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论的根基有问题,再精彩也没有用呵 -134197- (0 bytes) (1 reads) 2006-06-28 |
• 文笔是一流的.用心太软里的一句话. -龙小乔- ♀ (53 bytes) (306 reads) 2006-06-27 就这样算了吧,该放就放. 赞一个, 为了你的执着.:) |
• 回复:文笔是一流的.用心太软里的一句话. -Blueicy- ♂ (221 bytes) (115 reads) 2006-06-27 俺咋觉不得是心太软呢,俺咋觉得是心太狠心太黑啊!阿扁同学是为了拉选票才弄了一枪子,没听人说为了博得fans的support而怀孩子的,这样比较太不道义了吧!您觉得呢?桑子同学现在要还大家一片安静的天空,俺们这些飞鸡跳狗都心怀感激哪! |
• Thanks:桑子同学现在要还大家一片安静的天空 -JennyMa- ♀ (8 bytes) (31 reads) 2006-06-28 Really?? |
• 谈文笔,首先要懂文笔. -大小马甲- ♀ (0 bytes) (11 reads) 2006-06-28 |
• hahaha -68216- (244 bytes) (169 reads) 2006-06-27 "前天晚上,朋友给我一个可以查IP的软件,我一边安装一边聊天," Liar, liar. I would really like that software. In the end, it's just a straight lie. You should really write a series in the title of "Writer's morality" |
• 再跟贴你一次,请你好好思考一下 -134197- (8110 bytes) (196 reads) 2006-06-28 注:这篇东西原来是"写手的胸襟(5)"的跟帖,也曾一独立形式贴出来过。既然采桑子不辞劳苦把她的原作重贴一次,我也不怕辛苦再跟贴一次,并把她的"简单"回答和我对她的回答的回答也一并贴出来。 请注意,我这完全是学术讨论。有跟贴讨论者,也请就是论事。请勿使用谩骂的语言。 ---------------------------------------------------- 刚发现"写手的胸襟"这个系列,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教: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在这个系列里,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一点。但我有些迷惑: 1。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 能否说明一下? 2。"博克"的原意只是要让大家高兴写点什么就写点什么,放在那儿。"不加锁"只是方便别人看。读者爱看不看。没有人邀请,也没有人被邀请。看也好,不看也好,都是自愿的。我就看不出哪里有"邀请"之意? 3。如果你一定要说有"邀请"之意,那请你解释清楚为什么有这个意思。不要含糊的说"在社会规则之下"。请解释清楚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而且又为什么在那个规则之下,"博克"是有"邀请"的意思。 (如果你能解释清楚这两点,而且在理的话,你也不用举那些民主的例子或者说什么"胸襟"了。) 4。如果我的家不加锁的话,你是不是就可以说我邀请你了? 如果你要硬掰说我家是个 private place,那我再问两点: 4a。如果把"我的家"改成"一个敞开的美国公立大学的校园",如何?要知道很多美国的大学校园是敞开式的,任何人都能进去走走(many buildings 除外)。人家让你走走,但没有说"邀请"你啊。 呵呵。 4b。"博克"也是个私人园地,"没有锁"只是说大家都可以进去逛逛。哪就强加一个"邀请"给博克的主人了呢? 5。"博克"既然是个私人园地,每个园主当然可以欢迎或不欢迎某些评论。但要求每个园主都在园子门口写上什么东西是不受欢迎的,那是有点强人所难。毕竟人家并没邀请你去呀。而且人家也并不见得能预见到所有可能的读者意见。 6。请恕我无知,我不知道你在此批评的是谁? 能不能把那人的原话 quote 几句来让我和大家见识见识? 7。什么东西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博克这个新生事物在社会上还没有很多人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见得有很多的了解。这就成为 common sense 了? 那这社会上大多数的人可冤了,因为他们连什么是"博克"都没听说过。 当然,你可以改成"一个网络世界的 common sense"。但 common sense 指的是那些大家都承认、接受的事物,象"太阳从东边升起",或"地球是圆的"。 可这里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这些东西,怎么能叫 common sense 呢? 不要动不动就拿 common sense 来压人。我要是说:"Common sense 是, 博克没有邀请谁。" 那你又该作何感想呢? 8。这个系列给人的感觉是:楼主在大肆制造舆论拼着命要冲进别人的园子里去做评论。园子的主人稍有不高兴之处,马上就被扣上各种大帽子。 有网友建议你可以在自家园子里贴你的评论,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你尽可说任何你希望说的话,而又不会惹着了谁。(嘿,你的园子呢?我怎么看不到? 没有你可以做一个嘛。)你要嫌没人来你的园子里看,也可以贴到博克论坛之类的真正的"公众场地"嘛。那里保证有人看。 来,说个轻松的,在你系列之2有那么一句定义写手的: "所谓写手, 是指经常在大众媒体上发表原创文章的人。" 我想问问: 要多"经常"才能算"写手"? 每天,每两天,每三天,每周,每月? 如果我隔两周才写一篇,我算不算写手?旁人能不能评论?两月呢? 两年呢? 二十年呢? 一辈子呢? Haha, Gotcha! ================================== 采桑子的回答: 你这几个问题, 都可以用一段来回答你 1。