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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猶大之死,問題不是“矛盾”,而是理解

(2006-09-05 10:57:54) 下一个

因敘事目的角度的差異,不同人即使诚實同講一事,也會出現重點、用語、寫法的不同,但非無可融通,不必便矛盾.這是我們願意理解時,常遇到的情形.

馬太用史筆寫耶穌生平中之受難,夾帶一段猶大賣主之死.故馬太是用述事的方式,講猶大吊死,祭司拿他賣主的工價,代他買田葬身,以圖推卸耶穌受害的責任.行傳記載使徒之首彼得在選新使徒前的演辭,用解釋的方式,向聽眾講猶大已失去使徒的職分,提出挑選新人代替之必要.為此彼得強調猶大賣主的報應很重又死得很慘,摔死之餘,肚破腸流,死在由自己工價買來的血田之中.吊死是史筆概寫,摔死是重點描寫;既上吊又摔下,中間吊頸索斷,完全可能.祭司代買血田是史筆直寫,猶大無疑等于為自己買了一塊墓地是申論評寫;祭司代買與等同自買,中間交易實況,是否真待物權人親自劃押簽字,以非現代化的古代商貿而言,當非重要.拿祭司在當日的社會地位看,指說這筆錢是誰買便是誰買,想不會有阻力,正如現今法制不健全的地方,所有權的轉移,非都是真簽字與否所決定.

另一使人表面一看可能不解的,是猶大死亡的時間.馬太說猶大吊死後,祭司才去代買血田脫罪.但行傳則說:“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查“以後”一詞,希臘文為kai,基本不必一定作時序的先後解,故英文權威的欽定本譯作and.中文和合譯本卻作“以後”,平白橫生一前後時序的含義,似有欠安.kai在中文,應相當于“又”,可以是強調兩件平行的事件,也可以是前後發生的事件,這“又”該怎樣說才合適,得看上下文理.彼得所言,不是史筆,只是演辭,目的非要交代過程順序,只想說明猶大下場可憐,所以應是“買了一塊田,同時又身子仆倒”,強調的是這兩件事:看這賣主的猶大,一是白忙一趟,其酬勞不過落得為自己買下了塊血田,二是同時又身子仆地,不得好死.緊接下去,經文原文是:“肚腹崩裂,[kai]腸子都流出來”,中文反失譯一“又”字,更準確的繙法該是:“肚腹崩裂,又腸子都流出來”.猶大身子仆倒,慘狀如何?是“肚腹崩裂,同時又腸子都流出來”,這符合彼得說話的解釋口吻,他不是僅在交代歷史.所以如論猶大之死的事件時序,應以馬太記述為準,他把銀子丟還祭司,出去上吊;祭司怕背罪,忙用銀子代買一個不動產歸猶大名下,草草把事了結.是彼得的描寫,才再細說其死之可悲,怎樣買了一塊田,又身子仆倒,仆倒時肚腹崩裂,又腸子都流出來.

尤其見有這些表面的參差,方顯來源各異的經卷,不像經過動手腳修飾.反而完美無瑕的,該更小心,若存心編造,才會那麼整齊.正如進化論的證據,因機體存在沒用或不完美的組織,恰為物競天擇跌跌撞撞之證,非由甚麼蓄意的智能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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