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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究竟应该放在正月初一还是立春这一天,争论已久。国内的“元芳”们大多数都反对把"春节"改到立春,有的言辞还颇为激烈。其实这本来不应该是一个问题,既然现在成了问题,我这么看:
首先,说过春节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是大错特错了。“春节”的历史只有100来年,1913年当时的北京政府内务总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袁世凯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并于次年(1914)起开始实行。
所以,要说“传统”,春节和“过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春节”应该是庆祝春天开始的节日,而“过年”则是几千年的传统——正月初一过大年。
或许,袁大头颇有经济头脑,本来人家建议增加4个节日——春夏秋冬,他老人家只批准了“春节”,且把春节和过年(元旦、岁首)合二为一,省了多少银子啊!但是,从理论上说,老袁错了,春节和过年是两码子事儿。
习惯成自然,老百姓也就将错就错,把过年称为“春节”也喊了100来年。那么如今把袁世凯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是否可以呢?
一句话,劳民伤财。
正月初一过大年早已是几千年的传统了,除非我们另外增加一个法定假日在2月4号,叫“春节”否则在立春那天过年既不符合历法也不符合逻辑更不符合习俗。因为春天的开始并不意味着一年的开始,公元纪年的一月一日也不是春天的开始,而是从太阳光直射赤道的那天算起(今年是3月20日)。
另外,就算把“春节”定位2月4号,海峡那边怎么办?本来还可以天涯共此时,这下倒好,一国两“节”了。
再有,稳定与变化是相对的,以公历为坐标,正月初一当然是变动的,但是如果以阴历为基准,当今的元旦还变来变去呢!
唯一可以做的是普及两个常识:1。用“春节”来称呼过年不准确;2。把“春节”定在正月初一不是几千年的传统习俗。
元芳,你怎么看?
不过,不是说改个习惯只需15天的坚持吗?中国人叫了几千年的 “春节”“元旦”,袁大头不是给改了?我们不是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