常之權變。當然公民宗教不能空談,其實現寄望于教育中的自然宗教。內容可取基督教之教理簡化,先拿掉啟示神學的部份,重視人心自然的神聖聲音,不料此議又引起當時巴黎天主教的敬虔派嘩然。巴黎的自由思想泛濫,無神論者高談闊論,你這個不依神啟的教育如果真實行起來,那還得了,簡直是變 天啦!其實公教主流,比諸一般新教更重視啟示神學與自然神學平行實施。如耶穌會在歐美和海外傳教,辦校非常出色,無論是大中小學,興學一概體現這一精神,在教育上,先是一自然宗教多于神啟宗教。盧梭真是生不逢時命运多舛,巴黎遇上一班強調痛悔接受不可抗拒之恩寵的楊森派Jansenism修道士,雖留在公教內,但全講奧古斯丁神學,主張預定得救因信稱義,在法國教會中成為分離勢力,被耶穌會譏為加爾文派。若盧梭當時身處加爾文改革宗中的抗辯派,或跟隨公教的耶穌會,想都不必這般孤立無援。
啟示神學依據聖經和宗教經驗,但自然神學的基礎卻是理性和日常經驗,只從造物及其秩序裡獲得啟發。「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見:羅1:20;詩19:1;徒17:27,28)故聖經特殊啟示已許自然啟示以地位,教人尊重生命,敬畏大自然,尋求造物主。自然神學的限度內,雖未足以成就救贖,全面恢復人類與上主的關係,但在無秩的生存狀態中,有助顯示萬有之源,發現當然之義,點燃信心之光。平信徒的盧梭自毋須講神學,主張先循自然教育培養必要的神聖感,俾使高貴的野人能做好公民。
CC-BY-ND-NC ( 本文係原創,准作非商業性共享,轉載請保持完整,註明作者.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