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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断肠人在天涯 于
06-06-24 19:15:05怪话连篇---从写手的胸襟说开去
采桑子写的<写手的胸襟>一文本身似乎不是我今天要谈论的主题,我想要谈谈的是在这种系列中所体现出的一相情愿及其将这种个人愿望强加给别人的这种思维方式.
首先,我们来看看她文中这样的一段:
“写手和读者,在社会规则之下,其实是一个没有邀请函的默认形式的邀约。每一个不加锁的博克,都被认为是对大众开放的,那么读者的反应当然是可以对作品畅所欲言自己的感受的(除了漫骂)。这是一个社会的common sense。
如果你说你的博克是私人园地,一些评论是不允许发表的,那么就该在每一个页面上象信签头一样显示出哪类的评论是不被允许的。否则,你的博克显示在列表上,新来者兴致勃勃地跑进去,理所当然地发了自己的评论之后却被告知这时候不被允许的,发出请你走人这样的驱逐令,读者受到想不到的羞辱,这对读者本身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在进入前和进入后都没有被告之有这样的禁止令。而且读者可能根本就没有写手的犀利文笔和伶牙俐口,受了这种指责只能羞愧而退。”
我的理解是,采桑子站在看客的立场,首先自己给博客下了定义,也就是说,她认为,看客去流览博客是接受了一个邀请,那么进去之后发表了让博客主人不能忍受的评论而被赶了出来,她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在这个基础上,她认为,博客主人应该事先注明哪些评论不受欢迎.
我完全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我认为,在网上,我有去流览各种博客的自由,进去之后有发表评论的自由,当然博客的主人也有不欢迎我的自由.就这么简单.
什么叫 “就该”? 什么叫 “理所当然”? 这世界上只有自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没有哪件事情是别人应该为你做的.也没有什么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写手并不能事前知道什么样的言论自己不能忍受,而且不同的人对”评论,谩骂”有不同的理解.
采桑子站在读者的角度大谈写手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胸襟.
“你在外面做了一件晚礼服,试穿的时候找了几个小姐妹一起去。大家赞叹之余,一个说:“我觉得腰部这么多褶会显得你胖。”
你这时会有什么反应?
1。没办法,我喜欢死这个款式。
2。是哈,要么我考虑一下是不是不要这个细节。
3。我愿意胖是我的是,管你事情,要你多嘴?回自己家管好自己去。
同学们,你们认为哪种态度最蛮横无礼?”
那么当她做为作者,写了胸襟之后,我这个读者 “理所当然”地发表了读后感,那就是, 我感觉她的文章象长舌妇的唠叨.她的反映又是什么呢? 不是1, 不是2,更非3, 而是:
你怎么骂我啊, 骂人的人应该感到羞耻,谁骂我了,你骂我了,你说我是长舌妇,长舌妇是脏话,所以你骂脏话了,你别说这不是脏话,你能说你母亲是长舌妇吗?不能对你母亲说的话就是脏话,你父母应该为有你而感到羞耻,他们还以为你是精英呢……
采桑子做为写手时,她标榜的胸襟哪里去了?为什么她的胸一会儿大一会而小?其实她展示的只是她的一相情愿,那就是希望我对她象对自己母亲一样,很遗憾,我做不到.因为她不是我母亲.在这个基础上,她其他的那些什么应该感觉羞愧,我父母又如何如何的话让我感觉她不仅仅是长舌妇,而且是极不入流的那一种.
于是,我们面临着同一个问题, 采桑子认为我在骂脏话,因为她对脏话的定义是: “不能对母亲说的话就是脏话.” 而我认为我在发表读后感. 而且我对某些电影发表过相同的感想.采桑子对很多事物下了定义,比如脏话,比如写手,比如博客规则…而我完全不同意她的定义.
一相情愿可以理解,但是要把这种一相情愿强加给别人那就绝对不可以接受.
我认为,如果采桑子觉得不能对母亲说的话就是脏话,那么,她尽可以用这个原则来约束她自己. 如果采桑子觉得博客主人应该标明游戏的规则,那么,她尽可以在她自己的博客里如法炮制.如果她认为,她的父母会因为她在网上的文字而感到羞耻,那么,她尽可以为她的父母多操一份心….
我认为,给自己生活划规则的人大多徒劳无益,而试图给别人划规则的人下场似乎都不是很好.
采桑子当读者的时候要求写手有胸襟,当她自己作为作者的时候又希望读者有胸襟,遗憾的是,这个世界从来不单独为谁而转.
所有跟贴: 我已经很真诚的回复你们每一封QQH,也劝说并且请求你们 -
寒昀- ♀
(416 bytes) (361 reads) 2006-06-24
不要再在论坛上挑起争端,无论你们对我们有任何的无端指责,我考虑到你们的情绪问题,也接受了。而且我已经按照我回答你们所说得寻求网管帮助能否将一些还算比较针对争论观点的被删的贴子追回(如果你们客观,我看了,两方都有被删掉的贴);
但是反观你们呢,没有任何想配合,反而如此一而再的、无休止的闹僵下去,我只能认为你们不单单是针对某些人的行为,而是针对原创论坛整体稳定环境的胡闹,所以再次奉劝一句,见好就收,点到为止!!