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第一案----龙治民杀人案-12 完
(2006-07-31 09:24:05)
下一个
先后有30多个遇害者被认,其余的则成了无主之魂。
而代他们讲述他们悲惨遭遇的,可以说是那些被民间称之为“从龙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岁,赵村人):
就是去年,记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里的包谷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电影。看完电影我往回走,走到村口的时候,一堵矮墙底下忽地立起个人,吓我一跳!我还当是一条大狗,一条大狗立起来也就恁高。不是龙治民是谁?就是他。他问我是哪个村的,我说赵村。他说天都黑成啥了你还回去呀。我说不回咋办?再黑也得回嘛。他让我睡他家,说他家有活干。当时我还想:今晚上是咋了?运气恁好,看了电影还有钱挣。我说我没给家里说呀。他说那怕啥?咱这地方一个男人一晚上不回家还不跟一条狗没回家一样?不算啥事。这话倒也是,不是寻见了活干,就是让朋友拉住了闲讲,家里还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进他家--天爷!我说我家脏,他家还要脏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阵一阵的,比茅子还呛人。我就没脱衣服,和他在炕上将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赶紧走。走的时候我还骂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里他为啥没敢害我?我不是嫌屋里难闻么?夜里我起来好几回,吸了好几根烟。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实,没机会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县化工厂职工):
窝边草他也吃哩!这件事听起来像瞎编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认识吗?真的不认识。龙治民是个独人,和村里人甚不来往,大家当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里所有的人,尤其像我这样在外边工作的人。那天是个星期六,家里捎信要我回去锄洋芋。我就回来了,骑的自行车,到王墹的时候天都暮下来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边我推着车走,龙家东边不是农机站的茅池吗?我在那里解了个手。这时龙治民从屋里走了出来,问我找谁。我懒得和他说话,就说不找谁。他说:“到屋里歇歇再走吧。”说着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车。我心里说:真是个仍怀皮!没有理他,推车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锄洋芋,路过村口时龙治民看见了,他楞了一下,说:“我当是谁,是你呀。”
刘麦珍(女,31岁,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边,不时用油腻的袄袖揩着那双被泪水渍红的眼睛。因为她曾去过龙治民家,并拿回几件衣服,现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样的处境。在调查人员和村干部的一再开导下,她才开口说话):
那是前年8月见的事,我娘家捎话过来,说梨子下树了--我娘家院子里有几棵梨树--让我回去帮爹把梨拉到10号信箱卖。10号信箱的工人钱多,能卖个好价。等我回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经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撵,一直撵到10号信箱也没看到我爹。后来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让造纸厂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里找,去城里的路上我遇见了龙治民。他说你是不是寻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寻人哩?是不是我爹问过这人见没见过我,他才猜出我?我说我寻我爹哩。把事情讲了一遍。他说他见过我爹,梨刚拉到10号信箱就让工人抢着买光了。我说那我在路上咋没见我爹回呢?龙治民说说不定你爹把车寄放到谁那儿了,这阵上城里逛去了。我心眼实,信了他的话,心也不急了。我想回去,我身上没装钱也没背馍,在城里找不到我爹咋办?再说我屋里也有活。我就折头往回走,龙治民一路和我厮跟着。他问我家在哪儿,我就说在哪儿,又问我曰子咋样,我说粮够吃了,就是钱紧,家里全凭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卖工挣几个钱。他说他是收购旧衣服的,问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时拈几件衣服就行了。我说给钱行不行,他说给钱也行,洗一天三个元,再添几毛钱,就能给儿子买个有两根系系的洋书包了。
(调查人员插问:你晚上不回家,也不怕家心里急?
答:那不怕么。娃他爹想着我在娘家。我娘家想着我回去了。)
到王墹时天差不多都快黑了,我问他衣服呢?他说明天再洗,都这一阵了咋到河里?过了一会外边来了三个男人,龙说都是给他干活的。我想:这人恁有钱也不知道把屋子拾掇拾掇。龙说你甭洗了,先做饭。
(调查人员问:洗衣服是时候,你看到衣服上有什么东西吗?)
答:灯暗,也看不来啥。他屋里没电灯,用的油灯,我还奇怪,这人钱多的三四个人雇呢,咋连电灯也不扯?衣服很脏,稠稠的一盆黑水。
问:后来呢?
答:后来……我睡下了么。
问:怎么睡的?