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 能否说明一下? 2。"博克"的原意只是要让大家高兴写点什么就写点什么,放在那儿。"不加锁"只是方便别人看。读者爱看不看。没有人邀请,也没有人被邀请。看也好,不看也好,都是自愿的。我就看不出哪里有"邀请"之意? 3。如果你一定要说有"邀请"之意,那请你解释清楚为什么有这个意思。不要含糊的说"在社会规则之下"。请解释清楚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而且又为什么在那个规则之下,"博克"是有"邀请"的意思。 (如果你能解释清楚这两点,而且在理的话,你也不用举那些民主的例子或者说什么"胸襟"了。) "定义了写手,再来谈谈写手与读者的关系。写手在大众媒体上写作,读者在大众媒体上阅读,实际上是一种邀约关系。因为没有读者的写手不能算写手,写手写出来东西就是给人看的。就比如我们周围的公园,之所以叫公园,就是一个邀约,是让广大人民群众进去休闲,游玩的。封闭的花园,要插一块牌子,上写“私人领地,谢绝入内”。你进去了,就是侵犯私有财产。网络上有没有这样的领地?有。比如班级通讯录,批发商为零售商开设的B2B网站,这些网站都设有密码,好比私家花园的钥匙,主人门一关,不相干的人自然进不去,就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人。" -----这是社会规则, 有"邀请"之意. 关于博克, 如今也不是什么新生事务了。 =============================== 我对采桑子的回答的回答: 采桑子: "定义了写手,再来谈谈写手与读者的关系。" -首先,你对于写手的定义有问题。 我把我在主帖上的最后一段copy/paste如下: 在你系列之2有那么一句定义写手的: "所谓写手, 是指经常在大众媒体上发表原创文章的人。" 我想问问: 要多"经常"才能算"写手"? 每天,每两天,每三天,每周,每月? 如果我隔两周才写一篇,我算不算写手?旁人能不能评论?两月呢? 两年呢? 二十年呢? 一辈子呢? 采桑子: "写手在大众媒体上写作,读者在大众媒体上阅读,实际上是一种邀约关系。因为没有读者的写手不能算写手,写手写出来东西就是给人看的。" -你这是强词夺理。写手写东西,并不一定要给别人看的。"博克"的原意是"网络日记",是让人们写些自己的日记,感想,随笔,高论,小说,等等等等,放在那儿。谁想看谁看。有的人可能很希望有人来看,也有的人跟本不 care 有没有人来看。但不管是哪种人,只要她/他没有做出邀请,我们都不能假定人家在邀请。或许你觉得你,作为一个写手,是有邀请的意思。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象你一样有邀请的意思。 人家没有邀请你而你强加一个"邀请"的意思给人,说得好听一点,套句你的话,那叫" impolite"。说的不好听一点,那叫"强奸民意"。 采桑子: "就比如我们周围的公园,之所以叫公园,就是一个邀约,是让广大人民群众进去休闲,游玩的。" -首先,公园是有"大家可以来玩"的意思。但即使有这个意思,也不能说有"邀约"的关系存在。 如果那公园没有表达"大家请来玩"的意思,你就不能说它有邀请你。请注意区分这两个表述的差别。 一个"邀约"是一个信号,由邀请方发出给受邀请方。当没有这信号的时候,你不能假定或硬说人家有发信号。 另外,"约"这个字是有"双方同意"的意思。既然你认为有这个"约定"并同意之,你不去把世界上所有的博克都逛一遍,或跟他们说:"对不起,我不能来。" 你就是失约,就是 impolite。 再来谈谈博克和公园的不同性: 博克是"owned by"某个人的,是一个私人的地方。主人爱在里面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违法乱纪、违反公德就行)。 公园是"owned by"一个 town/city 的,是一个 public 的地方。不高兴公园的某项设施/活动的话,你作为 tax payer 是可以向 town/city 反映的。人数够多声音够大的话,你和你的同伙们是可以让 town/city 改变那项设施/活动的。 但你就不能对私人的 blog 这样做。这也就是说,不管你在这坛子里吼多大声,驳倒多少人,你还是不能强迫所有的写手都承认他们的博克是邀请了你的。 采桑子: "封闭的花园,要插一块牌子,上写“私人领地,谢绝入内”。你进去了,就是侵犯私有财产。网络上有没有这样的领地?有。比如班级通讯录,批发商为零售商开设的B2B网站,这些网站都设有密码,好比私家花园的钥匙,主人门一关,不相干的人自然进不去,就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人。" -并不见得所有的私人的地方都需要插牌子、上锁的。你随便到街上走走,看有多少个 private homes 是有牌子说明不让人进去的? 而且,如果你选的时间对的话,你还可以赶上有些人的家门是大开着的。但是你不可以说"没有锁就是有邀请,同志们冲呵。。。" 当然,还是有不少私人或公家的地方是允许别人进出的。比如说很多学校的校园是可以让人随便进出的。但你不能说,他们邀请了你。而且当他们告诉你让你离开他们的园子的时候,你不能说,"你邀请了我呵,你让我走就是 impolite!" 采桑子: "-----这是社会规则, 有"邀请"之意. 关于博克, 如今也不是什么新生事务了。" -这是逻辑自循环。 你在你的系列里说"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 而当我问你"在什么"社会规则"之下? " 你又说"-----这是社会规则, 有"邀请"之意. " 因此你是在用你自己定的,*有"邀请"之意* 的"社会规则"来支持你的 *有"邀请"之意* 的论断的。这不是逻辑自循环是什么? 采桑子: "关于博克, 如今也不是什么新生事务了。" -不论是不是新生事物,既然有关"邀请/没邀请"的观点还是存在着这么多,这么对立的意见,它就不是 common sense。 |
• good point! -luyi99- ♀ (11 bytes) (38 reads) 2006-06-28 good poi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