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的少年是在文革岁月中度过的。
大哥从小身体健壮,体育成绩突出。缺点是脾气暴躁,喜怒不定。弟妹们都很怕他,不过在外面他是我们的保护神,让我们少受了不少欺负。至于他自己在外面吃过多少亏,受过多少苦,无从得知。反正他给我们讲的全都是他那些全胜而归的故事。
有一年夏天,我那一年不到十岁,他持枪出去打猎,回来时脸色苍白,神色紧张,进门便倒头睡觉。裤腿上沾满了泥点子。等醒来后,他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经过:他正在射击一只湖面上的野鸭,忽然听到身后有异常动静,回头一看,见一只野狼正向他扑来。情急之下,他一闪身,一刺刀扎在狼的屁股上。狼一声嗥叫,落荒而逃。尽管他胆子大,仍吃惊不小。
初中毕业后,他下乡插队,被分到了一个农业队,吃住条件都十分艰苦,一年到头也挣不到钱。
七七年他参加高考,考的是体育专业,可能是认为文化课没希望,就放弃了专业考试,其实那时人们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努努力,多考几次是很有希望的。很可惜,他信心不足,没有再试。
七九年,旗一中聘请他当体育教员。稍后开始落实政策,在文革中挨整的母亲费了不少力气得到一个工作指标,给了大哥。从此他的工作问题就解决了。之后是结婚。
结婚后的几年可能是他最快乐的日子。他和大嫂到北京去了一趟,照了西服婚纱照,在当时很时髦。两人青春年少,年轻漂亮,充满朝气。
大哥婚前不喝酒,这一点比我强得多。但自从他大女儿出生后有一年,他开始酒后折腾打闹。从此渐渐频繁,与大嫂的关系出现紧张。
九四年,我结婚三年后回家,他们已经离婚了。家里人都劝他振作起来,坚持上班,再找一个对象成个家好好过日子。但他情绪很低沉,话也少,只是表示不愿再结婚。封闭自己和不愿与人交流是对精神有害的,但我们当时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实这时他就已经经常靠酒精来麻醉自己了。
九七年春节回去时他脸庞浮肿,头发花白,精神恍惚。我们又急又气,只觉得束手无策。一天夜里他家不知怎么失了火,他从屋里爬了出来,被烟呛得差点窒息,爬出来后又几乎冻死。我把他背到医院,打针输液,折腾一夜,方才恢复。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此后我心里便隐隐产生不详的预感,总不踏实。
九七年六月七号,我接到二哥的电话,得到了大哥的死讯。
大哥走了。我们都忙乱于各自的工作生活,没能够及时挽回他。我们没有对他的心理疾患予以足够的重视。我知道,也许物质上的帮助可以延缓他的生命,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但就是物质上的关心我们也没有做好。我们每个人都对他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尽力理解和开导他,在他最艰难的时候给予他足够的关爱。不管他在一生中是否对我们尽到了责任,但我们不能用等价交换的原则来对待他。
九五年大哥来过我家,我正巧出差。妻子陪他聊到深夜。他一边喝着酒一边讲述自己的过去。最后还写下了“生不同时死同穴,发不同青心同热”的句子,以明心志,也作为对我们的希望。
我们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失去了他,在孩子们都快长大成人,生活中升起新希望时失去了他。当他只能在我们的记忆里出现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他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管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对生活和生命的意义有过怎样的理解,不管他如何幼稚和偏执,他是一个人,一个曾经与我们一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活生生的生命。这个生命与我们血肉相连,他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我们把他安葬在城北的山坡上,这里一年四季都能被阳光照耀。在他的坟前,我们对他说了许多话,让他安睡在地下。
山坡上有一群羊。一只羊不顾羊倌的喝拦,径直走向我们,直到几米远的地方才被赶了回去。
大哥属羊,一九五五年生,走时四十二岁。
当我们正要下山时,一只金黄色的飞虫扑到大姐怀里,旋即向东飞去。我们认定那就是大哥,他盖着印有金色制钱图案的锦被。那飞虫是他的灵魂在飞翔,在温暖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们知道他要去的地方--那里是他儿时嬉戏的湖水,是他留下无数足迹的草原。他要回到那个充满喜悦和憧憬的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