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Montreal,傍晚五点差几分
(2007-11-23 16:23:04)
下一个
说起来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和朋友去Montreal玩,是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星期五。目的很明确,就是去品尝正宗的法式大餐。行前恰巧在Washington Post上面见到一篇介绍Montreal某法式餐馆的文章。于是到了Montreal就按图索骥的一路找去。既是得了许大马棒的联络图,找到餐馆并没花费太大的工夫,也是因了找到目标太容易,看看表才下午三点多。在我的脑子里,吃法式大餐至少应是天色暗淡,华灯初上时才有味道,于是就又跑回街上盲无目的的乱溜达,按美国的说法叫kill time.
进店出店,出店进店,没看上什么东西,也没买什么东西,一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差几分。恰好看到路边有家鞋店,于是拔脚就跨了进去。进去后照例是老一套:店家一句“绑脚”,我还一句"哈罗" -- 在Montreal有个惯例,因是在法语的Quebac省,傲慢的法裔是能讲法语就不讲英语。所以进店的第一句招呼一定是法语,如果你不懂法语或觉得法语不标准,最好是还一句"hello",意思是:对不起,me no French.于是店家就明白了,以后的交流就全是英语了。没办法,俺不懂您的高贵语言,要想赚钱您就只好屈尊用俺懂的了。
奇怪的事就在此时发生了。打过招呼后,老板似乎对我们并不待见,问个话爱搭不理,自顾自的在收拾东西,好象是有意在赶人。心中不悦,话出来也就不大好听了了
问:您不想赚钱吗?
答:不想。
啊?还有开店不为赚钱的?那您在这是玩哪?
不受欢迎,吃了个窝脖气,自是心中不爽,当然是抬脚就走。俗话说的好,“此店不留爷,自有留爷店”嘛。一脚跨出了门,突然就什么都明白了。只见街上大大小小的店铺,卖衣服的,卖鞋的,卖珠宝的,卖首饰的,只要是跟吃饭,喝酒没关系的全在拉板关门。似乎全城的人都出来了,象逃难似的,满大街的人流滚滚,车水马龙,但目标只有一个,不是餐馆就是酒吧。旦见所有的酒吧,餐馆立时人满为患。屋里的,屋外的,马路牙子上的,只要哪里有座,哪里就坐上了人,人手一杯红的,白的葡萄酒,Montreal星期五夜生活的大戏开场在 5:00pm 。
怪不得鞋店的老板对咱不待见,原来是差点耽误了人家的大事。Montreal人星期五下午过了五点开始的公干是酒吧,是餐厅,是那杯或红,或白的葡萄酒。
这恐怕是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的区别。若是在美国,哪怕在关店前一分钟迈进某家店,店家绝对是一如既往的热情招呼,小心伺候,直到您想走为止。我猜加拿大人一定是“先生活,后生产”,享受生活第一,至于赚钱嘛,好象是在享受生活之余的一点副业,捞草打兔子,那是带捎的。
至于说到那晚享受的法式大餐嘛,就只有用“太美了,太美了”来形容了。想知道怎么个美法?那你得帮我个忙,我忘了是哪家餐馆了,所以如果你能帮我把那家餐馆找回来,让我故地重游,我一定专门写篇文答谢,“老帐,新帐一起讲”。
怎么样?d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