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發言,應代表個人意見,不宜召眾定必要反這信那
(2006-09-05 10:57:58)
下一个
若真正有細讀筆者談“謗教”,應注意到實在是說甚麼:
一,是勸善,提醒大家,我們批評宗教,要言論負責,不好過了火位,成了謗教.為文的目的,非常清楚,不是專來挑誰的錯,沒有指責誰謗教,只是要大家注意,有一個叫做謗教的嚴重問題.
二,我談謗教是由兩層理解.一層由修身自律說,古人以為不可謗教,任意誹謗人的善願與努力,這麼說失德.另一層由他律的法理說,當代有誹謗罪仇恨罪,法律禁止仇恨宗教,若煽動歧視、鼓吹敵視宗教的,即使沒有訴諸暴力行徑,也可以為法律所不容(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2)條所包括的內容).
所以謗教一事,非我無風起浪,翻出來灌灌水的東西.因誹謗、仇恨而被起訴甚至定罪的,國際新聞的最近有;為嫌疑仇恨宗教而受當局依法調查及法辦的,光美國去年便近三千宗.網絡為公開言論,如長期夥眾對某特定宗教對象作出偏頗、歧視甚至仇恨的表述解說,非不可能構成仇恨罪嫌的!作為論壇管理的要注意這一點,使論壇不讓人綁架成了對某教叫嚣侮辱攻擊歧視的平台.當然一非特定的宗教論壇,只為一般的信仰交流,也不該讓任何一教一派,利用作宣傳的機器.在論壇發言,都應代表個人自己的意見,不是來號召群眾,定必要反這個,或要信那個.
筆者過去多次指出,我們華人論壇發言,常有個不自覺的習慣,容易並非扣緊事或言的客觀問題討論,而一下子滑出去,找人的品格德性下判斷,有時更上綱上線,如動輒道人虛偽、撒謊、無良、騙子、小偷、邪教等等….在互連網的虛擬世界,和對方全無具體的接觸交往,光憑一個人的幾句話或他三兩篇文章,誅心說人道德,或轉載幾條新聞故事,摘抄幾節經句教理,根據個人有限的閱歷,便來斷定一教整體之可惡,如此捕風捉影,除了損人聲譽,所為何事呢?有人或以為,不管怎樣,我們就是要搞臭它,那不是誹謗,又是甚麼?
盼望這裡批評宗教或明言反對宗教的,不是這麼想的.我們不同意或不接受一教,可以表達意見,說出自己的理由.不同觀點,絕非問題,愛好真理的朋友都應表達和聆聽.但討論不是討伐,辯論不是迂論,批評不是批鬥.一心只為了討伐攻擊,迂論誇張,批鬥打壓,那便不是來交流,而是要找人交手!網上的交手,就是唇槍舌劍,但如以辱稱為槍,以詆毀為劍,那不論是有心或屬無意,都成謗言,有道德自覺的,必講不過去,有法治觀念的,當也不會以這就是理之所在.出口人必虛偽、撒謊、無良、騙子、小偷、邪教的,不是語言風格的辛辣,而是詞匯亂套,語言暴力.語言要是總以損人為得的,若有指其涉嫌仇恨謗教,那應也非完全無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