答:那三个男人上了楼,龙治民睡的炕,我在堂屋弄个草铺……
问:再没有了?
答:没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走了。
问:衣服洗完了?
大:没有,我怕家里操心……
村干部:麦珍,你要有啥说啥,这可是个天大的案子,可不敢说虚话,要不然就是包庇罪犯哩!
答:……夜里……他想欺负我。
村干部:说嘛,给你保密哩。
答:没欺负成。半夜他爬过来,说再给我加5个元,我不依,和他撕扯,正撕扯楼上的人喊:“老龙,你做啥哩?我们下来啦?”结果他没有欺负成。二天天一亮我就跑了。临走我拈了几件衣服。我不是图那几件衣服,我是想给家里一个交待,说衣服就是工钱。)
对侥幸逃生者的调查和被害者家属的访问,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结论:作案者为龙犯一人;杀人动机为获取无价劳动力和谋财。
在对龙犯的一次审讯中,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犯除了573元,是否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犯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杀人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什么?”
“我有三不杀,”龙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语惊四座。
不论龙出此言原因何在,(愚蠢可笑的自我开脱?戏谑之言?龙犯认为那三种不杀之人之外的人均属于社会无益的多余之人?)但调查结果证明,被害者和侥幸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种残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并且为乡村的强壮劳力,是农家顶门立户的人。
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也是省城和北京来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龙犯为什么能轻易诱来包括死者和逃生者在内的如此众多的人?以龙犯本人的情况--形象猥琐,衣冠不整;以龙家家境--一贫如洗,污秽不堪,何以能诱得那么多强似他的人,甚至=员、复员军人、乡村干部来给他家干活呢?
这与商州具体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以及由此形成的商境人(尤其是农民)的生活习性有一定关系。
商州乃贫困山区,交通不便,地力欠丰,古代多作谪官之所便可说明这点。20世纪70年代,“四人帮”沿袭古例,就曾将彭真同志“谪贬”到了这里。民国时期,商境的状况诚如志书所言:“军阀混战,政令不通,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人民生活尤为清苦,农无存粮,形成农不敢食馒头,三餐只喝玉米糊糊,出现麦价廉而玉米贵的怪现象。如遇灾荒,中人之家落为贫户,贫困之家沦为乞丐,甚至盗匪……”“……正如本地谚云:‘睡在炕上看星星(屋破),端上饭碗照影影(饭稀),半年糠菜半年粮,半年出外去逃荒’……”新中国成立以后,商洛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商洛的经济发展仍较为缓慢,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属中央扶助救济的特贫地区。
所以,每逢灾年,青黄不接时节和冬闲时节,不少农民出走他乡,老幼乞讨,青壮年卖工,女人投亲靠友或给人当临时媳妇,一去不返的也多有人在。1975年,洛南县一县委书记曾从华山脚下的罗浮车站一次拦回18车外流人口!然而此数字又能占全县外流人口的百分之几?新时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除了一些土地极为贫瘠的偏远山区,境内的农民基本上“食可裹腹”了,但仅仅是“食可裹腹”而已。龙案审理完结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有两位年轻的工作人员来商考察,他们说:“我们在北京听到这件事时,觉得不可理喻,现在走访了一些被害家属,理解了,这里好多人家家境比龙犯家好不了多少。”
人口外流在商境习以为常,在此请读者注意前文提到过的数字比:案发前到商县=部门报失有37人,案发后才增报60余人。可见这60余人的亲属对他们的失踪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实际上商县失踪人数远不止此)。自古注重合家安顺的商州人却对家庭成员的出走不归如此“想得开”,这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位当地老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咱这儿的人不值钱嘛!”
商洛人民的流动,突出反映了他们的“安土重迁”的习性。他们不像江浙和四川的农民,敢于迈出省境,到全国各地寻求发展,而是基本上在本地区流动。能在山外揽个长活如姜三合者就算有本事的人,他们的流动都不愿远离家门。并且从事手工业者甚少,多是出卖体力。出门三五曰者有,曰出而出,曰落而归者有,只图挣个小钱以补家用。他们漫无目标地在本地游来荡去,寻觅雇主,甚至赶集或外出办事也寻着零活。当人们都在寻活儿,活儿能有多少?大家都当雇工,雇主又有几人?这就给龙犯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当龙犯叫这些人去做活时,他们除了庆幸自己的运气,还能作何猜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