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難道說不得,誰說誰便變殘忍?
(2006-12-01 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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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提到“永遠的詛咒”,因此新約有地獄hell一觀念.地獄的新約希臘文gehenna,在希伯來聖經其實也有,作“欣嫩子谷”Gehinnom,是偶像崇拜者火祭小孩之地.後代常用來作焚屍或垃圾火化場,因那裡有永不熄滅的火.這“欣嫩子”,本義哀悼,漸在猶太教的拉比著作中,成了人死後懲罪罰惡之所,據正統的解釋,刑期短則一年,長則永遠,如通姦、異端.人若說只耶穌才講永罰,而猶太教無,是不準確的“偏見”.說耶穌同代的撒都該人並不信死後有生命,那只屬一撮猶太人,還有一大幫的法利賽人信死後有生命,等待承受善惡果報,這條道理拉比傳統奉持至今.緣何耶猶二教此甚明顯的相同大處偏無說,反由小異欲加挑撥呢?
新約中這詛咒之“永遠”一詞,從字源學言,並不一定指永永遠遠無了時,也可以表示“長久的世代”.我們由這有限存在的有限思維想到的“永遠”,只是相對的永遠,將來在絕對的永遠未來,會怎樣實現,非我們所能想透並講明的.但對信徒,無論是說永生或說永死,從信仰中都願意接受是上帝的安排.要注意,這裡存在永遠裡的一對永生永死觀念,如有人只說永刑永死,而存心或無心不提新舊約聖言中的永樂永生,則完全是“斷見”.單邊見義,揪住耶穌講永遠的詛咒一端不放,是歪理曲解.經書啟示的永死與永生,雖為上帝創立,然其具體如何,全據個人的意志自由變現.天命有好有歹,但禍福唯人自召.C. S. Lewis曾道:到最終只能有兩種人,一種人對上帝說,願爾旨承行;一種人是上帝對他說,诚如汝意而行!
善惡有報,賞善罰惡,何獨耶猶傳統有?各大宗教便無?這實出自人之天良,要求有這信賞必罰的道德規律.我們古語亦云:“天道宥過而殛惡”,此人心所共盼,慈愛與公義互具,同出一理.善有善的歸宿,惡有惡的終了.惡的結局,即俗稱的地獄,猶太教名gehinnom,基督教名gehenna,伊斯蘭名jahannam,印度教名naraka那落迦,佛教或名niraya泥梨耶…….說沒地獄只會一味嘮叨平安啊平安的宗教,我不知是否真正善良的宗教?但至少乃未見是非原則的宗教.各大教不諱言地獄,難道都真乏善缺德嗎?當然不是,而是在理,必先立仁義互為具足交相完備的必然保證!“地獄”是諸教對未來惡的終結之一言詮設喻,只有“陋見”才以含義負面.佛教地獄更出十八層,一層苦過一層.第一層服刑一萬年,合為人間一三五億年,至第十八層應纍為23後加25個0年!地獄還不只一個,有八熱地獄,八寒地獄.八大熱獄又各自有十六眷屬的小地獄,合大小獄總一三六地獄.其中刀輪劍林鑊湯獸噬種種形容不一而足,難道真殘忍?絕不!這正欲顯我佛慈悲!耶穌借一焚化場作象徵,略描惡之永滅,見有奧國教授Streminger治哲學的立謂殘忍.既不入猶耶,又不諳宗教比較,偏見斷見陋見齊出,穿鑿耶穌談地獄,唯能妄說殘忍殘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